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教育的里程碑事件:修訂版本之間的差異

出自福留子孫
跳轉到: 導覽搜尋
第 94 行: 第 94 行:
 
<th>5</th>
 
<th>5</th>
 
<th>師資改革</th>
 
<th>師資改革</th>
<th> 1989<br/>~1995<br/>~1999 </th>
+
<th> 1989<br/>~'''1995'''<br/>~1999 </th>
 
<th>振鐸學會<hr/>教師人權<br/>促進會</th>
 
<th>振鐸學會<hr/>教師人權<br/>促進會</th>
 
<td>
 
<td>

2024年7月25日 (四) 10:51的修訂版本

過去四十年,台灣教育共發生了十二次的里程碑事件,這些里程碑事件的選擇標準如下:

  1. 由一或多個明確的事件構成
  2. 提供巨大的常民政治參與空間
  3. 改變了台灣教育的制度或生態

目前看來以下的里程碑事件,透過「走出戒嚴」「走向公共」「公共教育典範轉移」,配合台灣走向「多元社會」的總潮流,幫助台灣有序地進行當代適應。

事件年份運作機構重要參與者簡述影響
1 大學法修法 1987
~1994
大學教育
改革促進會

謝長廷、賀德芬、王九逵、陳滌清、王顯達、
劉源俊…

1.由臺大、央大、成大、清華等教授成立促進會
2.提出「教授建議案」11點,800位各校教師連署
3.立院 1989.6.29 老委員支持政院版,甚至更保守
4.1989.9.28 舉行大學法的遊行
5.1993 年底完成三讀,1994 年元月公告實施

1.大學自治,校長遴選
2.廢除大學共同必修學分表

2 四一○遊行 1994 遊行籌
備團隊
人本教育
基金會
黃武雄等

台灣民間團體於 1994.4.10 發起大遊行活動,並
成立四一〇教改聯盟持續推動。提出四項訴求:
1.落實小班小校
2.廣設高中大學
3.推動教育現代化
4.制定教育基本法

1. 促成政府成立行政院教改會
2. 促成教育基本法立法
3. 促成降低中小學每班學生數

3 行政院教育改
革審議委員會
1994
~1996
審議委員會

李遠哲、劉兆玄、林清江、黃榮村、曾憲政
周麗玉、張清溪、曹亮吉、陳伯璋、黃炳煌

摩仿日本臨教審,1994年9月21日於行政院成立為期
2年的臨時編組,在1996年12月2日提出《行政院教
育改革審議委員會總諮議報告書》後解散。

1. 使教育改革成為官方立場
2. 確立以鬆綁為教育發展路線
3. 得到名目編列1570億元的推動經費
   (教育改革行動方案)

聯絡人系統 曾憲政
4 家長會法治化 1989
~1994
主婦聯盟

李美玲、竺鳳鳳、劉雲英、呂美鸞、萬佩萱
黃綉英、丁志仁、田光復、林文虎、李正三

主婦聯盟教育委員會推動,起草「台北市中小學學生
家長會設置辦法」並在台北市議會通過。1997年通過
「臺灣省各級學校學生家長會設置辦法」,讓家長能
夠參與學校校務運作。

1.之後台灣各級家長團體紛紛成立
2.家長參與學校教育事務辦法通過
3.家長參與教育事務法難有進展

5 師資改革 1989
~1995
~1999
振鐸學會
教師人權
促進會

謝長廷、丁志仁、石文傑、吳忠泰、張輝山、
張焯青…

1.大法官 308 號解釋(1992)公立學校教師不適用公
   務員服務法
2.《師範教育法》改為《師資培育法》(1994),普通
   大學參與師資培育
3.《教師法》立法(1995)
4.教師會籌組運動

