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驗教育光譜平台/治理工作圈/2022.02.08:修訂版本之間的差異

出自福留子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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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由二:平台權限表
與會者:丁志仁、朱佳仁、鄭同僚、黃志順、周樂生、楊逸帆、林怡廷、曲智鑛(助理代為出席)、陳怡光(線上,會議網址:https://meet.jit.si/spectru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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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紀錄:<span style='font-weight:normal;font-size:12pt;'>黃鈴諭</span>===
 
===紀錄:<span style='font-weight:normal;font-size:12pt;'>黃鈴諭</span>===
  
===與會者:<span style='font-weight:normal;font-size:12pt;'>丁志仁、朱佳仁、鄭同僚、黃志順、周樂生、楊逸帆、林怡廷、曲智鑛(助理代為出席)、陳怡光(線上,會議網址:[https://meet.jit.si/spectrum https://meet.jit.si/spectrum])</sp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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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會者:<span style='font-weight:normal;font-size:12pt;'>丁志仁、朱佳仁、鄭同僚、黃志順、周樂生、楊逸帆、林怡廷、曲智鑛(助理代為出席)、陳怡光(線上,會議網址:[https://meet.jit.si/spectrum https://meet.jit.si/spectrum])</span>===
 
請假:詹志禹
 
請假:詹志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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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計畫名稱:「推動實驗教育光譜平台」計畫
 
#計畫名稱:「推動實驗教育光譜平台」計畫
 
#受補助單位:振鐸學會
 
#受補助單位:振鐸學會
#敘明補助網站對象為:urclass.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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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站域名待定,可為:urclass.net
 
#執行期程:2021.12.1~2022.6.30,但約定會延到 11.30
 
#執行期程:2021.12.1~2022.6.30,但約定會延到 11.30
 
#指定項目補助:25萬4314,自籌17萬,不得流用其他項目
 
#指定項目補助:25萬4314,自籌17萬,不得流用其他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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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理工作圈人數上限為十四人。
 
#治理工作圈人數上限為十四人。
 
#對優化實驗教育治理之相關倡議,有工作圈三位成員連署者,下次會議主席,應於會議中安排時間說明。
 
#對優化實驗教育治理之相關倡議,有工作圈三位成員連署者,下次會議主席,應於會議中安排時間說明。
#附屬動議處理順位如下:散會動議,擱置動議,停止討論動議,付委動議,修正動議。散會動議、擱置動議、停止討論動議,需要附議但不討論。
+
#附屬動議處理順位如下:散會動議,擱置動議,停止討論動議,付委動議,修正動議。散會動議、擱置動議、停止討論動議,需要附議但不討論。<!--
 
+
 
討論:
 
討論:
*複議需要設條件嗎?
+
*復議需要設條件嗎?
*#需要有新理由提出
+
*#需要有新理由提出之動議嗎?
 
*#*會議紀錄需詳盡(須表列可決與否決的理由)
 
*#*會議紀錄需詳盡(須表列可決與否決的理由)
 
*#*有爭議事件時,會議錄音
 
*#*有爭議事件時,會議錄音
第 67 行: 第 66 行:
 
*#*這個條文會形同虛設
 
*#*這個條文會形同虛設
 
*#*因為會多出很多行政工作,新理由又被從寬認定
 
*#*因為會多出很多行政工作,新理由又被從寬認定
 
 
決議:
 
 
*修改第6條,工作圈成員派人代理出席者,為列席人員。無表決權,不列入成會額數。
 
*修改第6條,工作圈成員派人代理出席者,為列席人員。無表決權,不列入成會額數。
*複議提出需要有新理由提出嗎?
+
*復議提出需要有新理由提出嗎?
 
