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星培力/場域修練簡則:修訂版本之間的差異
出自福留子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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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練場域與互動對象== | ==修練場域與互動對象== | ||
#治理會議通過的各項教育社運倡議。由教育社運倡議者帶領。 | #治理會議通過的各項教育社運倡議。由教育社運倡議者帶領。 | ||
− | # | + | #「三法」或「具實驗教育精神」,「籌備中」或「運行中」的學校、機構或團體。由學校或機構指定人帶領。 |
− | # | + | #跟隨「教學經驗三年以上之達人,從事教育實務探究」。由達人帶領。 |
− | # | + | #參與「其他學員之公開觀課及議課」。由受課學生單位負責人指定人帶領。或由成熟海星以上社群成員帶領。 |
==場域修練之目的與方式== | ==場域修練之目的與方式== |
2019年7月3日 (三) 16:21的修訂版本
場域修練簡則(草案)
目標
- 場域修練規劃學員自主尋找理念契合、符合需求之學習場域及對象,進行至少144小時之現場工作。
- 透過參與行政工作與社區活動,體認組織運作文化、在地發展脈絡與實驗教育理念。
- 透過參與學習活動進行觀察,理解學習者的認知與行為模式。
修練場域與互動對象
- 治理會議通過的各項教育社運倡議。由教育社運倡議者帶領。
- 「三法」或「具實驗教育精神」,「籌備中」或「運行中」的學校、機構或團體。由學校或機構指定人帶領。
- 跟隨「教學經驗三年以上之達人,從事教育實務探究」。由達人帶領。
- 參與「其他學員之公開觀課及議課」。由受課學生單位負責人指定人帶領。或由成熟海星以上社群成員帶領。
場域修練之目的與方式
- 修煉內容由學員與修練場域,互動對象討論決定。
- 修練方式可涵蓋:
- 行政協助
- 參與辦學
- 學習者陪伴
- 學習者觀察
- 學習活動規劃
- 課堂觀摩
- 議課
- 試教
- 反思
- 其他
場域修練帶領者
- 學員自主尋找一至多位資深工作者做為帶領者。
- 帶領者提供學員在修練工作上的支持與輔導。
- 給予本計畫該學員修練通過與否之建議。
完成場域修練致謝
- 每位學員之修練完成之後,海星教育自造者培力計畫致贈感謝狀。
修煉日誌及繳交期限
- 學員每完成8小時修練須完成一份「場域修練日誌」。
- 場域修煉結束後,一個月內上傳至「海星教育自造者培力社群網站」。
修練媒合與期限
- 由學員自主接洽修練場域與對象洽談合作事宜。
- 確認學員與修練單位充分了解修練內涵。
- 雙方的權利義務達成共識。
- 參與本計畫起始日開始兩年內完成。
完成修練條件
- 修練總時數至少144小時。
- 按時完成場域修練日誌18篇。
- 場域修練心得1篇。
- 場域修練圖解表的脈絡與架構(或心智圖)1份。
- 完成修練場域及互動對象安排之各項任務與指定作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