1.公教分途
2.普通大學參與師資培育
3.公費改自費
4.分發改選聘
5.教師成立教師會
6.教師退休金由恩給制改儲金制

6 社大成立
並發展
1998~ 人本教育
基金會
社區大學
全國促進會

黃武雄、陳水扁、顧忠華、蔡傳暉、林孝信、
張捷隆、林朝成、謝國清…

1.1998年臺北市文山社區大學設立
2.1999年社區大學全國促進會成立
3.2002年《終身學習法》通過,社區大學入法

1.普及平價的終身學習
2.發展地方學
3.講師層是一地達人的網絡
4.學員層是一地普羅的網絡

7 課程改革I 1999 振鐸學會
教師人權
促進會

翁金珠、彭百顯、李慶華、丁志仁…

一、1989年5月民間第一次參與國家課程標準討論。
二、1999.2.3 修改《國民教育法》:
1.課程與教科書改革
   (1)課程標準改成課程綱要
   (2)一綱多本,各出版社編書,政府審書
   (3)教科書全面走向民編,經審查後學校選用
2.中小學校長由派任制改採遴選制
3.中小學重大校務應經校務會議議決
4.刪除國民教育以國家辦理為原則

1.結束統編本教科書
2.中小學走向「校本」治理

8 教育基本法 1999 四一○
教改聯盟
人本教育
基金會

翁金珠、朱惠良、范巽綠、林政則、蔡璧煌、
李慶華、黃武雄

1.確立人民為教育權之主體,「學習權」置於「受教
   權」之前。參考聯合國《兒童權利公約》
2.父母有對子女的國民教育選擇權
3.禁止對學生體罰及霸凌
4.教育對政治與宗教中立
5.中小學小班小校
6.保障教育經費

1.開啟 2014 年實驗教育三法立法
2.支持保障教育經費

9 教育經費編
列與管理法
2000 人本教育
基金會
四一○
教改聯盟
中華民國教
育改革協會
全國教師會
促進會
927搶救教科
文行動連線
選教育當總
統行動聯盟
600個
教育團體

眾教育團體負責人、劉進興、李慶安、朱惠良
林全、丁志仁

1.1995年民間即著手起草《教育經費管理法》
2.1997.7.16~18國民大會凍結了原憲法第164條
3.1997.9.27 民間團體遊行並在國父紀念館前發動
   5000名師生戶外教學(罷課)
4.1997.11劉進興提出《教育經費國庫負擔法草案》
5.1999.12 李慶安、朱惠良、范巽綠等跨黨派提出
   《教育經費編列與管理法草案》
6.2000年「選教育當總統行動聯盟」評許信良、朱
   惠良為五組總統候選人第一名;陳水扁、呂秀蓮
   為五組總統候選人第二名
7.選前兩天,陳水扁的競選團隊主動致電給教改團
   體成員,表示願意支持其所提出「保障教育經費
   占國民生產毛額(GNP)百分之六下限保障」
8.2000.6 各教育團體要求總統兌現承諾,否則將與
   新政府決裂,同時發動大規模抗爭
9.教育團體與主計長林全協商以政府歲入 21.5% 為
   政府教育經費編列下限
10.同時建立教育財政兩委員會,並實施地方教育發
     展基金,以強化教育財政紀律

1.教育經費平均每 4.4 年將增加約
   1000 億
2.台灣教育發展不會受限於財源短絀
3.常民政治透過兩委員會參與教育財
   政治理
4.教育各項支出成本越來越高

10 九年一貫課程
(課程改革Ⅱ)
1998
~2004
~2018
總綱小組
七大領綱小組

吳京、林清江、楊朝祥、陳伯璋、周麗玉

1.吳京請各學科掌門人在總綱制訂後再進場
2.原則上以能力指標取代學科知識內容
3.國中、國小整合成一套課程
4.合各科為七大學習領域
5.領域外另訂議題課綱
6.學校可通過課發會自訂課程
7.老師可以自編教材
8.學期課表取代週課表
9.民間團體主持若干領綱修訂
10.2001年試行、2004年全面實施

