組課共學簡介/政大三梯:修訂版本之間的差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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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5月29日 (六) 17:13的最新修訂版本
目錄
組課共學是為了鍛煉四種帶領能力
自主學習典範的四大元素
- 教學典範練得再利害,也不會因此進入自主學習典範。因為
自主學習不是一種教學法,而是一整個生態系。
必然會同時涉及「技術選項」、「人際關係」、「意識型態」三個面向的改變。 - 外銷派的老師教不會學生自主學習。所以老師也要用「自主學習」的方式才有辦法培力。
- 在現場要讓同學由聽課進展到選課,再由選課進展到組課。讓同學動手打造符合他自己需求的教育。因為
提高學習者的高度是自主學習典範的第一要領。
而「金字塔化」會讓「有高度」的位置成為稀有資源,然後就沒辦法讓大多數人都看高自己。 - 要儘量拉高同學的高度,減低老師和同學之間的不對稱性。不要老想著做同學們學習的英雄,讓同學做自己學習的英雄。
- 請儘量「開門辦教育」,讓學習無處不在,不是只在教室裡學習。可以用「行動學習」鍛練同學拆解並解決問題的能力。
如果只有到處都可以安排學習活動,那還是「無界學習」;如果同時包含「移地」、「學習者策畫」、「群學」三個元素,那就進階到「行動學習」了。
「無界學習」包含了「行動學習」。 - 讓同學透過群學變得更利害:進入討論模式、特質互補且能相互糾錯、平行運算。
(一)傳統典範下的師承關係
1.學生甲、學生乙、學生丙、學生丁分別和老師建立「師承關係」 2.不同同學在同一時間,通常進行近似的動作 3.老師對各個學生進行統一教導 4.老師對各個學生發布作業並批改作業 5.老師對各個學生進行評量,並進行橫向比較 6.一個學生「不學」,通常只會影響自己的學習與學習表現 |
(二)自主學習典範
1.全部師生會進入討論模式,必須把想法打磨到伙伴聽得懂,彼此才有辦法合作 2.「群學主體」中的成員,特質會互補,也能相互糾錯 3.同一時間成員常進行平行操作(分工合作) 4.成員之間會共振,只要正能量略大於負能量,整個學習就會螺旋攀高到新高度 5.風險:一個成員「不學」,通常會變成負能量,若無法中和,「群學主體」會瓦解 |
(三)在社大差一點成功的例子
只要讓組員由「加法協作」到「乘法協作」。
「組課共學」一些本質性探討
- 是「自我培力」——不是別人培力你,而是你培力自己。成就自主學習的是學習者的主動與認真。
- 日後帶領同學自主學習時,要落實「自造精神」——每個「普通人」都能透過合作,動手打造符合自己需求的學習。
- 是群學不只是自學——要組織小小的「學習共同體」,在學習、經濟、生活三方面協作。
- 透過組課群學,不斷培力自己,是一種生活方式,不是為了達成培力計畫的指標要求。
- 是一種學習典範的轉移,可用來改善實驗教育、教師進修、終身學習、學前教育:
- 技術選項:教導同學善用 OST ,增加同學組課的成功機會。
- 人際關係:
- 老師與同學的不對稱性下降,轉變成資深學習者與資淺學習者的關係:陪伴、嚮導、教練
- 以「學習共同體」的關係進行群學
- 反「外部化」,即權責相符
- 意識形態——「行動者思維」與「公共性」:
- 相信「每個『普通人』都能透過合作,動手打造符合自己需求的學習」。背後是相信「每個人天生都有能力:去調動身邊可用的資源,以解決他所面臨的任何問題」。
- 共享:我為人人,人人為我。
- 剛好比最好更好。
從課綱中找出自主學習的空間
一、總綱
- 貳、基本理念
- 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之課程發展本於全人教育的精神,以「自發」、 「 互動」 及「共好」為理念,強調學生是自發主動的學習者,學校教育應善誘學生的學習動機與熱情,引導學生妥善開展與自我、與他人、與社會、與自然的各種互動能力,協助學生應用及實踐所學、體驗生命意義,願意致力社會、自然與文化的永續發展,共同謀求彼此的互惠與共好。
- 以「成就每一個孩子—適性揚才、終身學習」為願景…
- 參、課程目標
- 一、啟發生命潛能
- 二、陶養生活知能
- 三、促進生涯發展
- 四、涵育公民責任
- 肆、核心素養
- 一、涵義
- 「核心素養」是…知識、能力與態度…。與生活的結合,實踐力行…。
- 伍、學習階段
- 國民小學一、二年級為第一學習階段,國民小學三、四年級為第二學習階段,國民小學五、六年級為第三學習階段,國民中學七、八、 九年級為第四學習階段,高級中等學校十、十一、十二年級為第五學習階段。
- 陸、課程架構
- 一、課程類型與領域/科目劃分
- (一)課程類型
- 表2 各教育階段課程類型
課程類型 部定課程 校定課程 教育階段 國民小學 領域學習課程 彈性學習課程 國民中學 高
