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變局中的台灣未來》/常民政治的興起

出自福留子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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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謂常民政治?它指的是一不當官、二不參選的普通老百姓,建立起參與及監督公共政策的機制,因為國家之事是眾人之事,與我們每一個人的生活息息相關。綜觀台灣的教育改革史,其歷程便與常民政治一脈相連。戒嚴時期,許多關心教育的人士紛紛成立不同團體:

團體發起時間團體名團體倡議主軸
1984年人本教育基金會教育維權
1984年教師人權促進會教師平反
1984年振鐸學會公共政策與教育專業發展,提出競爭性設計
1984年主婦聯盟新家長會運動;學生權益(含學習權);倡議學生學習權才是教育的主體;父母教育選擇權

1987年台灣解嚴,各民間團體紛紛於1989年正式立案。這些團體們相信,中央政府依賴四條重要支線控制著台灣教育,分別是「師資控制」、「教育內容控制」、「教育行政一條鞭」和「教育財政控制」,因此只要進行關鍵性的修法,就能使既有的結構解體,開創新局。

改革面向如何推動改變
師資改革1994年1月18日將《師範教育法》改成《師資培育法》,讓普通大學參與培育師資;1995年8月9日推動通過《教師法》:1. 公教分途 2. 特定院校培育走向普通大學參與培育,公費改自費,分發改選聘 3.教師成立教師會 4.聘任改革 5.給付由恩給制改為儲金制。
課程改革1999年2月3日《國民教育法》修正,課程標準改成**課程綱要**,教科書由統編走向全面民編,經審查後學校選用。中小學校長由永任制走向遴選;1989年5月民間第一次參與國家課程標準討論。1999-2000年民間預備提出民版課綱,以為官版課綱的競爭性設計。這一次十二年國教課綱,民間預備開始讓課程由教育人員的課程走向台灣社會的課程。修改大學法,廢除大學共同必修學分表,包含國父思想(三民主義),從以權為本的課程變成以科為本的課
教育行政再造中小學結束校長獨任治理,並行遴選制;三權下放,合議治理
教育財政1995年民間即著手起草《教育經費管理法》,2000年12月13日《教育經費編列與管理法》立法成功,制定:教育經費下限保障、基本需求差短補助、補助基本教育設施、教育部特定教育補助需經審議、地方教育發展基金、學校校務發展基金、教育財政透明公開


公共政策治理的核心影響力來自於兩個元素:勤奮的和大眾溝通、和社會各方的打磨實踐方案進而提升可行性。舉個例子來說,一開始大家都沒聽過反核的理念,但經過倡議團體自1985年來不斷地努力,民眾逐漸認識和理解此概念,開始會討論「非核家園」、不用核電台灣如何持續發電?


而現行的台灣,已經超過20年沒有文官提出重要的政策倡議,因為在現行的制度底下,政治人物自行提出倡議與改革的風險太高,媒體開放、民眾易抗議,如歷年教育部長曾提出大學學費調漲政策,造成民眾直接到教育部抗議;國家課綱欲調整時,也有民眾到教育部與國家教育研究院前抗議。在這樣的狀況下,要推進政策的調整,更有力的推動模式是由倡議者負責倡議,與大眾持續溝通、創造理解後由文官採用,進而降低其政治風險。這是台灣常民政治發展出來的優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