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國托育政策:修訂版本之間的差異

出自福留子孫
跳轉到: 導覽搜尋
 
(未顯示同用戶所作出之2次版本)
第 1 行: 第 1 行:
 
[[分類:學前教育]]
 
[[分類:學前教育]]
*國家和教會之間對於教育的衝突,是早期歐洲形成家庭政策與公共托育的背景力量。幼兒園覆蓋率高於80%的國家,多數是天主教國家,特別是法國與比利時,他們是歐洲家庭政策的先驅,其幼兒園的發展可追溯於十九世紀。在當時,這些國家的公共托育目標是,國家試圖加強社會控制,讓各階層的兒童融入民族國家的價值體系。這種國家和教會之間的競爭格局,最終導致了公共托育的普遍主義。(Bahle, 2009)
+
1.國家和教會之間對於教育的衝突,是早期歐洲形成家庭政策與公共托育的背景力量。幼兒園覆蓋率高於80%的國家,多數是天主教國家,特別是法國與比利時,他們是歐洲家庭政策的先驅,其幼兒園的發展可追溯於十九世紀。在當時,這些國家的公共托育目標是,國家試圖加強社會控制,讓各階層的兒童融入民族國家的價值體系。這種國家和教會之間的競爭格局,最終導致了公共托育的普遍主義。(Bahle, 2009)
*十九世紀30年代,官方計畫開始為二到六歲的兒童提供免費、全天(8:00-19:00)的托育服務,目標是教育孩子秩序、清潔、尊重,使兒童成為「誠實、體面的基督徒」。其後,第一個共和黨政府通過了教學與學校分離的法律,1881年立法成立公共幼兒園,作為自願性的、非宗教的,並與小學融為一體的教育服務,由國家承擔組織與資金責任。(OECD, 2004)
+
*法國幼兒園立法於1887年,幼兒園界定為兩歲至六歲幼兒提供托育服務的機構。至1901年,已經有75萬4千名幼兒在六千個私人及公共機構中接受托育服務。但是1903年,政策性關閉了其中60%的私立及宗教托育服務。(Martin & Le Bihan, 2009)
+
*法國傳統上,將幼兒托育政策納入更大的領域:家庭政策。法國的家庭政策在歐洲是最明確而豐富的,最初並被視家庭工資的延伸。也因此,有人說家庭政策乃是法國社會保障體系的基礎,正如同貧窮救助之於英國、勞動社會保險之於德國。且由於十九世紀後期的人口低生育率及第一次世界大戰的影響,法國有強烈將兒童視為公共財的傳統,予以公共干預、促進生育,以保障未來的法國公民存續。(Martin & Le Bihan, 2009)
+
*1946年開始,幼兒園入學人數再度增加。1951年入學人數達到80萬。1960-70年代,增長持續。1977年,入學人數達到190萬,幾乎全為公立、免費,以回應父母的需求。1980年代因生育率緩步下降,學生人數相對減少,但因此調整了師生比。(Martin & Le Bihan, 2009)
+
*公立幼兒園中並沒有師生比的規定,但是因人口趨勢,每班孩子歷年數量是緩步減少的。1960-1980為平均每班42.9名兒童,2001-2002年為平均每班25.5名兒童。(OECD, 2004)
+
*在二十世紀初,資產階級家庭往往將孩子送入非公立幼兒園的幼稚園(jardins d'Enfants),但是二戰後,中產階級開始支持公立幼兒園。在二十世紀60-70年代年代,公立幼兒園入學人數達到普及。(OECD, 2004)
+
  
:Table 1: Characteristics of the main forms of ECEC [in France](OECD, 2004)
 
