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動實驗教育光譜平台」計畫書/二期:修訂版本之間的差異

出自福留子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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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由本計畫發起人,再邀請更多實驗教育相關人士,共同組成「治理工作圈」
三、由治理工作圈議定章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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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解資料的核實
 
#*註解資料的核實
 
#資料保存與銷毀規則
 
#資料保存與銷毀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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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討論出的章程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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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理工作圈議事簡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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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理工作圈成會額數,為過半數成員出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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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議實際出席人數未過半時,得改開談話會,談話會決議須交下次成會會次追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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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事項分提案與動議。提案:會議開始前,以書面提出,提案須有1人以上連署。動議:會議中以口頭提出,動議須有1人以上附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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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議決議以在場出席者可決人數超過否決人數為通過。可否同數時,議案不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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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理工作圈會議,以實體出席為原則,成員必要時得線上參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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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圈成員派人代理者,為列席人員。無表決權,不列入成會額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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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議案的處理過程為:說明、討論、議決、紀錄、執行、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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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案依案由、說明、辦法、決議,四個段落紀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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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過之議案,出席人經主席認可後,得於下次會議(含)之後的會議,提出重行表決的提案或動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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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理工作圈人數上限為十四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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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優化實驗教育治理之相關倡議,有工作圈三位成員連署者,下次會議主席,應於會議中安排時間請倡議者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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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屬動議處理順位如下:散會動議,擱置動議,停止討論動議,付委動議,修正動議。散會動議、擱置動議、停止討論動議,需要附議但不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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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台權限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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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ble class='nicetable' style='border:2pt;width:80%;border-collapse:collaps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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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 style='width:12%'></t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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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 bgcolor='FFFFCE' style='width:18%'><B>路人甲乙</B></t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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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 bgcolor='FFFFCE' style='width:18%'><B>註冊者</B></t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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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 bgcolor='FFFFCE' style='width:18%'><B>治理工作圈</B></t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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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 bgcolor='FFFFCE' style='width:18%'><B>國教署合作方</B></t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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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B>實名註冊</B></t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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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B>看光譜移動</B></t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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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B>看去名評述</B></t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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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B>看具名評述</B></t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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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B>撰寫評述</B></t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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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B>推薦主要評述者</B></t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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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B>品管評述</B></t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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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B>申訴評述內容</B></t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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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B>裁定申訴</B></t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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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B>制定/修改章則</B></t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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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B>遵守章則</B></t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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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有註册者才能申訴(路人甲乙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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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評述者由治理工作圈推薦(權限同註册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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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冊者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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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足歲以上中華民國國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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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人民共和國以外非中華民國國民,符合以下要件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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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台工作或就學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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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台參訪實驗教育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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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意願了解實驗教育,向治理工作圈申請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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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治理工作圈同意之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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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冊欄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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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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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mai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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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機(僅供驗證使用,驗證後刪除)(由治理會議監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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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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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搜集性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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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驗教育機構、團體、學校的基本欄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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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位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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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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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構負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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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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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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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立實驗學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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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立實驗學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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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立學校委託私人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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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構實驗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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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團體實驗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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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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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階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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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小(1~6年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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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中(7~9年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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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10~12年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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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中小(1~9年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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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全中學(7~12年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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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9年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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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2年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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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年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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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辦學單位申請多個團體實驗教育的現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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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審議會通過的「實驗教育名稱」建立ID及團體名,另設欄位註記多副招牌同一批人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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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個人名義行團體實驗教育之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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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有公開招生之證明,如網路貼文/宣傳文、圖片……等,以其對外招生名稱建立ID及團體名(保存佐證圖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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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述維度》'''(結構比較複雜,以下只列大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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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學團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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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師人力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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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場地設施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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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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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節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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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師聘用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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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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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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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單位所具有的教育特色,例如:SDGS、自主學習、民主教育、KI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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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師生關係平等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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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人類發展階段是否有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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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校關係的協作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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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課程教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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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課程結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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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材:是否有固定教材、教師是否自編教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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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獎懲制度:是否有獎懲制度?如何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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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時評量:是否進行平時評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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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學習評量:是否提供年度學習評量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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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輔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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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規劃學生進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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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召收特殊學習需求學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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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聯結社工部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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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運用哪些輔導手段
  