**可決:3
 
**可決:3
 
**否決:3
 
**否決:3
*複議必須在下次會議(含)之後的會議才能提出,不能在本次會議提出。
+
**動議未通過
 +
*復議必須在下次會議(含)之後的會議才能提出,不能在本次會議提出。
 +
*修改第1條、第2條,需出席人數過半才能成會,進行表決。-->
 +
 
 +
決議:
 +
 
 +
一、最後決議通過文字如下:
 +
#治理工作圈成會額數,為過半數成員出席。
 +
#會議實際出席人數未過半時,得改開談話會,談話會決議須交下次成會會次追認。
 +
#討論事項分提案與動議。提案:會議開始前,以書面提出,提案須有1以上連署。動議:會議中以口頭提出,動議須有1人以上附議。
 +
#會議決議以在場出席者可決人數超過否決人數為通過。可否同數時,議案不通過。
 +
#治理工作圈會議,以實體出席為原則,成員必要時得線上參會。
 +
#工作圈成員派人代理者,為列席人員。無表決權,不列入成會額數。
 +
#議案的處理過程為:說明、討論、議決、紀錄、執行、報告。
 +
#提案依案由、說明、辦法、決議四個段落紀錄。
 +
#通過之議案,出席人經主席認可後,得於下次會議(含)之後的會議,提出重行表決的提案或動議。
 +
#治理工作圈人數上限為十四人。
 +
#對優化實驗教育治理之相關倡議,有工作圈三位成員連署者,下次會議主席,應於會議中安排時間請倡議者說明。
 +
#附屬動議處理順位如下:散會動議,擱置動議,停止討論動議,付委動議,修正動議。散會動議、擱置動議、停止討論動議,需要附議但不討論。
 +
 
 +
二、針對上段第9點,「復議應有新理由提出」之動議,表決結果如下:可決3票、否決3票,動議未通過。
  
 
===案由二:平台權限表===
 
===案由二:平台權限表===
第 188 行: 第 204 行:
 
*如果要求具名
 
*如果要求具名
 
*#敢寫的人會變成特定族群
 
*#敢寫的人會變成特定族群
*#評述的量會變的太少低到對台灣實驗教育治理不具意義。
+
*#評述的量會變的太少,會低到對台灣實驗教育治理不具意義。
*#會先假定世界上有很多人要害他,而且不知道在哪裡。我評述的資料平台方會幫我做保全,批評我的人會依此向法院提起訴訟,讓我訴訟跑不完。
+
*#評述者會先假定世界上有很多人要害他,而且不知道在哪裡。我評述的資料平台方會幫我做保全,批評我的人會依此向法院提起訴訟,讓我訴訟跑不完。
  
  
第 197 行: 第 213 行:
 
決議:
 
決議:
 
*只有註册者才能申訴(路人甲乙不行)
 
*只有註册者才能申訴(路人甲乙不行)
*主要評述者由治理工作圈推薦
+
*主要評述者由治理工作圈推薦(權限同註册者)
 
*國教署也要遵守章則
 
*國教署也要遵守章則
 +
*依決議平台權限表如下:
 +
::<table class='nicetable' style='border:2pt;width:80%;border-collapse:collapse'>
 +
<tr>
 +
<th style='width:12%'></th>
 +
<th bgcolor='FFFFCE' style='width:18%'><B>路人甲乙</B></th>
 +
<th bgcolor='FFFFCE' style='width:18%'><B>註冊者</B></th>
 +
<th bgcolor='FFFFCE' style='width:18%'><B>主要評述者</B></th>
 +
<th bgcolor='FFFFCE' style='width:18%'><B>治理工作圈</B></th>
 +
<th bgcolor='FFFFCE' style='width:18%'><B>國教署合作方</B></th>
 +
</tr>
 +
<tr>
 +
<th><B>實名註冊</B></th>
 +
<th>✔</th>
 +
<th>✔</th>
 +
<th>✔</th>
 +
<th>✔</th>
 +
<th></th>
 +
</tr>
 +
<tr>
 +
<th><B>看光譜移動</B></th>
 +
<th></th>
 +
<th>✔</th>
 +
<th>✔</th>
 +
<th>✔</th>
 +
<th>✔</th>
 +
</tr>
 +
<tr>
 +
<th><B>看去名評述</B></t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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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th>
 +
<th>✔</t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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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t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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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t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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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th>
 +
</tr>
 +
<tr>
 +
<th><B>看具名評述</B></th>
 +
<th></th>
 +
<th></th>
 +
<th></th>
 +
<th>✔</th>
 +
<th></th>
 +
</tr>
 +
<tr>
 +
<th><B>撰寫評述</B></th>
 +
<th></th>
 +
<th>✔</th>
 +
<th>✔</th>
 +
<th>✔</th>
 +
<th></th>
 +
</tr>
 +
<tr>
 +
<th><B>推薦主要評述者</B></th>
 +
<th></th>
 +
<th></th>
 +
<th></th>
 +
<th>✔</th>
 +
<th></th>
 +
</tr>
 +
<t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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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B>品管評述</B></th>
 +
<th></th>
 +
<th></th>
 +
<th></th>
 +
<th>✔</th>
 +
<th></th>
 +
</t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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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r>
 +
<th><B>申訴評述內容</B></t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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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t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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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t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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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t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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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t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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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t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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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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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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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B>裁定申訴</B></t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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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t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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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t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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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th>
 +
<th></th>
 +
</t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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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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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B>制定/修改章則</B></t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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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t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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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th>
 +
<th></th>
 +
<th>✔</th>
 +
<th></th>
 +
</tr>
 +
<tr>
 +
<th><B>遵守章則</B></th>
 +
<th></th>
 +
<th>✔</th>
 +
<th>✔</th>
 +
<th>✔</th>
 +
<th></th>
 +
</tr>
 +
</table>
  