  
*三歲、四歲、五歲的法國幼兒,幾乎100%參加免費的公立幼兒園(ecoles maternelles),兩歲的幼兒也有35%參加。目前,幼兒從三歲開始,擁有參加幼兒園的「合法權利」。(OECD, 2004)
+
2.十九世紀30年代,官方計畫開始為二到六歲的兒童提供免費、全天(8:00-19:00)的托育服務,目標是教育孩子秩序、清潔、尊重,使兒童成為「誠實、體面的基督徒」。其後,第一個共和黨政府通過了教學與學校分離的法律,1881年立法成立公共幼兒園,作為自願性的、非宗教的,並與小學融為一體的教育服務,由國家承擔組織與資金責任。(OECD, 2004)
*幼兒園在法國有強烈的輿論支持和合法地位,被視為改善兒童的學校表現和減少社會不平等的制度,是形成法國公民的重要工具、為共和國做好準備,所以所有兒童都應成為政策目標,而不是將公民教育的任務留給家庭。而如今,幼兒園也是協助雙薪家庭,調和工作與家庭責任的制度,在法國人心中是一項非常受歡迎的長期政策。(Martin & Le Bihan, 2009)
+
*二十世紀70年代,托育再次成為歐洲的重要政治及社會議題,但這一次的歷史背景完全不同。現在主要的問題的不是教育,而是女性就業。特別是法國,和美國、德國的男性養家模式相比,有一種職業婦女的傳統,故形成有利於幼兒托育服務發展的背景,為其高度合法性打開了大門。其家庭政策的概念可描述為:以工作的父母為榜樣。由於比利時和法國是擁有最「現代化」公共托育的國家,他們在家庭政策方面可謂與北歐國家匯流。(Bahle, 2009)
+
*二十世紀70年代,「家庭政策基金」(caisse familiale)仍然持續支持法國公共托育發展。特別是為了3歲以下嬰幼兒照顧和支持女性全職就業,引入一系列明確措施,促進不同類型的集體日托發展,密特朗總統的第一任期(1981年)並承諾增加10萬個日托名額。(Martin & Le Bihan, 2009)
+
*在法國,父母照顧[對3歲以下嬰幼兒]仍發揮作用,相比之下祖父母反而不那麼重要。父母照顧的替代方案不是祖父母,而是托育中心,以及高度發達的家庭保母。(Bahle, 2009)
+
*在法國,公立幼兒園教育模式的一些特點(長期的假期,授課時間不一定與父母的工作一致),較無法最佳地適應工作父母的需要。(Martin & Le Bihan, 2009)正規公共幼兒園的開放時間以外,父母必須支付額外的托育費用。(Bahle, 2009)在課餘時間,週三或週六下午,幼兒可以參加付費的照顧及才藝服務(recreation center, CLSH)。(OECD, 2004)
+
*法國的公立幼兒園完全融入國小教育系統,指導原則、開放時間和行政管理和小學一致。公立幼兒園不收取費用,通常位於獨立的建築物,與小學相鄰。學年內上課時間為8:30-12:00及14:00-16:30。公立幼兒園三歲、四歲、五歲分別編班,混齡較不常見。兩歲孩子多的學校,可能獨立編班,也可能與三到五歲孩子合班。(OECD, 2004)
+
*法國晚近出現工時延長、工時不規則化的趨勢。這些不斷變化的就業模式也在影響托育服務,托育服務開始緩緩適應這些非標準的工作時間需求。不過,法國1998/2000年的Aubry法案將工時縮減到每周35小時,促進了工時的重組趨勢。雇主開始運用工時減少組合方法(RTT)來回應政策,包括增加休假、縮短每日工時、重組排班等等。雖然工作時間的不可預測性、非典型時間的增加,都導致工作與家庭生活協調的困難,但RTT對於有小孩的母親來說是較為滿意的,可以改善工作及家庭衝突。只是對托育服務的開放時間也是挑戰。(OECD, 2004)
+
*師資培訓方面,為了成為2-11歲兒童的教師,已獲得三年制大學學位的人可以參加國家考試,考試失敗率相當高,考科包括法語、數學、科學論文、藝術、體育,以及口試。通過考試的人,再報名參加一年的IUFM專業訓練(約450小時),始得到教師資格。教師是國家雇員,按照教育部公務員制度敘薪。另外有ATSEM (agent territorial specialisé des écoles maternelles) 人員,其資格為持有CAP證書,與教師合作,協助日常清潔、如廁、偕同教學等。ATSEM人員由地方政府雇用。(OECD, 2004)
+
  
:參考:
 
:http://www.grandiravecnathan.com/a-lecole/la-garderie-avant-et-apres-l-ecole.html
 
