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教育的里程碑事件:修訂版本之間的差異

出自福留子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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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r><th>4</th><th>大學法修法</th><th> 1994 </th><th>李遠哲</th><th>為強調學術自由與大學自治,讓大學在法律範圍內享有一定自治權利,故修訂大學法。</th><th>1. 政府對大學從管理者的角色改為監督者,由教育部聘任公立大學校長走入歷史。2. 廢除大學共同必修學分表,包含國父思想(三民主義),從以權為本的課程變成以科為本的課程</th></tr>
 
<tr><th>4</th><th>大學法修法</th><th> 1994 </th><th>李遠哲</th><th>為強調學術自由與大學自治,讓大學在法律範圍內享有一定自治權利,故修訂大學法。</th><th>1. 政府對大學從管理者的角色改為監督者,由教育部聘任公立大學校長走入歷史。2. 廢除大學共同必修學分表,包含國父思想(三民主義),從以權為本的課程變成以科為本的課程</th></tr>
 
<tr><th>5</th><th>師資改革</th><th> 1995 </th><th>???</th><th>1992年,大法官 308 號解釋公立學校教師不適用公務員服務法;1994年1月18日將《師範教育法》改成《師資培育法》,讓普通大學參與培育師資、充裕師資來源;1995年8月9日推動通過《教師法》,明定教師權利義務,保障教師工作及生活,提升教師專業地位,並維護學生學習權。 </th><th>公教分途;由特定院校作師資培育走向普通大學參與培育;公費改自費;分發改選聘;教師成立教師會;聘任改革;給付由恩給制改為儲金制。</th></tr>
 
<tr><th>5</th><th>師資改革</th><th> 1995 </th><th>???</th><th>1992年,大法官 308 號解釋公立學校教師不適用公務員服務法;1994年1月18日將《師範教育法》改成《師資培育法》,讓普通大學參與培育師資、充裕師資來源;1995年8月9日推動通過《教師法》,明定教師權利義務,保障教師工作及生活,提升教師專業地位,並維護學生學習權。 </th><th>公教分途;由特定院校作師資培育走向普通大學參與培育;公費改自費;分發改選聘;教師成立教師會;聘任改革;給付由恩給制改為儲金制。</th></tr>
<tr><th>6</th><th>廢除統編本</th><th> 1999 </th><th>郝柏村</th><th>1989年5月民間第一次參與國家課程標準討論。1999年2月3日《國民教育法》修正,課程標準改成課程綱要,教科書由統編走向全面民編,經審查後學校選用。一綱多本政策開放各廠商自行編寫教科書,並將選擇教科書的權力交給各國中與國小自行決定,中華民國教育部只負責設定課程大綱,以及審查廠商出版的教科書內容。</th><th>影響</th></t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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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r><th>6</th><th>廢除統編本</th><th> 1999 </th><th>郝柏村</th><th>1989年5月民間第一次參與國家課程標準討論。1999年2月3日《國民教育法》修正,課程標準改成課程綱要,教科書由統編走向全面民編,經審查後學校選用。一綱多本政策開放各廠商自行編寫教科書,並將選擇教科書的權力交給各國中與國小自行決定,中華民國教育部只負責設定課程大綱,以及審查廠商出版的教科書內容。</th><th>影響???</th></tr>
 
<tr><th>7</th><th>教育基本法</th><th> 1999 </th><th>???</th><th>參考聯合國《兒童權利公約》,將「學習權」置於「受教權」之前,確立人民為教育權之主體。,其中第八條特定「國民教育階段內,家長負有輔導子女之責任,並得為其子女之最佳福祉,依法律選擇受教育之方式、內容及參與學校教育事務之權利。」
 
<tr><th>7</th><th>教育基本法</th><th> 1999 </th><th>???</th><th>參考聯合國《兒童權利公約》,將「學習權」置於「受教權」之前,確立人民為教育權之主體。,其中第八條特定「國民教育階段內,家長負有輔導子女之責任,並得為其子女之最佳福祉,依法律選擇受教育之方式、內容及參與學校教育事務之權利。」
 
</th><th>此法為2014年實驗教育三法立法之依據。</th></tr>
 
</th><th>此法為2014年實驗教育三法立法之依據。</th></tr>
<tr><th>8</th><th>社大成立並發展</th><th> 1998 </th><th>黃武雄、社區大學全國促進會(全促會)</th><th>1998年3月18日,教育部提出邁向學習社會白皮書,同年臺北市文山社區大學設立,1999年社團法人社區大學全國促進會成立,組織全台社區大學的校務與倡議。2002年「終身學習法」通過,並於2014年修訂。</th><th>影響</th></t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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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r><th>8</th><th>社大成立並發展</th><th> 1998 </th><th>黃武雄、社區大學全國促進會(全促會)</th><th>1998年3月18日,教育部提出邁向學習社會白皮書,同年臺北市文山社區大學設立,1999年社團法人社區大學全國促進會成立,組織全台社區大學的校務與倡議。2002年「終身學習法」通過,並於2014年修訂。</th><th>影響???</th></tr>
 
