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五人眾工作討論1

出自福留子孫
在2024年8月30日 (五) 09:15由丁志仁對話 | 貢獻所做的修訂版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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形勢說明

一、討論中的自主學習樣態

  1. 列舉自主學習教學人力使用場景,初為 12 項,後增到 16 項,如:
    1. 組課:老師協助同學組課(老師提供大量的陪伴、OST)。
    2. 社團:依同學興趣與性向組織社團。
    3. 選修:提供選修課。
    4. 達人教學支援:開門辦教育,將鐘點費用於教學支援人員,如家長、各行業達人,來分享職涯或生涯的人生經歷。
    5. 雙老師制度:兩位老師彼此配合,帶動學生自學、組內共學、組間互學、教師導學。
    6. 家長參與教育事務:系統性導入家長說課、備課、參與治理學習。
    7. 混搭三種資源:設籍學校上課、參與實驗教育、家長運用學習資源(如社教館所)支持同學學習。
    8. 行動學習:包含學生策畫、群學、移地三元素的學習活動。
    9. 參訪:學生參與策畫參訪。
    10. 場域實習:讓十六歲以上在學生,進入工作職場實習或以師徒制跟隨達人實習。
    11. 主題備課:老師決定範圍,同學決定具體報告主題,老師陪伴同學預演,並提供指導。
    12. 補救教學:運用以上原則,用於補救教學,可運用校外人力。
    13. 市集:規畫跨校的學習市集。
    14. 共同觀影並討論:由小組或學習社群共同觀看影片,分析影片,並在映後舉行討論。
    15. 編輯報紙:約定主題與時間區間,由同學共同蒐集素材,並編輯成報紙,上台發表,互相觀摩成長。
    16. 說故事:同學先蒐集各種廣告、業配文中的故事哏,討論分析後,進行再創作,如變成微劇本。
  2. 建議改變教育經費基本需求的邏輯與公式,由學校的常態經費支付這些樣態的開支。

二、2023年《國民教育法》開始明定「應補助實驗教育」

  1. 2022 年 12 月 16 日時代力量黨團(王婉諭推動)擬具「國民教育法修正草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審查。立法委員和體制外實驗教育家長已提出:國民教育階段實驗教育學生學費補助的修法提案(最後未通過),將他們子女由公校移至體制外教育,同步要求將學生單位成本的 20%~50% ,撥付給他們家庭,因為他們是「自辦義務教育」,而依憲法「義務教育免學費」,他們要求 20%~50% 的教育成本並沒有多要。
  2. 2023 年 5 月 29 日,《國民教育法》三讀,修改《國民教育法》第六條第二項「為協助前項實驗教育之發展,中央主管機關應訂定相關補助規定」,自此政府開始得以補助國中小學階段個人、團體自學經費,因而在此之前政府只能補助機構式實驗教育的經費。

三、2023年基準委員會委員提案

案由:
建請本委員會開始研議教育經費基本需求加入「自主學習支援人力」。
提案委員:丁志仁,謝國清

說明:

  1. 台灣公校教育當前面臨的三大危機:生成式 AI 帶來的傳統公校教育發生「價值沈沒」,新生兒縮減潮,體制外教育對「自辦義務教育」的正當性爭奪。
  2. 教育基本需求內涵人力部分除「教學人力」、「行政人力」外新增「自主學習支援人力」 0.1C(C 指班級數),並進行試算。
  3. 列舉自主學習教學人力使用場景,初為 12 項,後增到 16 項,如:組課、社團、選修、達人教學支援等等

2023年結果:主計總處與國發會代表反對,因會議採共識決,所以未通過。但主席潘部長打配合:裁示「國教署對『自主學習支援人力納入教育經費基本需求』」一案,辦理委託研究,研究成果提委員會 113 年度研究小組及委員會議討論。」

四、2024年「自主學習支援人力納入教育經費基本需求報告案」

報告案主題:自主學習支援人力納入教育經費基本需求。

說明:

一、依委員會112年度委員會議決議,有關丁委員志仁及謝委員國清所提:「自主學習支援人力納入教育經費基本需求」一案,為審慎評估,請國教署就本議題辦理委託研究案,研究成果提委員會113年度研究小組及委員會議討論。

二、國教署業於113年2月27日核定補助社團法人中華民國振鐸學會辦理「自主學習帶領者培力計畫」,計畫期程自113年2月1日至114年3月31日止。

三、有關本案初步研究成果,提本會議報告。

決定:

一、教育政策之推行,宜有長期且豐富的研究成果,供政策決策之參考,本案因涉國教署,爰請國教署本議題長期性研究案辦理,研究成果行政院教育經費基準委員會114年度研究小組及委員會議討論。

二、餘洽悉。

 

 

五、修改《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推動實驗教育要點》

補助項目 補助對象 大致基準 備註



1.組課共學 學校、機構、團體、自學生

1. 學校在現有的補助基準下外加 10%
2. 其他對象以每生每學期 1.2 萬為上限
3. 支應項目:出席費、諮詢費、鐘點費、
講座鐘點費、勞工保險費、勞工自行提撥
之退休金及代理教師或非公教人員平安保
險之保險費、印刷費、交通費、住宿費、
膳費、場地費、教材教具費、資料集費、
學生平安保險之保險費、全民健康保险補
充保險費及雜支,或其他相關必要費用。
4. 講師費提高到每節 2000 元

2.共組同好社團 學校、機構、團體、自學生
3.開設適性選修課程 學校、機構、團體、自學生
4.專家、達/職人教學支援 學校、機構、團體、自學生
5.場域實習 學校、機構、團體、自學生



1.聘用專業輔導人士 學校、機構、團體、自學生
2.輔導師資養成/增能研習(輔導人才增能研習) 實驗教育學校 / 機構 / 團體
3.特殊療育(如藝術治療)課程、活動 學校、機構、團體、自學生

但是此事仍面臨以下變數:

  1. 推動自主學習的政策方向會不會再轉變?
  2. 整個方案能否得到部內預算支持?
  3. 地方政府是否有誘因編列相應的配合款?如台東是中央出 90% ,地方出 10% 。
  4. 將補助對象細化到個人,在請款、核結是否有足夠的專業人力支持作業?

六、民間成立「自主學習公共化推動連線」以鞏固政策落實

團體名稱聯絡人參與程度團體名稱聯絡人參與程度
1 魚水教育催化劑沈潔伃成員13五明國際學苑黃慧鳳成員
2 身生實驗教育機構林欣宜成員14中華民國振鐸學會丁志仁成員
3 親子共學教育促進會林壯穎成員155歲都要懂的國際觀曾翊菡成員
4 自主學習公共化推動連線黃瑋寧成員161221未來教育發展協會江宜汾成員
5 自主學習促進會吳啟新成員17林怡廷成員
6 社團法人臺灣厭學者引路協會林芸伍成員18楊逸帆成員
7 教育再公共化聯盟謝國清成員19林宇祥成員
8 孩籽實驗教育協會周樂生成員20蘇倚恩成員
9 哈柏露塔實驗教育機構周鄭州成員21蔡宗霖成員
10台灣瑟谷教育推廣協會周立瑋成員22劉士弘成員
11台北市和平實小黃志順申請23范智鈞成員
12原來學苑實驗教育機構道蓉慧成員24閉恩濡成員

七、自主學習公共化的長遠發展

各級學校學生人數-按設立別分
單位:人 幼兒園 國小 國中 高級中等學校
學年度 總計 57萬0581 123萬5355 54萬6296 55萬7631
2023-2024 公立 14萬1443 119萬0123 46萬6379 36萬0553
私立 42萬9138 4萬5232 7萬9917 19萬7078
各級學校平均每生分攤經費
單位:新臺幣元
幼 兒 園 國民小學 國民中學 高級中等學校
2022-2023    總計 11萬5372 19萬2304 16萬0792
  1. 5000 名「自主學習行政代辦」
    • 應該培養學生(如高中生)成立合作社,代辦其他學生的自主學習行政。
    • 自主學習公共化推動連線應公布合理行情。
    • 應訂定法令禁止代辦「自主學習內容策畫」。
    • 此工作的目的在降低依賴,讓業務量逐年縮小,甚或自我消滅,由「網約服務+AI」取代。
  2. 10000 名「課程規畫師」
    • 用以提供跨機構、跨地域、跨國學習資源為主,包含各處「學習據點」的接入訊息。
    • 要領在「陪伴學生治理自己的學習」。
    • 自主學習公共化推動連線應公布合理行情。
  3. 全台兩萬個「學習據點」。
    • 本於《高級中等教育法》第 43 條第一項後半段「學校規劃課程並得結合社會資源充實教學活動」;及《國民教育法》第 34 條第一項後半段「學校規劃課程並得結合社會資源充實教學活動」。
    • 自主學習公共化推動連線應公布「學習據點」合理計價邏輯。
    • 政府應鼓勵各因文教或公益宗旨減免所得稅之基金會、社團法人、合作社法人,提供免費或公益的學習據點,免費或僅收材料工本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