:您的工作限制並不總是與幼兒園的時間表(8:30 - 16:30)兼容。在家長的要求下,越來越多的市政當局正在建立一個課外托兒服:務,由市政府或協會管理,入學前和放學後的晚上,您的孩子都會受到成年人的照顧。
 
:課外日托完全獨立於學校,工作人員可能包括BAFA、ATSEM證書者,通常每天2-4歐元。
 
  
*近年家庭政策關心的問題本質其實是就業,兒童相關政策其實是管理勞動力的一種方式,例如:引導低技能和失業母親走出勞動力市場,照顧自己的孩子,以及協助受教育、高薪的母親,維持工作與家庭的平衡。對於這個以就業為目標的解決方案來說,照顧品質、幼兒健康、性別平等,反而是比較次要的問題。這也是歐盟力推的「社會投資」戰略的問題,其中心主旨不是提升女性相對於男性的權力地位,而是為了促進女性就業達成的經濟潛力;其中心主旨也不是創造兒童的美好童年,而是動員兒童做為未來的就業者。女性和兒童,都是社會投資體制下的勞動力市場商品,而不是權利的主體。(Martin & Le Bihan, 2009)
+
3.法國幼兒園立法於1887年,幼兒園界定為兩歲至六歲幼兒提供托育服務的機構。至1901年,已經有75萬4千名幼兒在六千個私人及公共機構中接受托育服務。但是1903年,政策性關閉了其中60%的私立及宗教托育服務。(Martin & Le Bihan, 2009)
 +
 
 +
 
 +
4.法國傳統上,將幼兒托育政策納入更大的領域:家庭政策。法國的家庭政策在歐洲是最明確而豐富的,最初並被視家庭工資的延伸。也因此,有人說家庭政策乃是法國社會保障體系的基礎,正如同貧窮救助之於英國、勞動社會保險之於德國。且由於十九世紀後期的人口低生育率及第一次世界大戰的影響,法國有強烈將兒童視為公共財的傳統,予以公共干預、促進生育,以保障未來的法國公民存續。(Martin & Le Bihan, 2009)
 +
 
 +
 
 +
5.1946年開始,幼兒園入學人數再度增加。1951年入學人數達到80萬。1960-70年代,增長持續。1977年,入學人數達到190萬,幾乎全為公立、免費,以回應父母的需求。1980年代因生育率緩步下降,學生人數相對減少,但因此調整了師生比。(Martin & Le Bihan, 2009)
 +
 
 +
 
 +
6.公立幼兒園中並沒有師生比的規定,但是因人口趨勢,每班孩子歷年數量是緩步減少的。1960-1980為平均每班42.9名兒童,2001-2002年為平均每班25.5名兒童。(OECD, 2004)
 +
 
 +
 
 +
7.在二十世紀初,資產階級家庭往往將孩子送入非公立幼兒園的幼稚園(jardins d'Enfants),但是二戰後,中產階級開始支持公立幼兒園。在二十世紀60-70年代年代,公立幼兒園入學人數達到普及。(OECD, 2004)
 +
 
 +
Table 1: Characteristics of the main forms of ECEC [in France](OECD, 2004)
 +
<div width=900px><img src='http://gogopublic.net/ggp/img/法國政策照片1.png' width='ˊˋ900px' height='600px' ></div>
 +
 
 +
 
 +
8.三歲、四歲、五歲的法國幼兒,幾乎100%參加免費的公立幼兒園(ecoles maternelles),兩歲的幼兒也有35%參加。目前,幼兒從三歲開始,擁有參加幼兒園的「合法權利」。(OECD, 2004)
 +
<div width=900px><img src='http://gogopublic.net/ggp/img/法國政策照片2.png' width='ˊˋ700px' height='450px' ></div>
 +
 
 +
 
 +
9.幼兒園在法國有強烈的輿論支持和合法地位,被視為改善兒童的學校表現和減少社會不平等的制度,是形成法國公民的重要工具、為共和國做好準備,所以所有兒童都應成為政策目標,而不是將公民教育的任務留給家庭。而如今,幼兒園也是協助雙薪家庭,調和工作與家庭責任的制度,在法國人心中是一項非常受歡迎的長期政策。(Martin & Le Bihan, 2009)
 +
 
