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總綱/檢討與建議
出自福留子孫
於 2018年7月29日 (日) 16:45 由
林宇祥(留言 | 貢獻) 所做的修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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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陸/二/(一)/1/表4」:調高國中小「選修與社團」的比重、範疇、治理方式。
- 「陸/二/(一)/2」:增訂國中小每年上課以 200 日為原則,可分為 2 或 3 或 4 或 5 學期。
- 新增:「柒/一/(三)」:班級群課程發展小組相關規定,含課程要送各校課發會核備
- 新增:「陸/二/(一)/2(4)」學生自主課程
- 新增:「壹」112課綱相關背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