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動學前教育公共化

出自福留子孫
在2018年11月30日 (五) 11:21由丁志仁對話 | 貢獻所做的修訂版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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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公共化聯盟

為了推動台灣各級學校與終身學習之公共化,自 2017 底教育社運團體就聯合組成了教育公共化聯盟。

聯盟為免盍各言爾志,對公共化提出三個判準原則:

  1. 平等參與
  2. 公益規準
  3. 公部門一定比重的經費投入

這一組判準原則,目前政府所推出的「準公共化托育」其實是還是「公共化托育」,其基本立場是把學前教育當成一個商品市場,國庫經費以接近「教育券」的方式,挹注到這個商品市場來。

依照各國在教育領域中實施「教育券」的經驗,這樣子做,會導致兩個結果:

  1. 越高社經的家庭,越容易取得並享用政府資源,這使得不同社經階層的教育機會落差擴大,違反「平等參與」原則。
  2. 學前教育的內涵,會被「商業利益」牽著鼻子走,逐漸偏離公益規準。

符合學前教育公共化的正確解方應該是:從五歲開始,逐步推動「國民幼兒園」,用十年的時間做到 3~5 歲兒童皆可以免抽簽進入「國民幼兒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