 +
 
 +
10.二十世紀70年代,托育再次成為歐洲的重要政治及社會議題,但這一次的歷史背景完全不同。現在主要的問題的不是教育,而是女性就業。特別是法國,和美國、德國的男性養家模式相比,有一種職業婦女的傳統,故形成有利於幼兒托育服務發展的背景,為其高度合法性打開了大門。其家庭政策的概念可描述為:以工作的父母為榜樣。由於比利時和法國是擁有最「現代化」公共托育的國家,他們在家庭政策方面可謂與北歐國家匯流。(Bahle, 2009)
 +
 
 +
 
 +
11.二十世紀70年代,「家庭政策基金」(caisse familiale)仍然持續支持法國公共托育發展。特別是為了3歲以下嬰幼兒照顧和支持女性全職就業,引入一系列明確措施,促進不同類型的集體日托發展,密特朗總統的第一任期(1981年)並承諾增加10萬個日托名額。(Martin & Le Bihan, 2009)
 +
 
 +
 
 +
12.在法國,父母照顧[對3歲以下嬰幼兒]仍發揮作用,相比之下祖父母反而不那麼重要。父母照顧的替代方案不是祖父母,而是托育中心,以及高度發達的家庭保母。(Bahle, 2009)
 +
 
 +
 
 +
13.在法國,公立幼兒園教育模式的一些特點(長期的假期,授課時間不一定與父母的工作一致),較無法最佳地適應工作父母的需要。(Martin & Le Bihan, 2009)正規公共幼兒園的開放時間以外,父母必須支付額外的托育費用。(Bahle, 2009)在課餘時間,週三或週六下午,幼兒可以參加付費的照顧及才藝服務(recreation center, CLSH)。(OECD, 2004)
 +
 
 +
 
 +
14.法國的公立幼兒園完全融入國小教育系統,指導原則、開放時間和行政管理和小學一致。公立幼兒園不收取費用,通常位於獨立的建築物,與小學相鄰。學年內上課時間為8:30-12:00及14:00-16:30。公立幼兒園三歲、四歲、五歲分別編班,混齡較不常見。兩歲孩子多的學校,可能獨立編班,也可能與三到五歲孩子合班。(OECD, 2004)
 +
 
 +
http://ecole-maternelle-guidel.over-blog.fr/pages/Horaires_calendrier_scolaire-281956.html
 +
 
 +
一所法國公立幼兒園的服務時間表:
 +
<div width=400px><img src='http://gogopublic.net/ggp/img/法國政策照片3.png' width='ˊˋ400px' height='250px' ></div>
 +
(無週三,藍色為課程,黃色為用餐,白色為課外)
 +
 
 +
 
 +
15.法國晚近出現工時延長、工時不規則化的趨勢。這些不斷變化的就業模式也在影響托育服務,托育服務開始緩緩適應這些非標準的工作時間需求。不過,法國1998/2000年的Aubry法案將工時縮減到每周35小時,促進了工時的重組趨勢。雇主開始運用工時減少組合方法(RTT)來回應政策,包括增加休假、縮短每日工時、重組排班等等。雖然工作時間的不可預測性、非典型時間的增加,都導致工作與家庭生活協調的困難,但RTT對於有小孩的母親來說是較為滿意的,可以改善工作及家庭衝突。只是對托育服務的開放時間也是挑戰。(OECD, 2004)
 +
 
 +
 
 +
16.師資培訓方面,為了成為2-11歲兒童的教師,已獲得三年制大學學位的人可以參加國家考試,考試失敗率相當高,考科包括法語、數學、科學論文、藝術、體育,以及口試。通過考試的人,再報名參加一年的IUFM專業訓練(約450小時),始得到教師資格。教師是國家雇員,按照教育部公務員制度敘薪。另外有ATSEM (agent territorial specialisé des écoles maternelles) 人員,其資格為持有CAP證書,與教師合作,協助日常清潔、如廁、偕同教學等。ATSEM人員由地方政府雇用。(OECD, 2004)
 +
 
