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教育的里程碑事件

出自福留子孫
在2024年7月18日 (四) 23:26由丁志仁對話 | 貢獻所做的修訂版本

跳轉到: 導覽搜尋


教育社運是臺灣社運的一部分,目標是走向政治民主化、社會多元化。 每次教育社運中的里程碑事件都會帶動巨大的改變風口,過去四十年,這樣的里程碑約只出現十二次左右,如今第十三次正在發生。詳情請見下表:

事件年份運作機構重要參與者簡述影響
1 四一○遊行 1994 遊行籌
備團隊
人本教育
基金會
黃武雄等

台灣民間團體於 1994.4.10 發起大遊行活動,並
成立四一〇教改聯盟持續推動。提出四項訴求:
1.落實小班小校
2.廣設高中大學
3.推動教育現代化
4.制定教育基本法

1. 促成政府成立行政院教改會
2. 促成教育基本法立法
3. 促成降低中小學每班學生數

2 行政院教育改
革審議委員會
1994
~1996
審議委員會

李遠哲、劉兆玄、林清江、黃榮村、曾憲政
周麗玉、張清溪、曹亮吉、陳伯璋、黃炳煌

摩仿日本臨教審,1994年9月21日於行政院成立為期
2年的臨時編組,在1996年12月2日提出《行政院教
育改革審議委員會總諮議報告書》後解散。

1. 使教育改革成為官方立場
2. 確立以鬆綁為教育發展路線
3. 得到名目編列1570億元的推動經費

聯絡人系統 曾憲政
3 家長會法治化 1994 主婦聯盟

李美玲、竺鳳鳳、劉雲英、呂美鸞、萬佩萱
黃綉英、丁志仁、田光復、林文虎、李正三

主婦聯盟教育委員會推動,起草「台北市中小學學生
家長會設置辦法」並在台北市議會通過。1997年通過
「臺灣省各級學校學生家長會設置辦法」,讓家長能
夠參與學校校務運作。

1.之後台灣各級家長團體紛紛成立
2.家長參與學校教育事務辦法通過
3.家長參與教育事務法難有進展

4 大學法修法 1994 大學教育
改革促進會

謝長廷、賀德芬、王九逵、陳滌清、王顯達、
劉源俊…

1.由臺大、央大、成大、清華等教授成立促進會
2.提出「教授建議案」11點,800位各校教師連署
3.立院 1989.6.29 老委員支持政院版,甚至更保守
4.1989.9.28 舉行大學法的遊行
5.1993 年底完成三讀,1994 年元月公告實施

1.大學自法,校長遴選
2.廢除大學共同必修學分表

5 師資改革 1989
~1995
~1999
振鐸學會
教師人權
促進會

謝長廷、丁志仁、石文傑、吳忠泰、張輝山、
張焯青…

1.大法官 308 號解釋(1992)公立學校教師不適用公
   務員服務法
2.《師範教育法》改為《師資培育法》(1994),普通
   大學參與培育
3.《教師法》立法(1995)
4.教師會籌組運動

1.公教分途
2.普通大學參與培育師次
3.公費改自費
4.分發改選聘
5.教師成立教師會
6.教師退休金由恩給制改儲金制

6 課程改革I 1999 振鐸學會
教師人權
促進會

翁金珠、彭百顯、李慶華、丁志仁…

一、1989年5月民間第一次參與國家課程標準討論。
二、1999.2.3 修正《國民教育法》:
1.課程與教科書改革 (1)課程標準改成課程綱要
(2)一綱多本,各出版社編書,政府審書
(3)教科書由統編走向全面民編,經審查後學校選用
2.中小學校長由派任制改採遴選制
3.中小學重大校務應經校務會議議決
4.刪除國民教育以國家辦理為原則

1.結束統編本教科書 2.中小學走向「校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