 
===案由三:擴充治理工作圈成員===
 
===案由三:擴充治理工作圈成員===
第 204 行: 第 319 行:
  
 
說明:目前被提及的人選名單如下:
 
說明:目前被提及的人選名單如下:
#薛曉華(另類教育協會,淡江大學教授)
+
#黃旭田(律師),丁丁
#宜蘭教育處
+
#王智弘(慈心華徳福前校長),同僚
#蒙特梭利:由鄭同僚代表,即可獲認可
+
#吳明柱(誠致的執行長,KIST系統),智曠
#王智弘(慈心華徳福前校長)
+
#陳東玉,丁丁
#吳明柱(誠致的執行長,KIST系統)
+
#薛曉華(另類教育協會,淡江大學教授),佳仁
#盧駿逸(光合人文工作室,家長)
+
#王志文(竹松社大,橋接新竹地區實驗教育工作者),怡廷
#楊奇峰(翻滾海貍工作室,領證教師)
+
#楊子漠(翻滾海貍工作室),怡廷
#王志文(竹松社大,橋接新竹地區實驗教育工作者)
+
#盧駿逸(光合人文工作室,家長),怡廷/已回覆無法參與治理工作圈,但可擔任評述者(恩濡)
#黃旭田(律師)
+
#洪慧瑄(博嘉實驗小學校長)
#洪慧瑄(博嘉實驗小學校長)
+
  
 
辦法:
 
辦法:
第 220 行: 第 334 行:
 
#由行政助理準備負責邀請成員所需之文件
 
#由行政助理準備負責邀請成員所需之文件
 
#由行政助理協助邀請之節奏
 
#由行政助理協助邀請之節奏
 +
 +
討論:
 +
*教育處不一定要選宜蘭,或都不要
 +
*#不要有教育局處代表
 +
*#科員換來換去,承辦換來換去
  
 
決議:
 
決議:
 +
*邀請名單排序,如說明。
 +
*各成員負責邀請對象,如說明。
 +
*辧法第3項、第4項,照辦。
  
 
===案由四:請討論平台的域名方案===
 
===案由四:請討論平台的域名方案===
第 233 行: 第 355 行:
 
辦法:依決議租賃域名或施作
 
辦法:依決議租賃域名或施作
  
決議:
+
決議:下次會議討論
  
 
==臨時動議==
 
==臨時動議==
===動議一:討論治理工作圈定位===
+
===動議一:設計機制提升評述之意義與功能,並兼顧評述者的心理安全需求。===
動議與附議:丁志仁、
+
動議與附議:周樂生、丁志仁
  
===動議二:下次討論重點===
+
說明與決議:本案付委請周樂生、楊逸帆、林怡廷研議後,於未來的會議提出。
 +
 
 +
<!--===動議二:下次討論重點===
 
動議與附議:丁志仁、
 
動議與附議:丁志仁、
 
#回報治理工作圈成員擴充情形
 
#回報治理工作圈成員擴充情形
第 245 行: 第 369 行:
 
#註冊規則
 
#註冊規則
 
#試營運計畫
 
#試營運計畫
 +
 +
===樂生提議:===
 +
請大家想想
 +
#平台評述有意義有功能性?如何平衡評述意見?
 +
#*付委樂生、逸帆、怡廷
 +
#不列入治理會議的情形下,用什麼方式與教育局處保持聯絡,定期溝通、一起合作?-->
  
