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主學習帶領者培力計畫結案報告」修訂間的差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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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P class='ca16'> | + | <P class='ca16'>貳、實施進度…………………………………………………… 2</p> |
| − | + | ==計畫主旨== | |
| + | 本計畫旨在培力二十位學員熟悉「自主學習典範」,並能將「自主學習典範」運用於校內學生學習之課程設計上。學員組成與特質簡述如下: | ||
| + | #二十位學員中,至少有十五位學員應為體制學校教師(含代課代理教師)、校長或職員,另五位可為體制學校外人士,如:教育行政人員、家長、社區大學人員、科普教育推廣者、獨立教育工作者…等。以增加學員人脈之多元性。 | ||
| + | #體制學校教師部分,學員應跨縣市分布。 | ||
| + | #所有學員應於兩年內完成組課四學分、實務浸潤一二○小時,並辦理成果發表。 | ||
| + | #所有學員本身應為好的學習者,並且能接受新觀念,願意將本培力相關事宜置於其生活事務靠前之順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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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本計畫透過學員的自主學習與校內實踐,將可以「自發、互動、共好」之精神,拓展一○八課綱現場實踐空間,並為下一輪國家課程之修訂,提供更豐富之元素。 | ||
於 2023年3月24日 (五) 10:08 的修訂
「自主學習帶領者培力計畫」
結案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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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助機關: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辦理單位:社團法人中華民國振鐸學會 執行期程:110 年 10 月 1 日至 111 年 6 月 30 日 計畫主持人:丁志仁 |
目錄
壹、計畫主旨…………………………………………………… 1
貳、實施進度…………………………………………………… 2
計畫主旨
本計畫旨在培力二十位學員熟悉「自主學習典範」,並能將「自主學習典範」運用於校內學生學習之課程設計上。學員組成與特質簡述如下:
- 二十位學員中,至少有十五位學員應為體制學校教師(含代課代理教師)、校長或職員,另五位可為體制學校外人士,如:教育行政人員、家長、社區大學人員、科普教育推廣者、獨立教育工作者…等。以增加學員人脈之多元性。
- 體制學校教師部分,學員應跨縣市分布。
- 所有學員應於兩年內完成組課四學分、實務浸潤一二○小時,並辦理成果發表。
- 所有學員本身應為好的學習者,並且能接受新觀念,願意將本培力相關事宜置於其生活事務靠前之順位。
本計畫透過學員的自主學習與校內實踐,將可以「自發、互動、共好」之精神,拓展一○八課綱現場實踐空間,並為下一輪國家課程之修訂,提供更豐富之元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