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基本需求國小教學與行政人力試算案/報告

出自福留子孫
在2016年12月28日 (三) 09:00由丁志仁對話 | 貢獻所做的修訂版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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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教育基本需求中
國小教學與行政人力試算案
期末報告





















委託機關: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承辦單位:中華民國振學學會

執行期程:104 年 12 月 16 日至 105 年 3 月 15 日

計畫主持人:丁志仁(振鐸學會常務理事)







中華民國 105 年 12 月 27 日


目錄

壹、本案緣起…………………………………………………… 1

貳、研究進行方法……………………………………………… 1

參、重要結論…………………………………………………… 2

肆、建議………………………………………………………… 7

伍、附錄

附件一、會議紀錄……………………………………………… 9

附件二、教育經費編列與管理法……………………………… 13

附件三、《國民教育法》第十條……………………………… 14

附件四、國民小學與國民中學員額編制準則………………… 15

附件五、課稅配套補助要點…………………………………… 18

附件六、課稅配套補助要點之補充說明……………………… 20


本案緣起

自 2001 年行政院教育經費基準委員會制定中小學應有員額之推計模型與推計公式已歷十四年,十四年來歷經課綱修改、教師每週授課節數調整、少子女化、教師課稅配套方案實施、國民教育法修法…等等變化,原有推計模型與現況已發生較大的之落差。為探討是否有更與現況符合之推計模型,特進行本方案之研究。

故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於 104 年 12 月委請中華民國振鐸學會自 104 年 12 月 16 日起至 105 年 3 月 15 日間進行本案之研究。本案研究有初步成果後,即納入 105 年 5 月行政院教育經費基準委員會對 106 年教育經費設算之公式調整。而在今年行政院教育經費基準委員會復衍生國小應有人力調整至合理水準後,明年即須面對國中的應有人力亦須仿國小調整方式,找出納入過去十四年教育生態變化之新公式,此部分亦會在本報告之附錄中提及。

本文中《國民小學與國民中學班級編制及教職員員額編制準則》簡稱為「員額編制準則」,「行政院教育經費基本需求設算教學人力與行政人力設算係數」簡稱為「教育基本需求教學、行政人力」。

研究進行方法

本研究係以目前現場員額狀況、學校員額運用實務與國教署最新的員額編制準則修訂方向為基礎,探討目前行政院教育經費基準委員會基本需求試算中國小教學、行政人力推計模式有無更合理之修訂可能,故本案將集中以下四點研究:

一、目前現場員額狀況之蒐集。
二、目前學校員額運用實務之了解。
三、國教署最新的員額編制準則修訂方向。
四、國小合理教學、行政人力推計模型之探討。

本案仍採「應有員額」之模式,且不涉入教師薪資之探討。

具體進行的方法是:

一、諮詢相關人員:

  1. 教師會之重要幹部。
  2. 校長協會之代表性校長。
  3. 資深的學校教職員。

二、透過國教署其他計畫取得資料:

  1. 各縣市各學校之校長、主任、組長、教師之配置數額。
  2. 不同回兼節數之假設下,對學校教師員額配置之影響。

三、透過行政院主計處取得資料:

  1. 各縣市不同學校應有員額之推估。
  2. 對學校教學與行政人力運用模型之設計。

四、自行建立數學模型,預測並建議未來應有人力之計算公式調整方向

  1. 依未來因國小學生減少之變化,預測班級與應有人力之縮減幅度與速度。
  2. 建立推計模型,使未來教學與行政任務得以完成。

重要結論

一、國小每班應有 1.6 名教師才能把課綱教完

我們以最低準計,每班每節課只配置一名教師教學(事實上依 107 課綱,校外課程、選修、資訊教學每班每節均須配置超過一名教師)。

國小平均學生每週學習節數為 28 節,教師每週授課節數非導師為 20 節,導師為 16 節。

(每班教學員額-1)×20節+16節=28節

※每班教學員額減去導師一名,得到該班非導師的教學員額,乘以非導師教學節數(20節),再加上導師教學節數(16節),即得該班每週教學節數,應等於學生每週學習節數。

解出每班教學員額為 1.6 。

二、國教署的國小行政人力

如右圖,由國教署依其本身合理員額假定設算,考慮老師回兼一節的情況下,各種班級規模學校所得的人力,扣除每班 1.6 人的教學人力,餘下的人力定義為行政人力,繪成「班級-行政人力」圖即為右圖。圖中橫軸為班級數,縱軸為行政人力。

可以看出依國教署現存人力模型,行政人力會呈現階梯式躍進,而不是隨班級增加行政人力遞增的平滑曲線。

而一所國小合理的行政負荷變化曲線應該滿足以下四個條件:

  1. 應為平滑曲線,而且隨班級增加而增加。
  2. 班級為 0 時,仍有正的行政負荷而需要有基本辦公人力。
  3. 班級增加時行政負荷雖然會隨之增加,所以曲線向右上方走
  4. 但基於部分行政資源可以供不同班級共用,所以其邊際行政負荷(斜率)應會遞減,使曲線越來越平緩。

顯然原始的國教署國小「班級-行政人力」圖不符合上述條件。

但若依其分布找出趨勢線,以班級數為 X 得到行政人力曲線 -0.0016X2+0.2385X+0.518 則符合以上四個條件,且與分布各點的 R2 達 0.8829 。

但若以國教署相同模型得出之國小「班級-總人力」則如右圖,較不重要,在設計新公式時也未使用,仍列出以資參考。

圖中橫軸為班級數,縱軸為行政人力。

曲線較為平滑,可用 -0.0033X2+1.8943X+0.215 描述。描述公式與原始數據分布各點的 R2 達 0.9996 。幾乎是完全吻合。

本研究中關於國教署與主計總處之原始數據及相關推算請到:
jendo.org/files/study/員額公式.xlsx 下載。

三、主計總處的國小行政人力

要設計新公式,同時要考慮主計總處現有的人力需求設算公式。右圖是主計總處對國內每一所國小的「班級-應有人力」設算,圖中橫軸為班級數,縱軸為應有人力。以 X 為班級數,可用 -0.002X2+1.7567X+1.8402 公式來加以描述應有人力,與分布各點的 R2 達 0.9977 ,幾近完全吻合。

此應有人力之成份,可有多種組合方法。最基礎的分法是將國小人力概分為將課綱教完所需之人力(教學人力)與教書以外的其他人力(行政人力),依此數據取得時主計總處之假設是教學人力為國小每班 1.336 位教師,如此其行政人力之描述公式應為 -0.002X2+0.4207X+1.8402 。

但如依本章第一點之敘述,教學人力應假設為國小每班 1.6 位教師,所以餘下的行政人力應以公式 -0.002X2+0.1567X+1.8402 來加以描述( X 為班級數),此公式就會過度低於現場所需之行政人力而不可使用。也不能組合每班教學人力 1.6 位教師,再加上行政人力 -0.002X2+0.4207X+1.8402 ,這樣得出的應有人力過高,財政上殊不可行,主計總處也不可能同意。

建議

一、對行政院教育經費基準委員會之建議

新的應有人力設算以以下新原則加以組合:

  1. 教學人力部分採本研究重要結論的第一點,國小每班以 1.6 位老師計算。
  2. 行政人力部分在 74 班以下(含 74 班)採本研究重要結論的第二點,以 -0.0016X2+0.2385X+0.518 公式計算,其中 X 為班級數。
  3. 行政人力部分在 75 班以上(含 75 班)採每校 9.4 人計算。

如果未依此建議,由於少子女化,我國明年應有員額會減少 5754 人,如採以上建議,由於應有員額計算基礎較原有公式為高,則應有員額減少之數額將大幅下降到 1951 人,將大幅減少子女化對學校現場教師超額之衝擊。

而以上建議,最後也獲行政院教育經費基準委員會之採行。

本研究中對於行政院教育經費基準委員會之建議請到 jendo.org/files/study/對106應有人力變化之建議.xlsx 下載。

二、對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之建議

修改員額編制準則:

  1. 國小停止以每班 1.5 人、 1.6 人、 1.65 人描述,避免再產生行政人力呈階梯跳躍之現象。
  2. 學校規模以每種班級數對應該學校編制員額之表格,表述國小編制數。如 3 班學校應有多少編制、 4 班學校應有多少編制…等。
  3. 小型學校目前編制數偏低,建議酌以調升。
  4. 小型學校如採取混齡教學時,其學校編制員額,應高於非混齡教學之學校。
  5. 儘量以學校人力可重整,組織可再造之精神,對學校內部編制細節加以鬆綁。
  6. 允許學校非專任人力的比例可達 8% ,一方面緩衝少子女化對學校教師超額之衝擊(目前對 8% 中約貢獻 5%),同時適應 107 課綱之實施:
    • 校外課程每班每節課恐需設算 1.5 名教師教學,而非 1 名教師教學。
    • 選修課每班可能是 20 人修課就需要開課,而不是 29~40 人編班。
    • 程式撰寫課程需要「教學支援人員」與原班教師一同備課、上課。
    • 跨領域的主題統整課程也需設算每班每節課 1.5 名教師教學,而非 1 名教師教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