 
==附錄:==
 
==附錄:==
 
<img src='http://jendo.org/uploadFiles/丁志仁/實驗學校光譜/實驗學校光譜(all).png' width='678.4pt' height='708.8pt'/>
 
<img src='http://jendo.org/uploadFiles/丁志仁/實驗學校光譜/實驗學校光譜(all).png' width='678.4pt' height='708.8pt'/>

2022年3月8日 (二) 16:42的最新修訂版本

時間地點與會者

時間:2022.02.08(二)下午14:00~15:30

地點:慢慢餐館(窗口陳音秀) (台北市中正區南昌路一段60號3樓)

主持人:丁志仁

紀錄:黃鈴諭

與會者:丁志仁、朱佳仁、鄭同僚、黃志順、周樂生、楊逸帆、林怡廷、曲智鑛(助理代為出席)、陳怡光(線上,會議網址:https://meet.jit.si/spectrum)

請假:詹志禹

報告事項

一、教育部補助案:

  1. 計畫名稱:「推動實驗教育光譜平台」計畫
  2. 受補助單位:振鐸學會
  3. 網站域名待定,可為:urclass.net
  4. 執行期程:2021.12.1~2022.6.30,但約定會延到 11.30
  5. 指定項目補助:25萬4314,自籌17萬,不得流用其他項目
  6. 補助項目:
    • 出席費:10.8萬
    • 工讀費:12.9萬
    • 印刷費:3000
    • 旅費:5400
    • 雜支:8890
  7. 自籌項目:
    • 平台維護:5萬
    • 主持人費:12萬
  8. 承辦人:國民及學前教育署國中小教育組偏遠學校及創新發展科林伯安
    電話:02-77367771
    Email:e-j407@mail.k12ea.gov.tw

二、平台規格:

  1. 域名:
    • A 案:申請獨立域名,域名請討論
    • B 案:使用 urclass.net/spectrum
  2. 伺服器:自購,自我維護,進行異地備份。租賃的話,照片和影片的佔用空間會太貴。
  3. 平台:採 RWD 設計,日後向 Apache Cordova APP 發展。
  4. 平台不申請憑證。

三、國教署同意本案新增之工作項目

建立全國實驗教育機構、團體、學校之基本資料庫

討論事項

案由一:治理工作圈(以下簡稱工作圈)決議成立之相關規則

提案人:丁志仁、林怡廷

說明:

  1. 建議治理工作圈成會額數,以會議時間調查時,過半成員能出席即成會,會議當日實際出席人數達四成以上即不流會。
  2. 會議依前項要求成會,會議當日實際出席人數未達四成時,改開談話會,會議決議須交下次成會會次追認。
  3. 討論事項分提案與動議。提案:會議開始前,以書面提出,提案須有1以上連署。動議:會議中以口頭提出,動議須有1人以上附議。
  4. 會議決議以在場出席者可決超過否決人數為通過。可否同數時,議案不通過。
  5. 治理工作圈會議,以實體出席為原則,成員必要時得線上參會。
  6. 工作圈成員派人代理出席者,無表決權,但計入成會額數。
  7. 議案的處理過程為:說明、討論、議決、紀錄、執行、報告。
  8. 提案依案由、說明、辦法、決議四個段落紀錄。
  9. 通過之議案,出席人得提出重行表決動議,經主席認可後重行表決。
  10. 治理工作圈人數上限為十四人。
  11. 對優化實驗教育治理之相關倡議,有工作圈三位成員連署者,下次會議主席,應於會議中安排時間說明。
  12. 附屬動議處理順位如下:散會動議,擱置動議,停止討論動議,付委動議,修正動議。散會動議、擱置動議、停止討論動議,需要附議但不討論。

決議:

一、最後決議通過文字如下:

  1. 治理工作圈成會額數,為過半數成員出席。
  2. 會議實際出席人數未過半時,得改開談話會,談話會決議須交下次成會會次追認。
  3. 討論事項分提案與動議。提案:會議開始前,以書面提出,提案須有1以上連署。動議:會議中以口頭提出,動議須有1人以上附議。
  4. 會議決議以在場出席者可決人數超過否決人數為通過。可否同數時,議案不通過。
  5. 治理工作圈會議,以實體出席為原則,成員必要時得線上參會。
  6. 工作圈成員派人代理者,為列席人員。無表決權,不列入成會額數。
  7. 議案的處理過程為:說明、討論、議決、紀錄、執行、報告。
  8. 提案依案由、說明、辦法、決議四個段落紀錄。
  9. 通過之議案,出席人經主席認可後,得於下次會議(含)之後的會議,提出重行表決的提案或動議。
  10. 治理工作圈人數上限為十四人。
  11. 對優化實驗教育治理之相關倡議,有工作圈三位成員連署者,下次會議主席,應於會議中安排時間請倡議者說明。
  12. 附屬動議處理順位如下:散會動議,擱置動議,停止討論動議,付委動議,修正動議。散會動議、擱置動議、停止討論動議,需要附議但不討論。

二、針對上段第9點,「復議應有新理由提出」之動議,表決結果如下:可決3票、否決3票,動議未通過。

案由二:平台權限表

提案人:丁志仁、林怡廷

說明:平台權限表建議如下:

路人甲乙 註冊者 主要評述者 治理工作圈 國教署合作方
實名註冊
看光譜移動
看去名評述
看具名評述
撰寫評述
推薦主要評述者
品管評述
申訴評述內容
裁定申訴
制定/修改章則
遵守章則

※路人甲乙若要提出申訴評述內容,須交代其知曉評述內容之消息來源,否則不受理。

討論

  • 權限表是否增加自訂抬頭欄位?
    1. 填報不實可取消或修改
    2. 工作圈有查證的義務
    3. 需要上傳身份證明文件嗎?
    4. 多數上網提報的人可能是抱怨或抹黑居多,會造成資料偏頗的問題
  • 如果要求具名
    1. 敢寫的人會變成特定族群
    2. 評述的量會變的太少,會低到對台灣實驗教育治理不具意義。
    3. 評述者會先假定世界上有很多人要害他,而且不知道在哪裡。我評述的資料平台方會幫我做保全,批評我的人會依此向法院提起訴訟,讓我訴訟跑不完。


辦法:依決議施作於平台

決議:

  • 只有註册者才能申訴(路人甲乙不行)
  • 主要評述者由治理工作圈推薦(權限同註册者)
  • 國教署也要遵守章則
  • 依決議平台權限表如下:
路人甲乙 註冊者 主要評述者 治理工作圈 國教署合作方
實名註冊
看光譜移動
看去名評述
看具名評述
撰寫評述
推薦主要評述者
品管評述
申訴評述內容
裁定申訴
制定/修改章則
遵守章則

案由三:擴充治理工作圈成員

提案人:丁志仁、林怡廷

說明:目前被提及的人選名單如下:

  1. 黃旭田(律師),丁丁
  2. 王智弘(慈心華徳福前校長),同僚
  3. 吳明柱(誠致的執行長,KIST系統),智曠
  4. 陳東玉,丁丁
  5. 薛曉華(另類教育協會,淡江大學教授),佳仁
  6. 王志文(竹松社大,橋接新竹地區實驗教育工作者),怡廷
  7. 楊子漠(翻滾海貍工作室),怡廷
  8. 盧駿逸(光合人文工作室,家長),怡廷/已回覆無法參與治理工作圈,但可擔任評述者(恩濡)
  9. 洪慧瑄(博嘉實驗小學校長),

辦法:

  1. 排定上述人選之邀請順序
  2. 安排現有治理工作圈成員,負責邀請對象
  3. 由行政助理準備負責邀請成員所需之文件
  4. 由行政助理協助邀請之節奏

討論:

  • 教育處不一定要選宜蘭,或都不要
    1. 不要有教育局處代表
    2. 科員換來換去,承辦換來換去

決議:

  • 邀請名單排序,如說明。
  • 各成員負責邀請對象,如說明。
  • 辧法第3項、第4項,照辦。

案由四:請討論平台的域名方案

提案人:丁志仁、周樂生

說明:

  1. A 案:申請獨立域名,域名請討論
  2. B 案:使用 urclass.net/spectrum
  3. C 案:結合其他的域名進一步延伸

辦法:依決議租賃域名或施作

決議:下次會議討論

臨時動議

動議一:設計機制提升評述之意義與功能,並兼顧評述者的心理安全需求。

動議與附議:周樂生、丁志仁

說明與決議:本案付委請周樂生、楊逸帆、林怡廷研議後,於未來的會議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