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動實驗教育光譜平台的目標與現況」修訂間的差異

出自福留子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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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治理工作圈討論並議定章則。
 
由治理工作圈討論並議定章則。
  
《治理工作圈議事簡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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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理工作圈議事簡則》'''
 
#治理工作圈成會額數,為過半數成員出席。
 
#治理工作圈成會額數,為過半數成員出席。
 
#會議實際出席人數未過半時,得改開談話會,談話會決議須交下次成會會次追認。
 
#會議實際出席人數未過半時,得改開談話會,談話會決議須交下次成會會次追認。

於 2023年3月13日 (一) 14:16 的修訂

從案例談實驗教育的現況

一、從路亞看機構實驗教育

奇異鳥文教集團_奇異鳥實業有限公司是針對3-18歲的美語補習班。績效非常好,他們捐款成立財團法人路亞教育基金會,在新北市申請辦理「新北市路亞實驗教育機構」,辦學非常有一套,學生從小英文訓練就極佳,更有充裕的外師人力資源。

學費首次入學先收三萬,每年收 44 萬,再加教科書費每年 6.6 萬,午餐 1.76 萬,校外教學 2.4 萬,還有上下學交通車、冷氣、制服、保險…。

奇異鳥實業再買地蓋房,建了一棟教學大樓,把其中兩層以每月 145 萬元租給「新北市路亞實驗教育機構」,一年約 1740 萬。

依《高級中等以下教育階段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實施條例》第三條「本條例所稱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以下簡稱實驗教育),指學校教育以外,非以營利為目的,採用實驗課程,以培養德、智、體、群、美五育均衡發展之健全國民為目的所辦理之教育。」第四條「機構實驗教育:指由學校財團法人以外之非營利法人(以下簡稱非營利法人)設立之機構,以實驗課程為主要目的,在固定場所實施之實驗教育。」

一般在審議實務上,收費貴,但全數用在學生身上就不是問題。只要沒有逐步聚歛學生的費用,慢慢累積轉變成法人的財產,但是像「奇異鳥/路亞」這樣,每一步都合法,但是卻把機構實驗教育變成一門好生意,漸漸把買地蓋樓的錢賺一部分回來,其實已悖離國家釋放實驗教育空間的初衷。

2023年2月24日 LUYA Academy 新校舍啟用開幕典禮,他們請到市場侯友宜,教育局長張明文,以及一眾嘉賓,場面熱烈。

新北市有沒有法源規範像「奇異鳥/路亞」這樣的機構實驗教育經營者?有,《高級中等以下教育階段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實施條例》第廿八條「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於不牴觸本條例之範圍內,得訂定實驗教育之自治法規或補充規定。」只要「訂定前項實驗教育之自治法規或補充規定時,應邀請熟悉實驗教育之教育學者專家、實驗教育團體代表、家長、教師、學校行政人員代表及其他相關人士參與」即可。只要補充規定要求:機構實驗教育每年支出不得逾收費的 10% 就行。

但是情況還會再演化下去,經營方還會有層出不窮的新招。新的既得利益會起來,然後破壞這些既得利益人家就會頑抗。

二、乙天

安家班起家的夫妻檔,所以習慣上半天,週二至週四上午時間空白不排課。學生對象相當特定,每年級只收兩人,共收 10 人,他們也不想擴大。入學申請費一萬元,每生每學期學費 18 萬元,一年 36 萬,一年兩個人能結餘 50 萬上下就滿意了。

租育德國小空餘教室,沒有聚歛的問題,但新北市由於此課程規畫是要取代強制教育,學生的學習不夠替代義務教育的未給他們通過。

三、以補習班或線上學習為主要學習場所的個人自學

依國民教育法第四條「補習及進修教育法所定之短期補習教育,不得視為前項非學校型態之實驗教育。」

四、小結

自 2014 年 11 月 19 日三法通過施行,已歷八年,如今的生態已不是當年社運分子、教育理想家、有另類教育需求的父母為實驗教育的主要參與者的局面,八年足夠人民學習,現在很多人民已經學會運用實驗教育的制度去實現自己的動機。

我們可以做些什麼?

一、我們無法做的事情:

  1. 讓台灣回到沒有實驗教育的時代。
  2. 讓台灣的實驗教育變純潔。

二、我們可以做的事情:

  1. 儘速將自主學習橋接到體制學校當中,這會讓實驗教育商品化,變得比較沒那麼重要。
  2. 不放棄實驗教育非營利的界限,對利用實驗過份營利,形成共識與立下規矩。
  3. 對太過份利用實驗去拼應試教育,形成共識並立下規矩。
  4. 運用自主學習去幫助待定向青年(中輟生、中離生、受安置青少年、高關懷班、技藝班…)
  5. 民間和中階文官合作,在全範圍內形成兩層的網絡,第一層是是縣市內的網絡,第二層是連結縣市網絡的網絡,是網絡的網絡。
  6. 先將宜蘭、台北市、新北市、基隆市、桃園市、大新竹串連起來形成第二層網絡的核心區域,支撐住基本服務。然後將台中、台南、高雄、花蓮台東、花蓮當成基本服務的「飛地」,第三波才是覆蓋全國。
  7. 把陽光和真話注入這個網絡。

請後設反思一下:

  1. 解決教育的問題,教育的外部因素往往大於教育內部的因素,所以不可能關門辦教育。
  2. 要治理實驗教育,實驗教育以外的事,重要性不亞於實驗教育裡面的事。
  3. 網絡須要三個元素:資源、社群、平台。要成就這三個元素,光靠政府做不到,光靠民間也做不到,必須兩者合作,形成 NGO hub 。

正在做的事

一、說服大家一起來成就「一個有公信力的台灣實驗教育評價社群」

台灣在三法實施後的實驗教育發展,規模與參與者的複雜性,已遠較立法之初,擴大甚多,有進一步改善實驗教育審議環節之需要。

本計畫將維運一個有公信力的台灣實驗教育評價社群,並由此一社群建置一個「實驗教育光譜平台」,增進實驗教育現場的揭露。

共分七步,目前走到第五步:

(一)發起計畫

號召有公信力的實驗教育相關人士,為本計畫發起人。

(二)組織治理工作圈

由本計畫發起人,邀請更多實驗教育相關人士,組成「治理工作圈」。目前治理工作圈成員如下:

  1. 丁志仁:振鐸學會常務理事,均優學習論壇執行長
  2. 朱佳仁:自主學習促進會常務理事,熟悉國內實驗教育生態
  3. 陳怡光:保障教育選擇權聯盟主席,熟悉個人自學生態
  4. 鄭同僚:台灣實驗教育推動中心計畫主持人,政大副教授
  5. 詹志禹:政大副校長,政大教授,將找人接替治理工作圈位置
  6. 曲智鑛:陶璽工作室負責人,無界塾實驗教育機構副塾長,熟悉特殊學習需求自學生
  7. 黃志順:台北市和平實驗國民小學校長
  8. 周樂生:宜蘭縣人文國民中小學校長
  9. 楊逸帆:早期實驗教育學生,《學習的理由》紀錄片導演,雜學校教務主任,「青醒人」發起者
  10. 林怡廷:島島阿學創辦人
  11. 陳東玉:台中秘密基地繪本屋負責人,政大實驗教育師培1~5梯志工群召集人
  12. 王智弘:慈心華徳福前校長

(三)建立章則

由治理工作圈討論並議定章則。

《治理工作圈議事簡則》

  1. 治理工作圈成會額數,為過半數成員出席。
  2. 會議實際出席人數未過半時,得改開談話會,談話會決議須交下次成會會次追認。
  3. 討論事項分提案與動議。提案:會議開始前,以書面提出,提案須有1以上連署。動議:會議中以口頭提出,動議須有1人以上附議。
  4. 會議決議以在場出席者可決人數超過否決人數為通過。可否同數時,議案不通過。
  5. 治理工作圈會議,以實體出席為原則,成員必要時得線上參會。
  6. 工作圈成員派人代理者,為列席人員。無表決權,不列入成會額數。
  7. 議案的處理過程為:說明、討論、議決、紀錄、執行、報告。
  8. 提案依案由、說明、辦法、決議四個段落紀錄。
  9. 通過之議案,出席人經主席認可後,得於下次會議(含)之後的會議,提出重行表決的提案或動議。
  10. 治理工作圈人數上限為十四人。
  11. 對優化實驗教育治理之相關倡議,有工作圈三位成員連署者,下次會議主席,應於會議中安排時間請倡議者說明。
  12. 附屬動議處理順位如下:散會動議,擱置動議,停止討論動議,付委動議,修正動議。散會動議、擱置動議、停止討論動議,需要附議但不討論。

《平台權限表》

路人甲乙 註冊者 主要評述者 治理工作圈 國教署合作方
實名註冊
看光譜移動
看去名評述
看具名評述
撰寫評述
推薦主要評述者
品管評述
申訴評述內容
裁定申訴
制定/修改章則
遵守章則
  • 只有註册者才能申訴(路人甲乙不行)
  • 主要評述者由治理工作圈推薦(權限同註册者)

(四)推薦評述者

由治理工作圈成員推薦主要評述者。

(五)建置平台

購買伺服器,租用域名,月租頻寬,設計 RWD 網站,建置備份機制:

  • 域名:twees.info
  • 空間:4 TB 準永久性保存空間
    1. raid 備份、異地備份
    2. 十年內不亡佚
  • 服務:
    1. 記上傳者的檔案上傳空間(圖照、影片、其他檔案…)
      • 從網頁上傳
      • FTP 大檔或大批量上傳
    2. 資料庫:提供「頁」的全文檢索
    3. 帳號登入
    4. 以網站容器
    5. 可交接的開放源碼後台管理
    6. 工作圈伙伴平等書寫

(六)試營運

找評測員,一邊試評測,一邊修改系統。

(七)建立資料庫

建立全國實驗教育機構、團體、學校之基本資料庫。

(八)開放註冊

開放平台註冊,開始發展社群。

二、平台決議事項

(一)治理工作圈與議事簡則

  • 工作圈成員:來自公私立實驗教育單位(含學校與非學校型態)與研究機構
  • 基本議事規則

(二)平台權限與註冊制度

  • 不同身份在平台上的權限
  • 註冊者基本要求與認證制度

(三)評述維度

包含辦學成本與課程結構等多面向的評述維度

(四)試評人員

由治理工作圈推薦不同教育單位擔任試評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