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星培力/2019-1例會/2019.11.03
出自福留子孫
自由交換意見
時間:2019.11.03(日)18:20~19:00 ===
時間地點與會者
時間:2019.11.03(日)19:00~21:00 正式議程
地點:新埔國中信義樓5F(新海路181號)
主持人:相互推舉
參與者:
報告事項:
一、本梯近況:
- 安排穎暄、喻晴補上共識營:
- 2019.9.19 16:20~18:40 客家文化中心:一一檢視學員的需求。
- 2019.10.16 19:00~21:00 社大全促會北辦:學員「自組織」並建立治理架構、學員認識目前的海星生態系,並認識其中的關鍵成員。
- 2019.11.3 19:00~21:00 新埔國中信義樓517:學員「自組織」並建立治理架構、學員認識目前的海星生態系,並認識其中的關鍵成員。
- 學員已熟悉 OST 操作流程,並曾設計暨主持操作,不須另行訓練。
- 第一期海星學員名單異動
- 共識營後新成員:柯穎瑄、張喻晴(還須為他們補辦共識營);
- 朱純良轉為志工;所有學員(16人)皆已繳交公基金。
二、內部節奏組:
組課狀況
- 兩岸教育人脈之連結與運用:即將結束並完成組課典藏
- 自學生的導師課 :上了一堂課
- 親子衝突的對話實戰 :確認開課,可能10月底會開第一堂課
其他組課資訊參考組課清單與進度表
三、外事聯絡組:
四、基本技能規劃組:
無
五、平台服務組:
- 簡介海星官網
- 有頁面編輯權限者:丁志仁、游士賢、施雅敏、林宜蓁、林青高、蔡珠玲
- 導航列掃一遍
- 學員介面:
- 編輯組課一定要落實,一定要「開放選課」、有每堂課的紀錄、要寫作業
- 組課一定要記帳
- 決議清單:整理海星過去以來所有做過的決議,置於「關於社群」項下,目前有15項決議
六、公基金收支:
- 收入:48,005元(利息5元)(3,000元*16人)[1]
- 支出:3,376元[2]
- banner設計費1,500元
- 海報設計400元
- 共識營手冊等印刷831元
- 手冊印刷240元
- 手冊印刷405元
- 結餘44,629元
決議事項:
提案一:建議以兩個月開一次為原則,定期舉辦學員例會。
- 說明:
- 以全體學員二分之一出席(含線上)為成會額數。
- 線上出席者可參與投票。
- 關心的志工可以參與例會,可以發言,但不參與投票議決。
- 正式會議之前 40 分鐘,規畫為自由交流時段。
- 正式會議流程按議事規則。
- 決議:
- 提案者:林青高、林宜蓁
- 連署人:丁志仁
提案二:使用 Trello 作為提案管理工具
- 說明:
- 決議:
- 提案者:林青高、林宜蓁
- 連署人:
提案三:公開決議清單內容
- 說明:
- 目前是不公開,只有成員用帳號密碼登入,得以閱讀決議清單。
- 2019.10.16學員聚會初步討論意見如下:
- 決議清單公開的好處:
- 讓社會大眾可以看到公開本社群組織的演變
- 讓社會大眾可以看到本社群的各個議題是可以被討論的
- 決議不公開的理由:
- 決議內容是屬於內部社群,如果有其他需要公開的資訊可以放到「關於社群」項下
- 決議內容可能涉及ㄧ些主觀看法、隱私,如果公開可能會引發爭議或誤解
- 辦法:公開,但有一些對決議撰寫的限制:
- 區隔工作方法與議案
- 工作方法除非必要,不用做決議
- 不論討論過程或結果,只要是涉及某自然人、法人.....的主觀論述,不適合公開,皆不放在決議裡
- 決議:
- 提案者:林青高
- 連署人:
提案四:合作單位統一名稱:協力單位
- 說明:原本稱為贊助者
- 辦法:改名為:"協力單位"
- 決議:
- 提案者:林青高
- 連署人:
提案五:跟協力NGO的對接
- 說明:給協力NGO的同意書
- 辦法:參考
- 決議:
- 提案者:林青高
- 連署人:
提案六:學員、志工的[權]、[責]再確定
- 說明:
- 志工的定義:沒有繳交公基金$3000,但參與社群,共同分擔工作。
- 能在Trello留言提案
- 提案內容不影響成員權益或違背社群傳統
- 促進社群共同成長為首要目標
- ex.有志工提案將公基金調漲到10000,可能就不符合社群傳統
- 參與討論
- 投票
- 討論:
- 志工、社群學員的身分是否可以互相切換
- 若已參加過共識營?
- 變成志工,又要再變回來,是否要再參加一次共識營
- 志工、社群學員的身分是否可以互相切換
- 學員、志工權責再確定
- 學員
- 權利:
- 提案、討論與表決。
- 完成完整海星培力,成為成熟海星。
- 責任:
- 學員須要負擔時間與金錢
- 分擔工作
- 權利:
- 志工
- 權利:
- 參與社群聚會
- 共同分擔工作
- 在符合上述說明前提下,可提案與討論。
- 責任:
- 不需繳交公積金$3000
- 權利:
- 學員
- 決議:
- 提案者:林青高、林宜蓁
- 連署人:
提案七:初始已組課成功且開課,後因有退出未符合組課規定
- 說明:ex.某門組課一開始有兩個課主,符合開課規定,但在課程結束前某一個課主退出,導致課程不符合規定。( 課程的強度並沒有改變 )
- 辦法:若組課有繼續跑完最後做成果發表,此學分仍然有效
- 決議:
- 提案者:林青高
- 連署人:
提案八:公基金的運用規則 (記帳系統)
- 說明:
- 目前公積金記帳系統,已記帳,對學員公開。
- 尚未詳細定義公積金的使用內容、使用流程
- 場域修練萬一發生費用,是否由公積金出?
- 若需要費用,方能促成場域修練之完成。其費用由公積金支出,每位學員場域修練之上限以2000元為度,超出時由學員自行負擔。
- 辦法:
- 決議:
- 提案者:林青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