 
===四、由治理工作圈成員推薦主要評述者:===
 
===四、由治理工作圈成員推薦主要評述者:===

2023年10月5日 (四) 10:51的修訂版本

「推動實驗教育光譜平台」
計畫書





















補助機關: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辦理單位:社團法人中華民國振鐸學會

執行期程:112 年 12 月 1 日至 113 年 11 月 30 日

計畫主持人:丁志仁







中華民國 112 年 10 月 3 日


目錄

壹、計畫主旨…………………………………………………… 1

貳、主辦單位…………………………………………………… 1

參、計畫對象…………………………………………………… 1

肆、實施方式…………………………………………………… 1

一、凝聚計畫發起人…………………………………………………………… 1

二、組成治理工作圈…………………………………………………………… 2

三、議定章則…………………………………………………………………… 2

四、推薦主要評述者…………………………………………………………… 2

五、平台試營運………………………………………………………………… 3

六、建立基本資料庫…………………………………………………………… 3

七、開放平台註冊……………………………………………………………… 3

伍、預定進度…………………………………………………… 5

陸、預期補助成果……………………………………………… 5

柒、年度預算…………………………………………………… 6


計畫主旨

台灣以「實驗教育三法」,鼓勵對教育較為積極的人民,可以動手打造符合他自身需求的教育,排除部分法律的束縛。這樣,多樣的教育系統可以生長起來,然後經過與公共教育橋接,可以務實、漸進地改善公共教育的品質,此為台灣在國際上十分獨特的教育發展路徑。然而,此一教育發展路徑要適切可行,其中實驗教育的審議環節,至關緊要。而在過去七年中,台灣在三法實施後的實驗教育發展,規模與參與者的複雜性,已遠較立法之初,擴大甚多,而有進一步改善實驗教育審議環節之需要。任何對實驗教育審議的改良,均必須以「更好的實驗教育現場揭露」為基礎。

然而若無法建立一個有公信力的台灣實驗教育評價社群,所有對實驗現場的揭露,都會因為當事者本於自身利害考量的反應,因爭議而陷入卡頓。

本計畫將維運一個有公信力的台灣實驗教育評價社群,並由此一社群建置一個「實驗教育光譜平台」,運用此平台對實驗教育現場進行多維度、多重樣貌的描述,增進實驗教育現場的揭露(讓「陽光照進森林」)。

本計畫預計進行五年,至第三年之後進入成熟階段,今年度為第二期。至成熟期之後,每年產生約 500 條對實驗教育現場評述資料。

在評述過程中,社群亦能發掘人才,充實各地方政府實驗教育審議委員的質與量。

主辦單位

社團法人中華民國振鐸學會

計畫對象

願意於平台上註冊,遵守平台章則,並貢獻時間、精力,撰寫台灣實驗教育評述資料者。

實施方式

一、號召有公信力的實驗教育相關人士,為本計畫發起人

號召有公信力的實驗教育相關人士,為本計畫發起人。 以上計畫發起人,兼顧 55 歲以上、30~55歲、30歲以下三個群落,其延伸人脈也會涵蓋這三個年齡層。

二、由本計畫發起人,再邀請更多實驗教育相關人士,共同組成「治理工作圈」

名單如下:

  1. 丁志仁:振鐸學會常務理事,均優學習論壇執行長
  2. 鄭同僚:台灣實驗教育推動中心計畫主持人,政大副教授
  3. 王智弘:慈心華徳福前校長
  4. 黃志順:台北市和平實驗國民小學校長
  5. 周樂生:宜蘭縣人文國民中小學校長
  6. 朱佳仁:自主學習促進會常務理事,熟悉國內實驗教育生態
  7. 曲智鑛:陶璽工作室負責人,無界塾實驗教育機構副塾長,熟悉特殊學習需求自學生
  8. 陳怡光:保障教育選擇權聯盟主席,熟悉個人自學生態
  9. 楊逸帆:宜蘭人文國中畢業生,東吳大學哲學系研究生、《學習的理由》紀錄片導演,雜學校教務主任,「青醒人」發起者
  10. 林怡廷:島島阿學共同發起人、零時小學校專案經理
  11. 陳東玉:台中秘密基地繪本屋負責人,政大實驗教育師培1~5梯志工群召集人

以上治理工作圈,兼顧 55 歲以上、30~55歲、30歲以下三個群落,其延伸人脈也會涵蓋這三個年齡層。

三、由治理工作圈議定章則

由治理工作圈以民主方式議定註冊、社群自組織、資料標示、資料保存與銷毀等四方面的章則。

  1. 註冊制度:
    • 註冊流程
    • 註冊者的權利義務
    • 內部平等書寫
    • 外部遵守揭露份際
  2. 社群自組織,尊重治理核心的討論結果
  3. 標示資料
    • 維度提議與確認
    • 資料標示格式
    • 不同標示資料的集成與加權
    • 註解資料格式(這才是最有價值的資料)
    • 註解資料的核實
  4. 資料保存與銷毀規則

目前討論出的章程如下: 《治理工作圈議事簡則》

  1. 治理工作圈成會額數,為過半數成員出席。
  2. 會議實際出席人數未過半時,得改開談話會,談話會決議須交下次成會會次追認。
  3. 討論事項分提案與動議。提案:會議開始前,以書面提出,提案須有1人以上連署。動議:會議中以口頭提出,動議須有1人以上附議。
  4. 會議決議以在場出席者可決人數超過否決人數為通過。可否同數時,議案不通過。
  5. 治理工作圈會議,以實體出席為原則,成員必要時得線上參會。
  6. 工作圈成員派人代理者,為列席人員。無表決權,不列入成會額數。
  7. 議案的處理過程為:說明、討論、議決、紀錄、執行、報告。
  8. 提案依案由、說明、辦法、決議,四個段落紀錄。
  9. 通過之議案,出席人經主席認可後,得於下次會議(含)之後的會議,提出重行表決的提案或動議。
  10. 治理工作圈人數上限為十四人。
  11. 對優化實驗教育治理之相關倡議,有工作圈三位成員連署者,下次會議主席,應於會議中安排時間請倡議者說明。
  12. 附屬動議處理順位如下:散會動議,擱置動議,停止討論動議,付委動議,修正動議。散會動議、擱置動議、停止討論動議,需要附議但不討論。

