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主學習公共化推動連線/政策與形勢
一、2023年《國民教育法》開始明定「應補助實驗教育」
- 2022 年 12 月 16 日時代力量黨團(王婉諭推動)擬具「國民教育法修正草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審查。立法委員和體制外實驗教育家長已提出:國民教育階段實驗教育學生學費補助的修法提案(最後未通過),將他們子女由公校移至體制外教育,同步要求將學生單位成本的 20%~50% ,撥付給他們家庭,因為他們是「自辦義務教育」,而依憲法「義務教育免學費」,他們要求 20%~50% 的教育成本並沒有多要。
- 2023 年 5 月 29 日,《國民教育法》三讀,修改《國民教育法》第六條第二項「為協助前項實驗教育之發展,中央主管機關應訂定相關補助規定」,自此政府開始得以補助國中小學階段個人、團體自學經費,因而在此之前政府只能補助機構式實驗教育的經費。
二、2023年基準委員會委員提案 / 2024年基準委員會委員報告案
2023年基準委員會委員提案
案由:
建請本委員會開始研議教育經費基本需求加入「自主學習支援人力」。
提案委員:丁志仁,謝國清
說明:
- 台灣公校教育當前面臨的三大危機:生成式 AI 帶來的傳統公校教育發生「價值沈沒」,新生兒縮減潮,體制外教育對「自辦義務教育」的正當性爭奪。
- 教育基本需求內涵人力部分除「教學人力」、「行政人力」外新增「自主學習支援人力」 0.1C(C 指班級數),並進行試算。
- 列舉自主學習教學人力使用場景,初為 12 項,後增到 16 項,如:組課、社團、選修、達人教學支援等等
2023年結果:主計總處與國發會代表反對,因會議採共識決,所以未通過。但主席潘部長打配合:裁示「國教署對『自主學習支援人力納入教育經費基本需求』」一案,辦理委託研究,研究成果提委員會 113 年度研究小組及委員會議討論。」
2024年「自主學習支援人力納入教育經費基本需求報告案」
報告案主題:自主學習支援人力納入教育經費基本需求。
說明:
一、依委員會112年度委員會議決議,有關丁委員志仁及謝委員國清所提:「自主學習支援人力納入教育經費基本需求」一案,為審慎評估,請國教署就本議題辦理委託研究案,研究成果提委員會113年度研究小組及委員會議討論。
二、國教署業於113年2月27日核定補助社團法人中華民國振鐸學會辦理「自主學習帶領者培力計畫」,計畫期程自113年2月1日至114年3月31日止。
三、有關本案初步研究成果,提本會議報告。
決定:
一、教育政策之推行,宜有長期且豐富的研究成果,供政策決策之參考,本案因涉國教署,爰請國教署就本議題朝長期性研究案辦理,研究成果提行政院教育經費基準委員會114年度研究小組及委員會議討論。
二、餘洽悉。
三、修改《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推動實驗教育要點》
補助項目 | 補助對象 | 大致基準 | 備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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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 習 資 源 |
1.組課共學 | 學校、機構、團體、自學生 |
1. 學校在現有的補助基準下外加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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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共組同好社團 | 學校、機構、團體、自學生 | |||
3.開設適性選修課程 | 學校、機構、團體、自學生 | |||
4.專家、達/職人教學支援 | 學校、機構、團體、自學生 | |||
5.場域實習 | 學校、機構、團體、自學生 | |||
輔 導 資 源 |
1.聘用專業輔導人士 | 學校、機構、團體、自學生 | ||
2.輔導師資養成/增能研習(輔導人才增能研習) | 實驗教育學校 / 機構 / 團體 | |||
3.特殊療育(如藝術治療)課程、活動 | 學校、機構、團體、自學生 |
但是此事仍面臨以下變數:
- 推動自主學習的政策方向會不會再轉變?
- 整個方案能否得到部內預算支持?
- 地方政府是否有誘因編列相應的配合款?
- 將補助對象細化到個人,在請款、核結是否有足夠的專業人力支持作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