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教育部鄭部長討論2026

出自福留子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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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志仁 2026.07.15

第一部分:教育經費

2027年中央與地方的教育經費分擔:

2027(116年度)中央及地方應分擔數額及比率

項目 114年 115年 116年度應分擔數額
甲案乙案以近三年中央歲入
淨額平均值之12.4%
為中央應分擔比率
以115年度預算案
中央政府收入減少比率
(-9.53%)
維持115年度分擔比率
應分擔
數額
(比率)
應分擔
數額
(比率)
應分擔
數額
(比率)
與115比較應分擔
數額
(比率)
與115比較應分擔
數額
(比率)
與115比較
中央
政府
3,910
(46.79%)
3,410
(37.81%)
-8.98%
3,514
(37.26%)
-9.53%
+1043,565
(37.81%)
+1553,559
(37.74%)
-9.05%
+149
地方
政府
4,447
(53.21%)
5,609
(62.19%)
+8.98%
5,916
(62.74%)
+9.53%
+3075,865
(62.19%)
+2565,871
(62.26%)
+9.05%
+262
總計8,3579,0199,430+4119,430+4119,430+411
備註以114年度預算
案推估115年因
財劃法修法,中
央政府收入減少
之比率占8.98%
參酌 114 年財劃法修法通過
後,115年度預算案中央政府
收入減少之比率占9.53%,並
以114年度分擔比率為基準,
據以調整116年度中央政府及
地方政府教育經費分擔比率 
1.為維持政策穩定性,
 維持115年度中央與
 地方政府之分擔比率
2.116年度中央政府應
 分擔比率為37.81%
 、地方政府應分擔
 比率為62.19%  
1.以近3年中央歲入淨額平
 均值之12.4%作為中央應
 分擔比率,餘教育經費應
 分擔數額,再由地方政府
 依教育規模及自有財規模
 進行分配       
2.與114年度中央政府分擔
 比率相較,減少9.05% 

新台幣(億元)

上表最右欄是依據立法院第一組委員的提案,計算下年度的的中央與地方教育經費分配數額:

  1. 由於政府收入的自然成長,所以下年度教育經費會再成長 411 億。
  2. 按「第一組委員提案」,中央明年要再增加 150 億,縣市要增加 260 億。
  3. 由於未來稅收主要增加在中央,所以用「第一組委員提案」,能 push 中央的教育分擔經費長期合理成長。
  4. 2026年中央少編的教育經費,會在未來三年,慢慢成長回來:
    • 2027年會採計兩個下跌前的中央收入(113,114年)+一個下跌後的中央收入(115年),然後除以三,吸收掉115年中央收入驟降的三分之一。
    • 按此方案2028年會採計一個下跌前的中央收入(114年)+兩個下跌後的中央收入(115,116年),然後也除以三,但由於116年政府收入的增加,主要集中在中央的幾個稅目,中央收入的增加,會抵消到財劃法修法對中央收入減少,衍生對中央教育經費減少造成的衝擊。簡單講,就是會讓中央教育經費溫和成長,且慢慢恢復2026年中央超減的教育經費。
    • 按此方案2029年會採計三個下個下跌後的中央收入(115,116,117年),然後也除以三,由於中央政府收入的持續增加,會再抵消到財劃法修法對中央收入減少,衍生對中央教育經費減少造成的衝擊。中央教育經費還是會溫和成長,且完全恢復2026年中央超減的教育經費。

上表的「甲案」原來是主計總處的初始方案,讓縣市承擔¾的教育經費成長。

但主計總處在研究小組中表達願意改採乙案,在「乙案」之下中央出的錢,就會比「第一組委員提案」再「多」6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