級
中
等
學
校普通型高級中等學校 一般科目
專業科目
實習科目校定必修課程
選修課程
團體活動時間
彈性學習時間技術型高級中等學校 綜合型高級中等學校 單科型高級中等學校
- 二、課程規劃及說明
- (一)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教育階段
- 2.規劃說明
- (1)領域學習課程
- ➀學校課程發展委員會通過後,彈性調節每節分鐘數與年級、班級之組合。
- ➁在符合教學正常化、領域學習節數之原則下,學校得彈性調整或重組部定課程之領域學習節數,實施各種學習型式的跨領域統整課程。跨領域統整課程最多佔領域學習課程總節數五分之一,其學習節數得分開計入相關學習領域,並可進行協同教學。
- ➅跨領域/科目之協同教學,其協同教學節數可採計為教師授課節數。
- (2)彈性學習課程
- ➀彈性學習課程規劃辦理全校性、全年級或班群學習活動。可選擇統整性主題/專題/議題探究、社團活動與技藝課程、特殊需求領域課程或其他類課程,經學校課程發展委員會通過後實施。
- ➂「社團活動」可開設跨領域/科目相關的學習活動,讓學生依興趣及能力分組選修,與其他班級學生共同上課。
- ➃「技藝課程」,以促進手眼身心等感官統合、習得生活所需實用技能、培養勞動神聖精神、 探索人與科技及工作世界的關係之課程為主,例如可開設作物栽種,運用機具、材料和資料進行創意設計與製作課程,或開設與技術型高級中等學校各群科技能領域專業與實習科目銜接的技藝課程等,讓學生依照興趣與性向自由選修。
- ➅「其他類課程」包括本土語文/新住民語文、服務學習、戶外教育、班際或校際交流、自治活動、班級輔導、學生自主學習等各式課程,以及領域補救教學課程。
- ➆國民中學得於彈性學習課程開設本土語文/新住民語文,或英語文以外之第二外國語文課程,供學生選修;其教學內容及教材得由學校自行安排。
- ➈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實施彈性學習課程,應安排具備專長的教師授課,並列為教師授課節數。
- (二)高級中等學校教育階段
- 1.課程規劃
- 表5 高級中等學校教育階段各類型學校課程規劃
學校型態 普通型
高級中等學校技術型
高級中等學校綜合型
高級中等學校單科型
高級中等學校課程類別 部
定
必
修'一般科目
包含高級中等學校
共同核心32學分)118學分 66-76學分 48學分 48學分 專業科目
實習科目— 45-60學分 — — 學分數 118學分 111-136學分 48學分 48學分 校
訂
必
修
及
選
修一般科目
專精科目
專業科目
實習科目校定必修 44-81學分
(各校須訂定
2-6學分專題
實作為校定必
修科目校定必修 4-8學分 4-12學分
一般科目45-60學分
核心科目選修 校訂選修 選修 54-58學分 120-128學分 72-87學分 學分數 62學分 44-81學分 132學分 132學分 應修習學分數
(每週節數)180學分
(30節)180-192學分
(30-32節)180學分
(30節)180學分
(30節)每週團體活動時間 2-3節 2-3節 2-3節 2-3節 每週彈性學習時間
(六學期每週單位合計)2-3節
(12-18節)0-2節
(6-12節)2-3節
(12-18節)2-3節
(12-18節)每週總上課節數 35節 35節 35節 35節 - 2.規劃說明
- (1)持續滿一學期或總修習節數達 18 節課,為 1 學分。
- (2)總學分與畢業條件:高級中等學校學生三年應修習總學分數為 180-192 學分,普通型及單科型高級中等學校學生畢業之最低學分數為 150 學分;技術型及綜合型高級中等學校學生畢業之最低學分數為 160 學分。
- (3)每週上課節數:學生在校上課每週 35 節,其中包含「團體活動時間」及「彈性學習時間」。
- (4)團體活動時間:包括班級活動、社團活動、學生自治活動、學生服務學習活動、週會或講座等。
- ➄上述各類型學校社團活動每學年不得低於 24 節。
- (5)彈性學習時間:依學生需求與學校條件,可安排學生自主學習、選手培訓、充實(增廣)/補強性教學或學校特色活動等。充實(增廣)/補強性教學採全學期授課者,高一、高二每週至多 1 節。
- (二)-1 普通型高級中等學校
- 2.規劃說明
- (2)課程規劃原則
- ➂選修
- B.各校應提供學生跨班自由選修課程,學校開設之選修總學分數,應達學生應修習選修學分數之 1.2-1.5 倍。
- C.選修科目每班開班人數最低以 12 人為原則,情形特殊或各校經費足以支應者,得降低下限至 10 人,並得辦理跨校選修。
- ➃專題與跨領域課程
- A.各校開設跨領域/科目專題類課程,其專題小組人數及每位教師配置小組組數所需經費及相關規定由各該主管機關訂定之。