 +
參考:
 +
http://www.grandiravecnathan.com/a-lecole/la-garderie-avant-et-apres-l-ecole.html
 +
 
 +
您的工作限制並不總是與幼兒園的時間表(8:30 - 16:30)兼容。在家長的要求下,越來越多的市政當局正在建立一個課外托兒服:務,由市政府或協會管理,入學前和放學後的晚上,您的孩子都會受到成年人的照顧。
 +
 
 +
課外日托完全獨立於學校,工作人員可能包括BAFA、ATSEM證書者,通常每天2-4歐元。
 +
 
 +
 
 +
17.近年家庭政策關心的問題本質其實是就業,兒童相關政策其實是管理勞動力的一種方式,例如:引導低技能和失業母親走出勞動力市場,照顧自己的孩子,以及協助受教育、高薪的母親,維持工作與家庭的平衡。對於這個以就業為目標的解決方案來說,照顧品質、幼兒健康、性別平等,反而是比較次要的問題。這也是歐盟力推的「社會投資」戰略的問題,其中心主旨不是提升女性相對於男性的權力地位,而是為了促進女性就業達成的經濟潛力;其中心主旨也不是創造兒童的美好童年,而是動員兒童做為未來的就業者。女性和兒童,都是社會投資體制下的勞動力市場商品,而不是權利的主體。(Martin & Le Bihan, 2009)
 +
 
 +
 
 +
18.男性缺乏參與照顧幼兒,在法國的政府議程中也沒有被視為問題。法國公共政策,沒有對於家庭中的文化價值觀和性別權力關係提出具體對策。(OECD, 2004)
  
*男性缺乏參與照顧幼兒,在法國的政府議程中也沒有被視為問題。法國公共政策,沒有對於家庭中的文化價值觀和性別權力關係提出具體對策。(OECD, 2004)
 
  
  
 
===參考文獻===
 
===參考文獻===
 
OECD, 2004. Early Childhood Education and Care Policy in France. Directorate for Education, OECD.
 
OECD, 2004. Early Childhood Education and Care Policy in France. Directorate for Education, OECD.
 +
  
 
Bahle, T., 2009. Public Child Care in Europe: Historical Trajectories and New Directions, in Scheiwe, K. & Willekens, H. Eds., Childcare and Preschool Development in Europe: Institutional Perspectives. Palgrave Macmillan.
 
Bahle, T., 2009. Public Child Care in Europe: Historical Trajectories and New Directions, in Scheiwe, K. & Willekens, H. Eds., Childcare and Preschool Development in Europe: Institutional Perspectives. Palgrave Macmillan.
 +
  
 
Martin, C. & Le Bihan, B., 2009. Public Child Care and Preschools in France: New Policy Paradigm and Path-dependency, in Scheiwe, K. & Willekens, H. Eds., Childcare and Preschool Development in Europe: Institutional Perspectives. Palgrave Macmillan.
 
Martin, C. & Le Bihan, B., 2009. Public Child Care and Preschools in France: New Policy Paradigm and Path-dependency, in Scheiwe, K. & Willekens, H. Eds., Childcare and Preschool Development in Europe: Institutional Perspectives. Palgrave Macmillan.

2020年1月14日 (二) 13:08的最新修訂版本

1.國家和教會之間對於教育的衝突,是早期歐洲形成家庭政策與公共托育的背景力量。幼兒園覆蓋率高於80%的國家,多數是天主教國家,特別是法國與比利時,他們是歐洲家庭政策的先驅,其幼兒園的發展可追溯於十九世紀。在當時,這些國家的公共托育目標是,國家試圖加強社會控制,讓各階層的兒童融入民族國家的價值體系。這種國家和教會之間的競爭格局,最終導致了公共托育的普遍主義。(Bahle, 2009)


2.十九世紀30年代,官方計畫開始為二到六歲的兒童提供免費、全天(8:00-19:00)的托育服務,目標是教育孩子秩序、清潔、尊重,使兒童成為「誠實、體面的基督徒」。其後,第一個共和黨政府通過了教學與學校分離的法律,1881年立法成立公共幼兒園,作為自願性的、非宗教的,並與小學融為一體的教育服務,由國家承擔組織與資金責任。(OECD, 2004)


