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主學習帶領者培力計畫結案報告」修訂間的差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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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 class='ca16'>壹、本案緣起…………………………………………………… 1</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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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 class='ca16'>壹、計畫主旨…………………………………………………… 1</p>
<P class='ca16'>貳、主要結論與建議…………………………………………………… 2</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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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 class='ca16'>貳、實施進度…………………………………………………… 2</p>   
<P class='ca16'>參、計畫內容……………………………………………3</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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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計畫主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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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計畫旨在培力二十位學員熟悉「自主學習典範」,並能將「自主學習典範」運用於校內學生學習之課程設計上。學員組成與特質簡述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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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位學員中,至少有十五位學員應為體制學校教師(含代課代理教師)、校長或職員,另五位可為體制學校外人士,如:教育行政人員、家長、社區大學人員、科普教育推廣者、獨立教育工作者…等。以增加學員人脈之多元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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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體制學校教師部分,學員應跨縣市分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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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學員應於兩年內完成組課四學分、實務浸潤一二○小時,並辦理成果發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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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學員本身應為好的學習者,並且能接受新觀念,願意將本培力相關事宜置於其生活事務靠前之順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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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計畫透過學員的自主學習與校內實踐,將可以「自發、互動、共好」之精神,拓展一○八課綱現場實踐空間,並為下一輪國家課程之修訂,提供更豐富之元素。

於 2023年3月24日 (五) 10:08 的修訂

「自主學習帶領者培力計畫」
結案報告






補助機關: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辦理單位:社團法人中華民國振鐸學會

執行期程:110 年 10 月 1 日至 111 年 6 月 30 日

計畫主持人:丁志仁


目錄

壹、計畫主旨…………………………………………………… 1

貳、實施進度…………………………………………………… 2

計畫主旨

本計畫旨在培力二十位學員熟悉「自主學習典範」,並能將「自主學習典範」運用於校內學生學習之課程設計上。學員組成與特質簡述如下:

  1. 二十位學員中,至少有十五位學員應為體制學校教師(含代課代理教師)、校長或職員,另五位可為體制學校外人士,如:教育行政人員、家長、社區大學人員、科普教育推廣者、獨立教育工作者…等。以增加學員人脈之多元性。
  2. 體制學校教師部分,學員應跨縣市分布。
  3. 所有學員應於兩年內完成組課四學分、實務浸潤一二○小時,並辦理成果發表。
  4. 所有學員本身應為好的學習者,並且能接受新觀念,願意將本培力相關事宜置於其生活事務靠前之順位。

本計畫透過學員的自主學習與校內實踐,將可以「自發、互動、共好」之精神,拓展一○八課綱現場實踐空間,並為下一輪國家課程之修訂,提供更豐富之元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