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2024高雄中學全民國防課程:修訂版本之間的差異

出自福留子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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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莊福泰校長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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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莊福泰校長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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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莊福泰校長談合作==
===一、意向溝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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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丁丁===
====(一)丁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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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莊福泰校長討論]]:與雄中課程合作。他說他們還有 10 小時的全民國防課程還沒找到人。他說會找懷鳴,但懷鳴也可以主動一點,去找莊福泰校長。
 
#[[與莊福泰校長討論]]:與雄中課程合作。他說他們還有 10 小時的全民國防課程還沒找到人。他說會找懷鳴,但懷鳴也可以主動一點,去找莊福泰校長。
 
#丁丁傳[[全民國防開放課程]]給莊福泰校長,請他挑單元。
 
#丁丁傳[[全民國防開放課程]]給莊福泰校長,請他挑單元。
#丁丁約吳林輝司長請求支持:[[與吳林輝司長討論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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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0 丁丁約吳林輝司長請求支持:[[與吳林輝司長討論4]]
  
====(二)懷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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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懷鳴===
8/17拜訪過雄中校長莊福泰,瞭解他的需求,也談可能的合作。結果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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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7 拜訪過雄中校長莊福泰,瞭解他的需求,也談可能的合作。結果如下:
  
 
所謂「目前他還有10節的『全民國防』還沒找到師資」,情況如下:
 
所謂「目前他還有10節的『全民國防』還沒找到師資」,情況如下:

2024年8月21日 (三) 09:22的修訂版本

與莊福泰校長談合作

一、丁丁

  1. 與莊福泰校長討論:與雄中課程合作。他說他們還有 10 小時的全民國防課程還沒找到人。他說會找懷鳴,但懷鳴也可以主動一點,去找莊福泰校長。
  2. 丁丁傳全民國防開放課程給莊福泰校長,請他挑單元。
  3. 8.20 丁丁約吳林輝司長請求支持:與吳林輝司長討論4

二、懷鳴

8/17 拜訪過雄中校長莊福泰,瞭解他的需求,也談可能的合作。結果如下:

所謂「目前他還有10節的『全民國防』還沒找到師資」,情況如下:

  1. 雄中一個年級有 24 班,『全民國防』(必修課2學分)開在高二,每週總共有 48 節課要上。
  2. 目前,他有三位教官和一位正式公民老師(有『全民國防』專長)可以排課,但最多只能消化每週 38 節課。
  3. 剩下的每週 10 節課並無法聘一位全職代理教師,只能用代課;但代課教師難聘,目前的打算是找外校的教官來兼課(之前也是這麼做)。

所以,如果「本小組能提供師資」,他自然是很樂意。但方式必須是下列二種:

  1. 以每週二節為單位(一個班的課)提供師資,但必須連續上一個學期,由師資全權規劃並執行全學期課程。
    2節×5班×18週 = 180 節
  2. 若以「特定單元」(如「防災與避難」)提供師資(如「黑熊」),得事先和雄中這位正式公民老師協商上課班級和時段。

但他提到一個未來狀況:因為有教官離退,他打算114學年聘一位全職代理教師;屆時,可以要求這位代理教師上本小組提供的「實驗課程」。

二、此課程的功能定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