<tr><th>9</th><th>教育經費與編列管理法</th><th> 2000 </th><th>???</th><th>1995年民間即著手起草《教育經費管理法》。2000年12月13日《教育經費編列與管理法》立法成功,裡頭第三條訂定,各級政府的教育經費預算不能低於過去三年收入的23%。這表示,當國內生產毛額(GDP)和租稅負擔率上升,國家的教育經費就會有所提升,加上人口結構少子化,每位學生可獲得的教育預算便會逐年提高。此法也訂定教育經費下限保障、基本需求差短補助、補助基本教育設施、教育部特定教育補助需經審議、地方教育發展基金、學校校務發展基金、教育財政透明公開等。</th><th>根據數據顯示,教育經費下限在民國 95 年是 4019 億,二十年後的民國 114 年是 8357 億(增加了 4338 億),平均每 4.4 年將增加約 1000 億。</th></tr>
 
<tr><th>9</th><th>教育經費與編列管理法</th><th> 2000 </th><th>???</th><th>1995年民間即著手起草《教育經費管理法》。2000年12月13日《教育經費編列與管理法》立法成功,裡頭第三條訂定,各級政府的教育經費預算不能低於過去三年收入的23%。這表示,當國內生產毛額(GDP)和租稅負擔率上升,國家的教育經費就會有所提升,加上人口結構少子化,每位學生可獲得的教育預算便會逐年提高。此法也訂定教育經費下限保障、基本需求差短補助、補助基本教育設施、教育部特定教育補助需經審議、地方教育發展基金、學校校務發展基金、教育財政透明公開等。</th><th>根據數據顯示,教育經費下限在民國 95 年是 4019 億,二十年後的民國 114 年是 8357 億(增加了 4338 億),平均每 4.4 年將增加約 1000 億。</th></tr>
 
<tr><th>10</th><th>九年一貫課程</th><th> 2004 </th><th>???</th><th>依據教育改革行動方案,確定國民教育階段課程與教學革新,因此九年一貫課程於2001年試行、2004年全面實施,強調「國民教育階段的課程設計應以學生為主體,以生活經驗為重心,培養現代國民所需的基本能力。」</th><th>以「能力本位」取代「學科知識本位」,將小學原本十一科、國中二十一科的分科學習改成七大學習領域,並在課綱中設立能力指標。</th></tr>
 
<tr><th>10</th><th>九年一貫課程</th><th> 2004 </th><th>???</th><th>依據教育改革行動方案,確定國民教育階段課程與教學革新,因此九年一貫課程於2001年試行、2004年全面實施,強調「國民教育階段的課程設計應以學生為主體,以生活經驗為重心,培養現代國民所需的基本能力。」</th><th>以「能力本位」取代「學科知識本位」,將小學原本十一科、國中二十一科的分科學習改成七大學習領域,並在課綱中設立能力指標。</th></tr>

2024年7月16日 (二) 17:02的修訂版本


教育社運是臺灣社運的一部分,目標是走向政治民主化、社會多元化。 每次教育社運中的里程碑事件都會帶動巨大的改變風口,過去四十年,這樣的里程碑約只出現十二次左右,請見下表:

事件年份重要參與者簡述影響
1四一○遊行1994黃武雄等人發起,召集210個團體參與台灣數個民間團體於1994年4月10日發起大遊行活動,並成立四一〇教改聯盟持續推動,引起社會各界廣大迴響。其提出的四項訴求分別為:
落實小班小校、廣設高中大學、推動教育現代化、制定教育基本法。
此次大遊行後來被視為台灣教改的起點,而四項訴求也成為後來教育改革的主軸。
開啟第七次全國教育會議(1994年6月22日至25日),後影響行政院教改會成立。
2行政院教改會 1994-1996 召集人李遠哲1994年9月21日成立,教改會是一個為期2年的臨時編組,負責重大教育改革方案或政策的擬議、審議、建議、諮詢等任務,在1996年12月2日提出《行政院教育改革審議委員會總諮議報告書》後解散。1998年5月14日,行政院會議通過「教育改革行動方案」,編列5年新臺幣1570億元的經費推動教育改革的重點工作
3家長會法治化 1994 主婦聯盟主婦聯盟教育委員會推動,起草「台北市中小學學生家長會設置辦法」。1997年通過「臺灣省各級學校學生家長會設置辦法」,提供家長參與校務運作的機會。後全國家長團體聯盟(2002)、台灣家長教育聯盟(2016)等家長團體紛紛成立。
4大學法修法 1994 李遠哲為強調學術自由與大學自治,讓大學在法律範圍內享有一定自治權利,故修訂大學法。1. 政府對大學從管理者的角色改為監督者,由教育部聘任公立大學校長走入歷史。2. 廢除大學共同必修學分表,包含國父思想(三民主義),從以權為本的課程變成以科為本的課程
5師資改革 1995 ???1992年,大法官 308 號解釋公立學校教師不適用公務員服務法;1994年1月18日將《師範教育法》改成《師資培育法》,讓普通大學參與培育師資、充裕師資來源;1995年8月9日推動通過《教師法》,明定教師權利義務,保障教師工作及生活,提升教師專業地位,並維護學生學習權。 公教分途;由特定院校作師資培育走向普通大學參與培育;公費改自費;分發改選聘;教師成立教師會;聘任改革;給付由恩給制改為儲金制。
6廢除統編本 1999 郝柏村1989年5月民間第一次參與國家課程標準討論。1999年2月3日《國民教育法》修正,課程標準改成課程綱要,教科書由統編走向全面民編,經審查後學校選用。一綱多本政策開放各廠商自行編寫教科書,並將選擇教科書的權力交給各國中與國小自行決定,中華民國教育部只負責設定課程大綱,以及審查廠商出版的教科書內容。影響???
7教育基本法 1999 ???參考聯合國《兒童權利公約》,將「學習權」置於「受教權」之前,確立人民為教育權之主體。,其中第八條特定「國民教育階段內,家長負有輔導子女之責任,並得為其子女之最佳福祉,依法律選擇受教育之方式、內容及參與學校教育事務之權利。」 此法為2014年實驗教育三法立法之依據。
8社大成立並發展 1998 黃武雄、社區大學全國促進會(全促會)1998年3月18日,教育部提出邁向學習社會白皮書,同年臺北市文山社區大學設立,1999年社團法人社區大學全國促進會成立,組織全台社區大學的校務與倡議。2002年「終身學習法」通過,並於2014年修訂。影響???
9教育經費與編列管理法 2000 ???1995年民間即著手起草《教育經費管理法》。2000年12月13日《教育經費編列與管理法》立法成功,裡頭第三條訂定,各級政府的教育經費預算不能低於過去三年收入的23%。這表示,當國內生產毛額(GDP)和租稅負擔率上升,國家的教育經費就會有所提升,加上人口結構少子化,每位學生可獲得的教育預算便會逐年提高。此法也訂定教育經費下限保障、基本需求差短補助、補助基本教育設施、教育部特定教育補助需經審議、地方教育發展基金、學校校務發展基金、教育財政透明公開等。根據數據顯示,教育經費下限在民國 95 年是 4019 億,二十年後的民國 114 年是 8357 億(增加了 4338 億),平均每 4.4 年將增加約 1000 億。
10九年一貫課程 2004 ???依據教育改革行動方案,確定國民教育階段課程與教學革新,因此九年一貫課程於2001年試行、2004年全面實施,強調「國民教育階段的課程設計應以學生為主體,以生活經驗為重心,培養現代國民所需的基本能力。」以「能力本位」取代「學科知識本位」,將小學原本十一科、國中二十一科的分科學習改成七大學習領域,並在課綱中設立能力指標。
11十二年國教 2014 ???2009年,全國家長團體聯盟、人本教育基金會等民間團體發起了「七一二我要十二年國教」運動。2010年教育部召開第八次全國教育會議,延長國教年限為該會議的重要討論項目之一。2012年,行政院會通過「高級中等教育法」草案與「專科學校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為實施12年國教賦予法源依據。2014年,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綱要總綱發布。2019年「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綱要(常被稱為108課綱)全面實施。影響???
12實驗教育三法立法 2014振鐸學會、保障教育選擇權聯盟等2012年4月28日,均優學習論壇提出「立法保障實驗教育」開始推動立法。2014年11月19日,為落實《教育基本法》第八條第三項及第十三條規定,實驗教育三法通過實施以下三個條例:高級中等以下教育階段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實施條例、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實施條例、公立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委託私人辦理條例。台灣成為少數國際上通過讓「人民打造符合自己需求的教育」的國家。影響???
13補助自主學習與實驗教育 2023-2024丁志仁、謝國清2023年,行政院教育經費基準委員會委員提出研議,教育經費基本需求內涵人力除了「教學人力」、「行政人力」外,需新增「自主學習支援人力」;同時因應2023年5月29日《國民教育法》修法,第六條第二項「為協助前項實驗教育之發展,中央主管機關應訂定相關補助規定」。因此目前由國教署協助修訂《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推動實驗教育要點》,供自學生、自學團體、機構與學校申請,補助學習資源與輔導資源,如組課共學、共組同好社團、開設適性選修課程、專家、達/職人教學支援、場域實習等。若補助要點正式落地實施,每生每年最高可獲12,000元的自主學習補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