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星培力/場域修練簡則:修訂版本之間的差異
出自福留子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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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透過參與行政工作與社區活動,體認組織運作文化、在地發展脈絡與實驗教育理念。 | #透過參與行政工作與社區活動,體認組織運作文化、在地發展脈絡與實驗教育理念。 | ||
#透過參與學習活動進行觀察,理解學習者的認知與行為模式。 | #透過參與學習活動進行觀察,理解學習者的認知與行為模式。 |
2019年7月3日 (三) 16:40的修訂版本
場域修練簡則(草案)
目標
- 透過參與行政工作與社區活動,體認組織運作文化、在地發展脈絡與實驗教育理念。
- 透過參與學習活動進行觀察,理解學習者的認知與行為模式。
修練場域與互動對象
- 治理會議通過的各項教育社運倡議。由教育社運倡議者帶領。
- 「三法」或「具實驗教育精神」,「籌備中」或「運行中」的學校、機構或團體。由學校或機構指定人帶領。
- 跟隨「教學經驗三年以上之達人,從事教育實務探究」。由達人帶領。
- 參與「其他學員之公開觀課及議課」。由受課學生單位負責人指定人帶領。或由成熟海星以上之社群成員帶領。
場域修練之方式
- 修煉內容由學員與帶領人討論決定。
- 場域修練只在學員之教育實務浸潤,避免個人單獨進行或僅進行文獻閱讀及反思。
- 學員每8小時修練應完成一份「場域修練日誌」。
- 場域修煉結束後,一個月內上傳至「海星教育自造者培力社群網站」http://educationmaker.net/。
場域修練誌謝與致敬
- 場域修練以不發生支出為原則。
- 若需要費用,方能促成場域修練之完成。其費用由公基金支出,每位學員場域修練之上限以2000元為度,超出時由學員自行負擔。
- 場域修練之時數認列,應獲帶領者認同。
- 同學應感謝帶領者之付出與陪伴,切忘引起不利日後同學場域修煉之爭端。
修練媒合與期限
- 由學員自主接洽修練場域與對象洽談合作事宜。
- 確認學員與修練單位充分了解修練內涵。
- 雙方的權利義務達成共識。
- 參與本計畫起始日開始兩年內完成。
完成修練條件
- 修練總時數至少144小時。
- 按時完成場域修練日誌18篇。
- 場域修練心得1篇。
- 場域修練圖解表的脈絡與架構(或心智圖)1份。
- 完成修練場域及互動對象安排之各項任務與指定作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