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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類:實驗教育]]__NOTOC__ ===實驗教育補助措施諮詢會議2023.10.5=== '''出席討論者:''' #丁志仁 #魏坤賓 #薛曉華 #黃志順 #李佳霖:律師<br/>----------國教署---------- #張硯凱:科長 #郭信賢:實驗教育補助 #沈婷筠:光譜計畫承辦 '''國民教育法第六條:''' :為保障學生學習權及家長教育選擇權,國民教育階段之學校型態實驗教育,依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實施條例規定辦理;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依高級中等以下教育階段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實施條例規定辦理。 :為協助前項實驗教育之發展,中央主管機關應訂定相關補助規定。 :補習及進修教育法所定之短期補習教育,不得視為第一項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 '''學習資源大項:'''(補助辦學團隊和辦學機構) #課程研發 #課程實施 #教學增能研習 #設備設施之經常門及資本門經費 尚缺「學生學習,或:學生自主學習」 ====丁丁建言==== #用補助建立學生可使用的「學習資源」與「輔導資源」,學生獲得「學習資源」與「輔導資源」,不是獲得錢。<br/>前者如「組課的補助」,後者如《實驗教育特殊學習需求學生學習扶助要點》。 #'''單筆小額原則''':而收費高的機構,沒有興趣申請那麼小的補助,行政成本太高,比補助收益還高。 #簡易核結。 #透過補助去促成實驗教育良善治理,不是用行政指導 #建立補助的規矩與項目 '''補法扶模式與長照個管模式的對照表''' (一)法扶模式: #需要一個大的NGO,樣態比較單純。 #政府購買大量專業時間,來諮詢律師,律師不收費,十萬小時。 #特殊學習需求學生組可應用。 (二)長照個管模式。自付額 16% :規劃更多的樣態,不會單一NGO,可能會達上百家NGO。 :有 NGO 管理個管師這個環節 #喘息服務 #居家服務:約十個項目 (例如:洗澡、翻身、備餐、打掃) #各服務都會定好價錢 #交通服務 《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推動實驗教育要點》 ====學習資源==== 學習資源舉隅:個管,人才的培力 #學生組課:400元 / 每班每hr,家長不能領、同學不能領、專任教師不能領 #學生組同好社團:指導老師費 2000元 / 月 #鼓勵辦學機構開選修課:補助? #達人教學支援:鐘點費上限 800 元 / hr #雙老師制度: #家長參與教育事務 #混搭三種資源:設籍 #行動學習:包含學生策畫、群學、移地三元素的學習活動。 #參訪:學生參與策畫參訪。 #主題備課:老師決定範圍,同學決定具體報告主題,老師陪伴同學預演,並提供指導。 #補救教學:運用以上原則,用於補救教學,可運用校外人力。 #市集:規畫跨校的學習市集。 #共同觀影並討論:由小組或學習社群共同觀看影片,分析影片,並在映後舉行討論。 #編輯報紙:約定主題與時間區間,由同學共同蒐集素材,並編輯成報紙,上台發表,互相觀摩成長。 #說故事:同學先蒐集各種廣告、業配文中的故事哏,討論分析後,進行再創作,如變成微劇本。 提議試辦:找都會縣市、非都會縣市(台東) ====輔導資源==== (可能適合法扶模式) 尤其有意義的是對個人實驗教育。 ====節奏:==== 建立新的支援體系是大事,須要多人長時間討論,才能落地的方案,才有可行的規畫 #現在教育部長官不會下大的決定 #中階文官一定要有更長的時間準備 ====其他意見:==== 薛曉華: :實驗教育界普遍以「特殊需求學生」這樣的正向的用語來期待建立學生的支持系統, 而非將學生病理化, 這方面建議公部門可以儘速建立支持系統的機制 。 魏坤賓: #剛剛只是針對具有疑似"特殊需求學生"的補助歸屬,不是針對全面性排除個人補助的意見。 #針對收取高額學雜費的機構,是否補助?是否限額?也建請納入考量。 ===實驗教育補助措施諮詢會議2023.12.18=== <table class=nicetable> <tr> <th></th> <th>補助項目</th> <th>補助對象</th> <th>補助基準與額度</th> <th>備註 </th> </tr><tr> <td rowspan='5'>學<br/>習<br/>資<br/>源</td> <td>1.組課共學</td> <td>1.共學團體<br/>2.自學生</td> <td>1.每小時○元<br/>2.最高每年補助○元</td> <td> </td> </tr><tr> <td>2.共組同好社團</td> <td>1.實驗教育學校、機構<br/>2.共學團體/自學生</td> <td>1.社團指導老師鐘點費每堂○元<br/>2.最高每年補助○元</td> <td> </td> </tr><tr> <td>3.開設適性選修課程</td> <td>1.實驗教育學校/機構<br/>2.共學團體/自學生</td> <td>1.師資、教材等費用每年○元<br/>2.最高每年補助○元</td> <td> </td> </tr><tr> <td>4.專家、達/職人教學支援</td> <td>1.實驗教育學校/機構<br/>2.共學團體/自學生</td> <td>1.專家、達/職人鐘點費每堂○元<br/>2.最高每年補助○元</td> <td> </td> </tr><tr> <td>5.場域實習</td> <td>1.共學團體<br/>2.自學生</td> <td>1.保險費、交通費等每年○元<br/>2.最高每年補助○元</td> <td> </td> </tr><tr> <td rowspan='3'> 輔<br/>導<br/>資<br/>源 </td> <td>1.聘用專業輔導人士</td> <td>1.實驗教育機構<br/>2.共學團體<br/>3.自學生</td> <td>1.聘用專業輔導人員每月○元<br/>2.最高每年補助○元</td> <td> </td> </tr><tr> <td>2.輔導師資養成/增能研習(輔導人才增能研習)<sup>(註1)</sup></td> <td>實驗教育學校/機構/團體</td> <td>1.最高補助○元/每場<br/>2.提高現行師資養成&增能研習補助額度,並針對提高部分限制為專款專用</td> <td> </td> </tr><tr> <td>3.特殊療育(如藝術治療)課程、活動<sup>(註2)</sup></td> <td>自學生/實驗教育學校/機構/團體</td> <td>1.學生:最高補助○元/每生/每年<br/>2.實驗教育學校/機構:最高補助○元/場次(每一課程);最高每年補助○元</td> <td> </td> </tr></table> *註1:機構/學校辦理有關輔導職能(或類似機能之「兒童研討」等)之師資養成、增能研習活動(或工作坊),所需各項業務經費。 *註2:為「特殊學習需求」學生所開設、辦理之療育課程(活動),所需之材料費(諮商、醫療、藥物費用除外)、輔導與陪同人員鐘點費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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