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星培力/場域修練簡則

出自福留子孫
在2019年7月3日 (三) 16:38由游士賢對話 | 貢獻所做的修訂版本

跳轉到: 導覽搜尋

場域修練簡則(草案)

目標

  1. 場域修練規劃學員自主尋找理念契合、符合需求之學習場域及對象,進行至少144小時之現場工作。
  2. 透過參與行政工作與社區活動,體認組織運作文化、在地發展脈絡與實驗教育理念。
  3. 透過參與學習活動進行觀察,理解學習者的認知與行為模式。

修練場域與互動對象

  1. 治理會議通過的各項教育社運倡議。由教育社運倡議者帶領。
  2. 「三法」或「具實驗教育精神」,「籌備中」或「運行中」的學校、機構或團體。由學校或機構指定人帶領。
  3. 跟隨「教學經驗三年以上之達人,從事教育實務探究」。由達人帶領。
  4. 參與「其他學員之公開觀課及議課」。由受課學生單位負責人指定人帶領。或由成熟海星以上之社群成員帶領。

場域修練之方式

  1. 修煉內容由學員與帶領人討論決定。
  2. 場域修練只在學員之教育實務浸潤,避免個人單獨進行或僅進行文獻閱讀及反思。

場域修練誌謝與致敬

  1. 場域修練以不發生支出為原則。
  2. 若需要費用,方能促成場域修練之完成。其費用由公基金支出,每位學員場域修練之上限以2000元為度,超出時由學員自行負擔。
  3. 場域修練之時數認列,應獲帶領者認同。
  4. 同學應感謝帶領者之付出與陪伴,切忘引起不利日後同學場域修煉之爭端。

修煉日誌及繳交期限

  1. 學員每8小時修練應完成一份「場域修練日誌」。
  2. 場域修煉結束後,一個月內上傳至「海星教育自造者培力社群網站」http://educationmaker.net/

修練媒合與期限

  1. 由學員自主接洽修練場域與對象洽談合作事宜。
  2. 確認學員與修練單位充分了解修練內涵。
  3. 雙方的權利義務達成共識。
  4. 參與本計畫起始日開始兩年內完成。

完成修練條件

  1. 修練總時數至少144小時。
  2. 按時完成場域修練日誌18篇。
  3. 場域修練心得1篇。
  4. 場域修練圖解表的脈絡與架構(或心智圖)1份。
  5. 完成修練場域及互動對象安排之各項任務與指定作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