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主學習帶領者培力/成果發表簡則:修訂版本之間的差異

出自福留子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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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理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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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由一位學員自行辦理;也可以聯合數位學員共同辦理。
 
#可由一位學員自行辦理;也可以聯合數位學員共同辦理。
 
#每一個發表計畫,須與計畫主持人或其指定之成員討論過,並獲得其建議。
 
#每一個發表計畫,須與計畫主持人或其指定之成員討論過,並獲得其建議。
#應與發表學員之組課共學『或』場域修練內容有密切關係,但未必要涵蓋全體發表學員的全部組課共學與場域修練之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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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與發表學員之組課共學『或』實務浸潤內容有密切關係,但未必要涵蓋全體發表學員的全部組課共學與場域修練之內容。
 
#可以辦理「線上成果發表」,但須有 100 人次上互動。
 
#可以辦理「線上成果發表」,但須有 100 人次上互動。
#如以「組課共學」為成果發表之主題,須「完成組課共學至少1學分,且已經開始場域修練」始得進行成果發表;如以「場域修練」為成果發表之主題,須「完成場域修練120小時,且已經開始組課共學」始得進行成果發表;如成果發表同時包含「組課共學、場域修練」,須「完成組課共學至少1學分,且已完成場域修練60小時」始得進行成果發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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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以「組課共學」為成果發表之主題,須「完成組課共學至少1學分,且已經開始實務浸潤」始得進行成果發表;如以「實務浸潤」為成果發表之主題,須「完成實務浸潤120小時,且已經開始組課共學」始得進行成果發表;如成果發表同時包含「組課共學、實務浸潤」,須「完成組課共學至少1學分,且已完成實務浸潤60小時」始得進行成果發表。

2022年2月11日 (五) 16:29的最新修訂版本

目標

  1. 培養社群成員日後帶領或指導同學辦理「成果發表」的能力。
  2. 反思並整理組課共學與場域修練的學習進益。
  3. 維持社群培力的水準。

辦理方式

  1. 可融入各種既有研討會或聚會活動舉辦;也可以單獨舉辦。
  2. 可由一位學員自行辦理;也可以聯合數位學員共同辦理。
  3. 每一個發表計畫,須與計畫主持人或其指定之成員討論過,並獲得其建議。
  4. 應與發表學員之組課共學『或』實務浸潤內容有密切關係,但未必要涵蓋全體發表學員的全部組課共學與場域修練之內容。
  5. 可以辦理「線上成果發表」,但須有 100 人次上互動。
  6. 如以「組課共學」為成果發表之主題,須「完成組課共學至少1學分,且已經開始實務浸潤」始得進行成果發表;如以「實務浸潤」為成果發表之主題,須「完成實務浸潤120小時,且已經開始組課共學」始得進行成果發表;如成果發表同時包含「組課共學、實務浸潤」,須「完成組課共學至少1學分,且已完成實務浸潤60小時」始得進行成果發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