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教育的里程碑事件:修訂版本之間的差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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賀德芬、王九逵、陳滌清、王顯達、劉源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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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由臺大、中央大學、成功大學、清華大學等教授串聯成立促進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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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提出「教授建議案」11點,獲八百多位各校教師連署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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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立法院 1989.6.29 老委員支持行政院版,甚至更保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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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989.9.28 舉行大學法的遊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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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993 年底完成三讀,1994 年元月公告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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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大學自法,校長遴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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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7月17日 (三) 17:29的修訂版本


教育社運是臺灣社運的一部分,目標是走向政治民主化、社會多元化。 每次教育社運中的里程碑事件都會帶動巨大的改變風口,過去四十年,這樣的里程碑約只出現十二次左右,如今第十三次正在發生。詳情請見下表:

事件年份運作機構重要參與者簡述影響
1 四一○遊行 1994 遊行籌備團隊 黃武雄等

台灣數個民間團體於1994年4月10日發起大遊行活動,
並成立四一〇教改聯盟持續推動。提出四項訴求:
1.落實小班小校
2.廣設高中大學
3.推動教育現代化
4.制定教育基本法

1. 促成政府成立行政院教改會
2. 促成教育基本法立法
3. 促成降低中小學每班學生數

2 行政院教育改
革審議委員會
1994
~1996
審議委員會

李遠哲、劉兆玄、林清江、黃榮村、曾憲政
周麗玉、張清溪、曹亮吉、陳伯璋、黃炳煌

摩仿日本臨教審,1994年9月21日於行政院成立為期
2年的臨時編組,在1996年12月2日提出《行政院教
育改革審議委員會總諮議報告書》後解散。

1. 使教育改革成為官方立場
2. 確立以鬆綁為教育發展路線
3. 得到名目編列1570億元的推動經費

聯絡人系統 曾憲政
3 家長會法治化 1994 主婦聯盟

李美玲、竺鳳鳳、劉雲英、呂美鸞、萬佩萱
黃綉英、丁志仁、田光復、林文虎、李正三

主婦聯盟教育委員會推動,起草「台北市中小學學生
家長會設置辦法」並在台北市議會通過。1997年通過
「臺灣省各級學校學生家長會設置辦法」,讓家長能
夠參與學校校務運作。

1.之後台灣各級家長團體紛紛成立
2.家長參與學校教育事務辦法通過
3.家長參與教育事務法難有進展

4 大學法修法 1994 大學教育改革促進會

賀德芬、王九逵、陳滌清、王顯達、劉源俊

1.由臺大、中央大學、成功大學、清華大學等教授串聯成立促進會 2.提出「教授建議案」11點,獲八百多位各校教師連署支持 3.立法院 1989.6.29 老委員支持行政院版,甚至更保守 4.1989.9.28 舉行大學法的遊行 5.1993 年底完成三讀,1994 年元月公告實施

1.大學自法,校長遴選 2.廢除大學共同必修學分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