1.與傳統師培的各學科掌門人結仇
2.確立學校在課程治理中的地位
   (校本課程)
3.以符號系統劃分學習領域
4.確立「領域」「議題」兩大類課綱單位
5.確立老師可以自編教材或選用教科書
6.擴大混用週課表與學期課表
7.開始倡議「學習典範」取代「教學典範
   」,但仍未穩固
8.開始倡議「親師生共學」
9.高中課綱拒絕銜接九年一貫課程的九年
   級課綱

11 十二年國教 2014~ 全國家長
團體聯盟
人本教育
基金會
正確推動12
年國教參見
同胞列車

馬英九、蔣偉寧、林淑芬、鄭麗君、陳學聖、
謝國清、史英、丁志仁、吳忠泰

1.2009年,全國家長團體聯盟、人本教育基金會等
   民間團體發起「712我要十二年國教」遊行
2.2010年教育部召開第八次全國教育會議,延長國
   教年限為該會議的重要討論項目之一
3.2011年總統馬英九元旦談話宣布十二年國教將於
   2014年上路
4.2011.9.26~10.10 53個民間團體發動「正確推動
   十二年國教參見同胞列車」舉辨全台 16 場座談
5.2011.12修《教育經費編列與管理法》政府教育
   經費下限由歲入 21.5% 提高至 22.5% ,每年新
   增 200 億教育經費,支持推動十二年國教
6.林淑芬、鄭麗君提出民進黨版《十二年國教推動
   條例草案》;陳學聖提出國民黨版《十二年國教
   推動條例草案》
7.2013.7立《高級中等教育法》為十二年國教法源
8.2014年,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綱要總綱發布
9.2019年「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綱要(常被
   稱為108課綱,課程改革Ⅲ)全面實施。

1.國庫每年墊 200 億反轉高中生家庭社
   經逆分配(私立高中生免學費補助)
2.國中升高中逐漸走向免試
3.推動第三輪課程改革(參考左欄下圖)
4.高中生實施學習歷程檔案
5.大學入學更加走向多元入學

12 實驗教育
三法立法
2014 保障教育
選擇權聯盟
振鐸學會
各地既存的
實驗教育團
體與家庭

蔣偉寧、吳思華、林佳龍、黃志雄、莊國榮、
丁志仁、陳怡光

1.2012.4.28,均優學習論壇提出「立法保障實驗教
   育」開始推動立法
2.台灣智庫莊國榮與丁志仁、陳怡光以非公開座談整
   合各既存的實驗教育團體意見
3.2012.11.7黃志雄提出國民黨版《實驗教育實施條
   例草案》
4.2012.12.12林佳龍提出跨黨派版《機構實驗教育實
   施條例草案》
5.2013.5.15林佳龍提出跨黨派版《家長自主教育條
   例草案》《公辦民營實驗教育學校實施條例草案》
6.2014.9 教育部提出實驗教育三法草案
7.2014.10.15 立法院趕在縣市長選舉前協商完成所
   有實驗教育立法版本
8.2014.11.4,立法院完成實驗教育三法三讀

1.人民可以動手打造符合自己需求的教育
   台灣教育開始有了「教育自造」精神
2.加速自主學習典範論述與實踐的發展
3.啟發 108 課綱中的自主學習精神
4.台灣加速引進國際間的各種理念學校
5.讀經教育(聖經、佛經、儒經)合法化
6.開啟混搭式的國民教育支持模式
7.若干年後補習班辦理機構實驗教育
8.開啟自辦義務教育的正當性爭奪
9.逐步擴展國庫對「國民自造教育」的補
   助
10.開啟教師端的自主學習帶領培力
11.為銜接「後AI公共教育」提供基礎
12.開啟「班本課程」的探索與發展


  1. 藍線代表過去的關聯。
  2. 紅線代表發展中的關聯。
  3. 由左至右:走出戒嚴 / 走向公共 / 典範轉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