《平台權限表》

路人甲乙 註冊者 主要評述者 治理工作圈 國教署合作方
實名註冊
看光譜移動
看去名評述
看具名評述
撰寫評述
推薦主要評述者
品管評述
申訴評述內容
裁定申訴
制定/修改章則
遵守章則
  • 只有註册者才能申訴(路人甲乙不行)
  • 主要評述者由治理工作圈推薦(權限同註册者)

《註冊者限制》

  1. 六足歲以上中華民國國民
  2. 中華人民共和國以外非中華民國國民,符合以下要件者:
    • 在台工作或就學人士
    • 來台參訪實驗教育人士
    • 有意願了解實驗教育,向治理工作圈申請者
  3. 經治理工作圈同意之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

《註冊欄位》

  1. 實名
  2. email
  3. 手機(僅供驗證使用,驗證後刪除)(由治理會議監督)
  4. 國籍
  5. 不搜集性別

《實驗教育機構、團體、學校的基本欄位》

  1. 單位名稱
  2. 位置
  3. 機構負責人
  4. 成立時間
  5. 性質
    1. 公立實驗學校
    2. 私立實驗學校
    3. 公立學校委託私人辦理
    4. 機構實驗教育
    5. 團體實驗教育
    6. 其他
  6. 教育階段
    1. 國小(1~6年級)
    2. 國中(7~9年級)
    3. 高中(10~12年級)
    4. 國中小(1~9年級)
    5. 完全中學(7~12年級)
    6. 5~9年級
    7. 5~12年級
    8. 1~12年級
  7. 一個辦學單位申請多個團體實驗教育的現象
    • 以審議會通過的「實驗教育名稱」建立ID及團體名,另設欄位註記多副招牌同一批人馬。
  8. 以個人名義行團體實驗教育之實
    • 如果有公開招生之證明,如網路貼文/宣傳文、圖片……等,以其對外招生名稱建立ID及團體名(保存佐證圖照)。

《評述維度》(結構比較複雜,以下只列大項)

  • 辦學團隊
    1. 教師人力成本
    2. 場地設施成本
    3. 學費
    4. 班節成本
    5. 教師聘用條件
    6. 其他
  • 教育理念
    1. 該單位所具有的教育特色,例如:SDGS、自主學習、民主教育、KIST
    2. 師生關係平等性
    3. 對人類發展階段是否有觀點
    4. 家校關係的協作程度
  • 課程教學
    1. 課程結構
    2. 教材:是否有固定教材、教師是否自編教材
    3. 獎懲制度:是否有獎懲制度?如何進行?
    4. 平時評量:是否進行平時評量
    5. 年度學習評量:是否提供年度學習評量報告
  • 輔導
    1. 是否規劃學生進路
    2. 是否召收特殊學習需求學生
    3. 是否聯結社工部門
    4. 運用哪些輔導手段

四、由治理工作圈成員推薦主要評述者:

  1. 對主要評述者,要高度控管品質,可以緩慢增加。
  2. 治理工作圈對主要評述者所撰寫的評述資料應進行品管。

五、建置平台並試營運:

  1. 建置平台。
  2. 撰寫演算與繪圖程式,將評述資料自動轉換為光譜圖(如附錄)
  3. 由首批主要評述者試營運。
  4. 模擬申訴處理流程。

六、建立全國實驗教育機構、團體、學校之基本資料庫:

  1. 於平台上建置資料庫。
  2. 與各縣市政府實驗教育承辦人聯絡,建立全國各實驗教育機構、團體、學校之名錄。
  3. 詢問各實驗教育機構、團體、學校有無意願維護其平台上的介紹頁,若有意願派出維護者的單位,給予介紹頁並賦予維護者維護帳密。

七、開放平台註冊:

平台定位為註冊者的協力互助平台,註冊者與治理工作圈權限如下表:

路人甲乙 註冊者 主要評述者 治理工作圈 國教署合作方
實名註冊
看光譜移動
看去名評述
看具名評述
撰寫評述
推薦主要評述者
品管評述
申訴評述內容
裁定申訴
制定/修改章則
遵守章則

※路人甲乙若要提出申訴評述內容,須交代其知曉評述內容之消息來源,否則不受理。

附錄:

預定進度

本計畫雖須要多年持續推動,惟以下僅列出第一年之甘特圖。

執行項目2023年2024年
12月1月2月3月4月5月6月7月8月9月10月11月
平台試營運
建立基本資料庫
開放平台註冊
撰寫結案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