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教育的里程碑事件
出自福留子孫
里程碑事件會帶動巨大的風口,過去四十年,教育社運中約只會出現十二次左右。如:
事件 | 年份 | 重要參與者 | 簡述 | 影響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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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四一○遊行 | 1994 | 黃武雄等人發起,召集210個團體參與 | 台灣數個民間團體於1994年4月10日發起大遊行活動,並成立四一〇教改聯盟持續推動,引起社會各界廣大迴響。其提出的四項訴求分別為: 落實小班小校、廣設高中大學、推動教育現代化、制定教育基本法。 此次大遊行後來被視為台灣教改的起點,而四項訴求也成為後來教育改革的主軸。 | 開啟第七次全國教育會議(1994年6月22日至25日),後影響行政院教改會成立。 |
2 | 行政院教改會 | 1994-1996 | 召集人李遠哲 | 1994年9月21日成立,教改會是一個為期2年的臨時編組,負責重大教育改革方案或政策的擬議、審議、建議、諮詢等任務,在1996年12月2日提出《行政院教育改革審議委員會總諮議報告書》後解散。 | 1998年5月14日,行政院會議通過「教育改革行動方案」,編列5年新臺幣1570億元的經費推動教育改革的重點工作 |
3 | 家長會法治化 | 1994 | 主婦聯盟 | 主婦聯盟教育委員會推動,起草「台北市中小學學生家長會設置辦法」。1997年通過「臺灣省各級學校學生家長會設置辦法」,提供家長參與校務運作的機會。 | 後全國家長團體聯盟(2002)、台灣家長教育聯盟(2016)等家長團體紛紛成立。 |
4 | 大學法修法 | 1994 | 李遠哲 | 大學法修正主因強調學術自由與大學自治,讓大學在法律範圍內享有一定自治權利。 | 政府對大學從管理者的角色改為監督者,由教育部聘任公立大學校長走入歷史。 |
5 | 師資改革 | 1995 | ??? | 1992年,大法官 308 號解釋公立學校教師不適用公務員服務法;1994年1月18日將《師範教育法》改成《師資培育法》,讓普通大學參與培育師資、充裕師資來源;1995年8月9日推動通過《教師法》,明定教師權利義務,保障教師工作及生活,提升教師專業地位,並維護學生學習權,內容包括:公費改自費、分發改選聘、教師可成立教師會、聘任改革、給付由恩給制改為儲金制等。 | 影響 |
6 | 廢除統編本 | 1999 | ??? | 簡述 | 影響 |
7 | 教育基本法 | 1999 | ??? | 簡述 | 影響 |
8 | 社大成立並發展 | 1998 | 黃武雄、社區大學全國促進會(全促會) | 1998年3月18日,教育部提出邁向學習社會白皮書,同年臺北市文山社區大學設立,1999年社團法人社區大學全國促進會成立,組織全台社區大學的校務與倡議。2002年「終身學習法」通過,並於2014年修訂。 | 影響 |
9 | 教育經費與編列管理法 | 2000 | ??? | 1995年民間即著手起草《教育經費管理法》,2000年12月13日《教育經費編列與管理法》立法成功,制定:教育經費下限保障、基本需求差短補助、補助基本教育設施、教育部特定教育補助需經審議、地方教育發展基金、學校校務發展基金、教育財政透明公開 | 影響 |
10 | 九年一貫課程 | 2004 | ??? | 簡述 | 影響 |
11 | 十二年國教 | 2014 | ??? | 簡述 | 影響 |
12 | 實驗教育三法立法 | 2014 | ??? | 簡述 | 影響 |
13 | 補助自主學習與實驗教育 | 2023-2024 | 丁志仁、謝國清 | 簡述 | 影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