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星培力/場域修練簡則:修訂版本之間的差異

出自福留子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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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場域修練之目的與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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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場域修練之目的與方式==
 
==場域修練之目的與方式==
:目的:與內容由學員與修練場域與互動對象討論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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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的:與內容由學員與修練場域與互動對象討論決定。
:場域修練方式可涵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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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協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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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習活動規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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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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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場域修練帶領者==
 
==場域修練帶領者==

2019年7月3日 (三) 15:34的修訂版本

場域修練簡則(草案)

目標

  1. 場域修練規劃學員自主尋找理念契合、符合需求之學習場域及對象,進行至少144小時之現場工作。
  2. 透過參與行政工作與社區活動,體認組織運作文化、在地發展脈絡與實驗教育理念。
  3. 透過參與學習活動進行觀察,理解學習者的認知與行為模式。

修練場域與互動對象

應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 治理會議通過的各項教育社運倡議。
  2. 「三法」或「籌備中」或「具實驗教育精神」的學校、機構或團體。
  3. 「教學經驗三年以上之達人」。
  4. 「其他學員之公開觀課議課」。

場域修練之目的與方式

  1. 目的:與內容由學員與修練場域與互動對象討論決定。
  2. 場域修練方式可涵蓋:
  1. 行政協助
  2. 參與辦學
  3. 學習者陪伴
  4. 學習者觀察
  5. 學習活動規劃
  6. 課堂觀摩
  7. 議課
  8. 試教
  9. 反思
  10. 其他

場域修練帶領者

  1. 學員自主尋找一至多位資深工作者做為帶領者。
  2. 帶領者提供學員在修練工作上的支持與輔導。
  3. 給予本計畫該學員修練通過與否之建議。

完成場域修練單位

  1. 每位學員之修練完成之後,海星教育自造者培力計畫致贈感謝狀。

修煉日誌及繳交期限

  1. 學員每完成8小時修練須完成一份「場域修練日誌」。
  2. 場域修煉結束後,一個月內上傳至「海星教育自造者培力社群網站」。

修練媒合與期限

  1. 由學員自主接洽修練場域與對象洽談合作事宜。
  2. 確認學員與修練單位充分了解修練內涵。
  3. 雙方的權利義務達成共識。
  4. 參與本計畫起始日開始兩年內完成。

完成修練條件

資料記錄於「海星教育自造者培力社群網站」(http://educationmaker.net/)
  1. 修練總時數至少144小時。
  2. 按時完成場域修練日誌18篇。
  3. 場域修練心得1篇。
  4. 場域修練圖解表的脈絡與架構(或心智圖)1份。
  5. 完成修練場域及互動對象安排之各項任務與指定作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