3.法國幼兒園立法於1887年,幼兒園界定為兩歲至六歲幼兒提供托育服務的機構。至1901年,已經有75萬4千名幼兒在六千個私人及公共機構中接受托育服務。但是1903年,政策性關閉了其中60%的私立及宗教托育服務。(Martin & Le Bihan, 2009)


4.法國傳統上,將幼兒托育政策納入更大的領域:家庭政策。法國的家庭政策在歐洲是最明確而豐富的,最初並被視家庭工資的延伸。也因此,有人說家庭政策乃是法國社會保障體系的基礎,正如同貧窮救助之於英國、勞動社會保險之於德國。且由於十九世紀後期的人口低生育率及第一次世界大戰的影響,法國有強烈將兒童視為公共財的傳統,予以公共干預、促進生育,以保障未來的法國公民存續。(Martin & Le Bihan, 2009)


5.1946年開始,幼兒園入學人數再度增加。1951年入學人數達到80萬。1960-70年代,增長持續。1977年,入學人數達到190萬,幾乎全為公立、免費,以回應父母的需求。1980年代因生育率緩步下降,學生人數相對減少,但因此調整了師生比。(Martin & Le Bihan, 2009)


6.公立幼兒園中並沒有師生比的規定,但是因人口趨勢,每班孩子歷年數量是緩步減少的。1960-1980為平均每班42.9名兒童,2001-2002年為平均每班25.5名兒童。(OECD, 2004)


7.在二十世紀初,資產階級家庭往往將孩子送入非公立幼兒園的幼稚園(jardins d'Enfants),但是二戰後,中產階級開始支持公立幼兒園。在二十世紀60-70年代年代,公立幼兒園入學人數達到普及。(OECD, 2004)

Table 1: Characteristics of the main forms of ECEC [in France](OECD, 2004)


8.三歲、四歲、五歲的法國幼兒,幾乎100%參加免費的公立幼兒園(ecoles maternelles),兩歲的幼兒也有35%參加。目前,幼兒從三歲開始,擁有參加幼兒園的「合法權利」。(OECD, 2004)


9.幼兒園在法國有強烈的輿論支持和合法地位,被視為改善兒童的學校表現和減少社會不平等的制度,是形成法國公民的重要工具、為共和國做好準備,所以所有兒童都應成為政策目標,而不是將公民教育的任務留給家庭。而如今,幼兒園也是協助雙薪家庭,調和工作與家庭責任的制度,在法國人心中是一項非常受歡迎的長期政策。(Martin & Le Bihan, 2009)


10.二十世紀70年代,托育再次成為歐洲的重要政治及社會議題,但這一次的歷史背景完全不同。現在主要的問題的不是教育,而是女性就業。特別是法國,和美國、德國的男性養家模式相比,有一種職業婦女的傳統,故形成有利於幼兒托育服務發展的背景,為其高度合法性打開了大門。其家庭政策的概念可描述為:以工作的父母為榜樣。由於比利時和法國是擁有最「現代化」公共托育的國家,他們在家庭政策方面可謂與北歐國家匯流。(Bahle, 2009)


11.二十世紀70年代,「家庭政策基金」(caisse familiale)仍然持續支持法國公共托育發展。特別是為了3歲以下嬰幼兒照顧和支持女性全職就業,引入一系列明確措施,促進不同類型的集體日托發展,密特朗總統的第一任期(1981年)並承諾增加10萬個日托名額。(Martin & Le Bihan, 2009)


12.在法國,父母照顧[對3歲以下嬰幼兒]仍發揮作用,相比之下祖父母反而不那麼重要。父母照顧的替代方案不是祖父母,而是托育中心,以及高度發達的家庭保母。(Bahle, 2009)


13.在法國,公立幼兒園教育模式的一些特點(長期的假期,授課時間不一定與父母的工作一致),較無法最佳地適應工作父母的需要。(Martin & Le Bihan, 2009)正規公共幼兒園的開放時間以外,父母必須支付額外的托育費用。(Bahle, 2009)在課餘時間,週三或週六下午,幼兒可以參加付費的照顧及才藝服務(recreation center, CLSH)。(OECD, 2004)


