課程審議會:修訂版本之間的差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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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審議事項:如果已有我國相關測驗數據,審議歷程須有測驗數據檢驗過程。如待加強、基礎、精熟之描述。 | #對審議事項:如果已有我國相關測驗數據,審議歷程須有測驗數據檢驗過程。如待加強、基礎、精熟之描述。 | ||
+ | ===三、課程後勤=== | ||
+ | #請教育部於教育雲的基礎上,推動中小學開放課程計畫。 | ||
+ | #檢討改良「教學卓越獎」。 | ||
+ | #*十年來教學卓越獎佳作以上總整理:依領域別、主題別、地方別、階段別。 | ||
+ | #*存活團隊的 key point 。 | ||
+ | #* 鼓勵以 CC 授權成為中小學開放課程計畫的基礎。 | ||
+ | #*分享拓展:連點成線、連線成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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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分組審議:刪除或刪減掉領域/學科/群科教師代表6人及領域/學科/群科學者專家代表23人。 | ||
#綜合高中課綱被研究小組建議「融掉」了。 | #綜合高中課綱被研究小組建議「融掉」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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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允許社會和人民經嚴格的程序有提案權。這必須調整「高級中等教育法」相關條文。 | #允許社會和人民經嚴格的程序有提案權。這必須調整「高級中等教育法」相關條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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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2月18日 (一) 15:57的最新修訂版本
透過十二年國教法源制定,進一步推展我國中小學課程公共化
一、法制面
- 從法制上推動「教學場域公共化」,包含:
- 學習樣態多樣化。
- 教學人員多樣化。
- 先教學培式的滾動式培育。
- 須訂定課程發展週期入法,但課程發展週期決定為幾年不必入法,個人支持四年一個小週期。
- 課程審議委員任期四年,非政府代表不能少於三分之一。
- 從法制上放寬實驗教育空間。
二、課綱與課程發展
- 以「縮短學用落差」「縮小學習落差」為未來十年課程發展及人才培育的總目標。
- 成就這一代的課綱為「臺灣社會的課程,而非教育人員的課程」,應:
- 容許人民可以提出「競爭性設計」。
- 總綱小組及教育部課審會納入環境、勞動、產業三方面的代表。代表由主要團體推荐具課程、評量、教育學或心理學背景的人士參與,不能派路人甲路人乙來。
- 總綱小組及教育部課審會應有終身學習與實驗教育之代表。
- 建議如柯華葳建議:新課綱以自學力,應用力為核心指標。
- 課綱實施要點中,將課程組合成教學型態的權力下放給教學單位。
- 對審議事項:如果已有我國相關測驗數據,審議歷程須有測驗數據檢驗過程。如待加強、基礎、精熟之描述。
三、課程後勤
- 請教育部於教育雲的基礎上,推動中小學開放課程計畫。
- 檢討改良「教學卓越獎」。
- 十年來教學卓越獎佳作以上總整理:依領域別、主題別、地方別、階段別。
- 存活團隊的 key point 。
- 鼓勵以 CC 授權成為中小學開放課程計畫的基礎。
- 分享拓展:連點成線、連線成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