- B.教師進行跨領域/科目統整課程之協同教學,經學校課程發展委員會通過後,其協同教學節數可採計為教師教學節數,所需經費及相關規定由各該主管機關訂定之。
- (二)-2 技術型高級中等學校
- 2.規劃說明
- (4)「校訂科目規劃原則」
- ➁校訂科目相關注意事項
- A.學校發展校訂科目時,須以本群科課程綱要暨設備基準為依據,以部定各群科必修科目為基礎,發展各科別之校訂必修及選修科目,以建立學校辦學特色。
- B.校訂之選修科目,各校應提供學生跨班自由選修課程,學校開設之選修總學分數,應達學生應修習選修學分數之 1.2-1.5 倍。然得視各群科實際需求,酌減選修課程 10% 學分數,但須事先陳報各該主管機關核定後方可實施,並於總體課程計畫中敘明。
- C.校訂科目不可重複開設相同內容之課程,各該主管機關於學校陳報總體課程計畫時列入備查檢核重點,並為督導考核與編列經費、補助款之重要參考項目。
- E.選修科目每班開班人數最低以 12 人為原則,情形特殊或各校經費足以支應者,得降低下限至 10 人,並得辦理跨校選修。
- (二)-3 綜合型高級中等學校
- 2.規劃說明
- (2)「專精科目」
- ➆學程選修科目之開設,應提供選修學分 1.2-1.5 倍之選修課程,供學生適性選修,並應規劃學生跨學程選修的彈性。
- (4)「選修科目開設原則」
- ➀各校應提供學生跨班自由選修課程,學校開設之選修總學分數,應達學生應修習選修學分數之 1.2-1.5 倍。
- ➁每一科目規劃以每學期 2-4 學分為原則。
- ➂選修科目每班開班人數最低以 12 人為原則,情形特殊或各校經費足以支應者,得降低下限至 10 人,並得辦理跨校選修。
- (二)-4 單科型高級中等學校
- 2.規劃說明
- (3)課程規劃原則
- ➂選修
- B.各校應提供學生跨班自由選修課程,學校開設之選修總學分數,應達學生應修習選修學分數之 1.2-1.5 倍。
- C.選修科目每班開班人數最低以 12 人為原則,情形特殊或各校經費足以支應者,得降低下限至 10 人,並得辦理跨校選修。
- ➃專題與跨領域課程
- A.各校開設跨領域/科目專題類課程,其專題小組人數及每位教師配置小組組數所需經費及相關規定由各該主管機關訂定之。
- B.教師進行跨領域/科目統整課程之協同教學,經學校課程發展委員會通過後,其協同教學節數可採計為教師教學節數,所需經費及相關規定由各該主管機關訂定之。
- 一、課程類型與領域/科目劃分
- 柒、實施要點
- 二、教學實施
- (二)教學模式與策略
- 6.教師宜適切規劃戶外教育、產業實習、服務學習等實地情境學習,以引導學生實際體驗、實踐品德、深化省思與提升視野。
- 五、教師專業發展
- (一)教師專業發展實施內涵
- 1.教師可透過領域/群科/學程/科目(含特殊需求領域課程)教學研究會、年級或年段會議,或是自發組成的校內、跨校或跨領域的專業學習社群,進行共同備課、教學觀察與回饋、研發課程與教材、參加工作坊、安排專題講座、 實地參訪、線上學習、行動研究、課堂教學研究、公開分享與交流等多元專業發展活動方式,以不斷提升自身專業知能與學生學習成效。
- 3.為持續提升教學品質與學生學習成效,形塑同儕共學的教學文化,校長及每位教師每學年應在學校或社群整體規劃下,至少公開授課一次,並進行專業回饋。
- (二)教師專業發展支持系統
- 3.各該主管機關與學校應鼓勵並支持教師進行跨領域/群科/學程/科目的課程統整、教師間或業師間之協同教學,以及協助教師整合與運用教育系統外部的資源,例如社區、非營利組織、產業、大學院校、研究機構等資源,支持學生多元適性的學習。
- 七、家長與民間參與
- (二)學校應定期邀請家長參與教師公開授課或其他課程與教學相關活動。
- (四)學校可結合民間組織與產業界的社會資源,並建立夥伴關係,以充實教學活動;技術型高級中學、綜合型高級中學與建教合作班得與業界合辦學徒制,提升務實致用的學習成效。
- 二、教學實施
二、國中小可用的自主學習節數
以領域學習節數的 20% 加「彈性學習課程」:
小學低年級 | 小學中年級 | 小學高年級 | 國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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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8節 | 8~11節 | 9.2~12.2節 | 8.8~11.8節 |
三、高中的校定選修
校定課程由 1.2 倍率開課開始,逐步要達到 1.5 倍率開課。
三、國教署實施新課綱相關的補助要點
序 號 | 補助要點名稱 | 教育 階段 | 補助項目 | 適合申請補助對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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