14.法國的公立幼兒園完全融入國小教育系統,指導原則、開放時間和行政管理和小學一致。公立幼兒園不收取費用,通常位於獨立的建築物,與小學相鄰。學年內上課時間為8:30-12:00及14:00-16:30。公立幼兒園三歲、四歲、五歲分別編班,混齡較不常見。兩歲孩子多的學校,可能獨立編班,也可能與三到五歲孩子合班。(OECD, 2004)

http://ecole-maternelle-guidel.over-blog.fr/pages/Horaires_calendrier_scolaire-281956.html

一所法國公立幼兒園的服務時間表:

(無週三,藍色為課程,黃色為用餐,白色為課外)


15.法國晚近出現工時延長、工時不規則化的趨勢。這些不斷變化的就業模式也在影響托育服務,托育服務開始緩緩適應這些非標準的工作時間需求。不過,法國1998/2000年的Aubry法案將工時縮減到每周35小時,促進了工時的重組趨勢。雇主開始運用工時減少組合方法(RTT)來回應政策,包括增加休假、縮短每日工時、重組排班等等。雖然工作時間的不可預測性、非典型時間的增加,都導致工作與家庭生活協調的困難,但RTT對於有小孩的母親來說是較為滿意的,可以改善工作及家庭衝突。只是對托育服務的開放時間也是挑戰。(OECD, 2004)


16.師資培訓方面,為了成為2-11歲兒童的教師,已獲得三年制大學學位的人可以參加國家考試,考試失敗率相當高,考科包括法語、數學、科學論文、藝術、體育,以及口試。通過考試的人,再報名參加一年的IUFM專業訓練(約450小時),始得到教師資格。教師是國家雇員,按照教育部公務員制度敘薪。另外有ATSEM (agent territorial specialisé des écoles maternelles) 人員,其資格為持有CAP證書,與教師合作,協助日常清潔、如廁、偕同教學等。ATSEM人員由地方政府雇用。(OECD, 2004)

參考: http://www.grandiravecnathan.com/a-lecole/la-garderie-avant-et-apres-l-ecole.html

您的工作限制並不總是與幼兒園的時間表(8:30 - 16:30)兼容。在家長的要求下,越來越多的市政當局正在建立一個課外托兒服:務,由市政府或協會管理,入學前和放學後的晚上,您的孩子都會受到成年人的照顧。

課外日托完全獨立於學校,工作人員可能包括BAFA、ATSEM證書者,通常每天2-4歐元。


17.近年家庭政策關心的問題本質其實是就業,兒童相關政策其實是管理勞動力的一種方式,例如:引導低技能和失業母親走出勞動力市場,照顧自己的孩子,以及協助受教育、高薪的母親,維持工作與家庭的平衡。對於這個以就業為目標的解決方案來說,照顧品質、幼兒健康、性別平等,反而是比較次要的問題。這也是歐盟力推的「社會投資」戰略的問題,其中心主旨不是提升女性相對於男性的權力地位,而是為了促進女性就業達成的經濟潛力;其中心主旨也不是創造兒童的美好童年,而是動員兒童做為未來的就業者。女性和兒童,都是社會投資體制下的勞動力市場商品,而不是權利的主體。(Martin & Le Bihan, 2009)


18.男性缺乏參與照顧幼兒,在法國的政府議程中也沒有被視為問題。法國公共政策,沒有對於家庭中的文化價值觀和性別權力關係提出具體對策。(OECD, 2004)


參考文獻

OECD, 2004. Early Childhood Education and Care Policy in France. Directorate for Education, OECD.


Bahle, T., 2009. Public Child Care in Europe: Historical Trajectories and New Directions, in Scheiwe, K. & Willekens, H. Eds., Childcare and Preschool Development in Europe: Institutional Perspectives. Palgrave Macmillan.


Martin, C. & Le Bihan, B., 2009. Public Child Care and Preschools in France: New Policy Paradigm and Path-dependency, in Scheiwe, K. & Willekens, H. Eds., Childcare and Preschool Development in Europe: Institutional Perspectives. Palgrave Macmilla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