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共同體與公共支持體系政綱/教育」修訂間的差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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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經費走勢與教育發展策略== | ==教育經費走勢與教育發展策略== | ||
| + | ===一、台灣政府教育支出=== | ||
| + | #本來台灣政府教科文經費有憲法 164 條的下限保障<br/>1997.7.16 韋端與連戰趁凍省修憲,以「固定保障條款之存在,更可能產生資源錯置等不良副作用」為由凍結憲法 164 條 | ||
| + | #台灣政府的租稅負擔率常年佔 GDP 的 13% | ||
| + | #依《教育經費編列與管理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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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新生人口變化對教育的衝擊== | ==台灣新生人口變化對教育的衝擊== | ||
==學前教育公共化== | ==學前教育公共化== | ||
於 2022年8月2日 (二) 08:30 的修訂
教育經費走勢與教育發展策略
一、台灣政府教育支出
- 本來台灣政府教科文經費有憲法 164 條的下限保障
1997.7.16 韋端與連戰趁凍省修憲,以「固定保障條款之存在,更可能產生資源錯置等不良副作用」為由凍結憲法 164 條 - 台灣政府的租稅負擔率常年佔 GDP 的 13%
- 依《教育經費編列與管理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