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基本需求國小教學與行政人力試算案/報告:修訂版本之間的差異
出自福留子孫
(以“分類:教育財政”为内容创建页面) |
|||
第 1 行: | 第 1 行: | ||
[[分類:教育財政]] | [[分類:教育財政]] | ||
+ | <center> | ||
+ | <p style='font-size:28pt'>國教署員額編制準則之規定與<br/>教育基本需求教學行政人力關係案<br/>期末報告</p> | ||
+ | <br/><br/><br/><br/><br/><br/><br/><br/><br/><br/><br/><br/><br/><br/><br/><br/><br/><br/><br/><br/> | ||
+ | <table style='border:none'><tr><td style='border:none'> | ||
+ | <p style='font-size:16pt'>委託機關:教育部綜合規畫司</p> | ||
+ | <p style='font-size:16pt'>承辦單位:中華民國振學學會</p> | ||
+ | <p style='font-size:16pt'>執行期程:102 年 9 月 16 日至 102 年 12 月 15 日</p> | ||
+ | <p style='font-size:16pt'>計畫主持人:丁志仁(振鐸學會常務理事)</p> | ||
+ | </td></tr></table> | ||
+ | <br/><br/><br/><br/><br/><br/> | ||
+ | <p style='font-size:16pt'>中華民國 102 年 12 月 15 日</p> | ||
+ | </center> | ||
+ | <br style='page-break-before:always;mso-break-type:section-break;' /> | ||
+ | <div style='page:handBookA4Catalog'> | ||
+ | <P class=ca24 align=center>目錄</p> | ||
+ | <P class=ca16>壹、本案緣起…………………………………………………… 1</p> | ||
+ | <P class=ca16>貳、研究進行方法……………………………………………… 1</p> | ||
+ | <P class=ca16>參、重要結論…………………………………………………… 2</p> | ||
+ | <P class=ca16>肆、建議………………………………………………………… 7</p> | ||
+ | <P class=ca16>伍、附錄</p> | ||
+ | <P class=ca16>附件一、會議紀錄……………………………………………… 9</p> | ||
+ | <p class='ca16'>附件二、教育經費編列與管理法……………………………… 13</p> | ||
+ | <p class='ca16'>附件三、《國民教育法》第十條……………………………… 14</p> | ||
+ | <p class='ca16'>附件四、國民小學與國民中學員額編制準則………………… 15</p> | ||
+ | <p class='ca16'>附件五、課稅配套補助要點…………………………………… 18</p> | ||
+ | <p class='ca16'>附件六、課稅配套補助要點之補充說明……………………… 20</p> | ||
+ | </div> | ||
+ | <br style='page-break-before:always;mso-break-type:section-break;' /> | ||
+ | <div style='page:handBookA4'><div style='page:PN'> | ||
+ | ==本案緣起== | ||
+ | 自 2001 年行政院教育經費基準委員會制定中小學應有員額之推計模型與推計公式已歷十四年,十四年來歷經課綱修改、教師每週授課節數調整、少子女化、教師課稅配套方案實施、國民教育法修法…等等變化,原有推計模型與現況已發生較大的之落差。為探討是否有更與現況符合之推計模型,特進行本方案之研究。 | ||
+ | |||
+ | 故教育部綜規司於 102 年 8 月委請中華民國振鐸學會自 102 年 9 月 16 日起至 102 年 12 月 15 日間進行本案之研究。 | ||
+ | |||
+ | 本文中《國民小學與國民中學班級編制及教職員員額編制準則》簡稱為「員額編制準則」,「行政院教育經費基本需求設算教學人力與行政人力設算係數」簡稱為「教育基本需求教學行政人力」。 | ||
+ | |||
+ | ==研究進行方法== |
2016年12月27日 (二) 16:50的修訂版本
國教署員額編制準則之規定與
教育基本需求教學行政人力關係案
期末報告
委託機關:教育部綜合規畫司 承辦單位:中華民國振學學會 執行期程:102 年 9 月 16 日至 102 年 12 月 15 日 計畫主持人:丁志仁(振鐸學會常務理事) |
中華民國 102 年 12 月 15 日
目錄
壹、本案緣起…………………………………………………… 1
貳、研究進行方法……………………………………………… 1
參、重要結論…………………………………………………… 2
肆、建議………………………………………………………… 7
伍、附錄
附件一、會議紀錄……………………………………………… 9
附件二、教育經費編列與管理法……………………………… 13
附件三、《國民教育法》第十條……………………………… 14
附件四、國民小學與國民中學員額編制準則………………… 15
附件五、課稅配套補助要點…………………………………… 18
附件六、課稅配套補助要點之補充說明……………………… 20
本案緣起
自 2001 年行政院教育經費基準委員會制定中小學應有員額之推計模型與推計公式已歷十四年,十四年來歷經課綱修改、教師每週授課節數調整、少子女化、教師課稅配套方案實施、國民教育法修法…等等變化,原有推計模型與現況已發生較大的之落差。為探討是否有更與現況符合之推計模型,特進行本方案之研究。
故教育部綜規司於 102 年 8 月委請中華民國振鐸學會自 102 年 9 月 16 日起至 102 年 12 月 15 日間進行本案之研究。
本文中《國民小學與國民中學班級編制及教職員員額編制準則》簡稱為「員額編制準則」,「行政院教育經費基本需求設算教學人力與行政人力設算係數」簡稱為「教育基本需求教學行政人力」。
==研究進行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