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課審會普高分組討論國語文文言文選文簡則」修訂間的差異
跳至導覽
跳至搜尋
| 第2行: | 第2行: | ||
#依本分組第13次會議決議,付委討論國民中小學暨普通型高級中等學校國語文領綱草案「柒、附錄/附錄四:普通型高級中等學校(第五學習階段)推薦選文 20 篇」,成立本小組。 | #依本分組第13次會議決議,付委討論國民中小學暨普通型高級中等學校國語文領綱草案「柒、附錄/附錄四:普通型高級中等學校(第五學習階段)推薦選文 20 篇」,成立本小組。 | ||
#本分組將分甲、乙兩案並呈審議大會,甲案為附錄四之 20 篇推薦選文全數刪除」,乙案為附錄四之推薦選文減至 10 或 15 篇,本小組付委之範疇為乙案之內容。 | #本分組將分甲、乙兩案並呈審議大會,甲案為附錄四之 20 篇推薦選文全數刪除」,乙案為附錄四之推薦選文減至 10 或 15 篇,本小組付委之範疇為乙案之內容。 | ||
| − | # | + | #本小組成員為丁志仁、楊遵榮、林秀珍、藍偉瑩、賴和隆、莊福泰、胡敏華、郭靜靜、廖耿志、王淑專、許晏紳、盧舒言。 |
#本小組線上討論群組為: | #本小組線上討論群組為: | ||
於 2017年6月25日 (日) 10:38 的修訂
- 依本分組第13次會議決議,付委討論國民中小學暨普通型高級中等學校國語文領綱草案「柒、附錄/附錄四:普通型高級中等學校(第五學習階段)推薦選文 20 篇」,成立本小組。
- 本分組將分甲、乙兩案並呈審議大會,甲案為附錄四之 20 篇推薦選文全數刪除」,乙案為附錄四之推薦選文減至 10 或 15 篇,本小組付委之範疇為乙案之內容。
- 本小組成員為丁志仁、楊遵榮、林秀珍、藍偉瑩、賴和隆、莊福泰、胡敏華、郭靜靜、廖耿志、王淑專、許晏紳、盧舒言。
- 本小組線上討論群組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