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教育的當代適應

出自福留子孫
跳轉到: 導覽搜尋

台灣教育「常民政治」的十二個里程碑事件

過去四十年,台灣教育共發生了十二次的里程碑事件,這些里程碑事件的選擇標準如下:

  1. 由一或多個明確的事件構成
  2. 提供巨大的常民政治參與空間
  3. 改變了台灣教育的制度或生態

目前看來以下的里程碑事件,透過「走出戒嚴」「走向公共」「公共教育典範轉移」,配合台灣走向「多元社會」的總潮流,幫助台灣有序地進行當代適應。

台灣教育十二個里程碑事件簡述

事件年份運作機構重要參與者簡述影響
1 大學法修法 1987
~1994
大學教育
改革促進會

謝長廷、賀德芬、王九逵、陳滌清、王顯達、
劉源俊…

1.由臺大、央大、成大、清華等教授成立促進會
2.提出「教授建議案」11點,800位各校教師連署
3.立院 1989.6.29 老委員支持政院版,甚至更保守
4.1989.9.28 舉行大學法的遊行
5.1993 年底完成三讀,1994 年元月公告實施

1.大學自治,校長遴選
2.廢除大學共同必修學分表

2 四一○遊行 1994 遊行籌
備團隊
人本教育
基金會
黃武雄等

台灣民間團體於 1994.4.10 發起大遊行活動,並
成立四一〇教改聯盟持續推動。提出四項訴求:
1.落實小班小校
2.廣設高中大學
3.推動教育現代化
4.制定教育基本法

1. 促成政府成立行政院教改會
2. 促成教育基本法立法
3. 促成降低中小學每班學生數

3 行政院教育改
革審議委員會
1994
~1996
審議委員會

李遠哲、劉兆玄、林清江、黃榮村、曾憲政
周麗玉、張清溪、曹亮吉、陳伯璋、黃炳煌

摩仿日本臨教審,1994年9月21日於行政院成立為期
2年的臨時編組,在1996年12月2日提出《行政院教
育改革審議委員會總諮議報告書》後解散。

1. 使教育改革成為官方立場
2. 確立以鬆綁為教育發展路線
3. 得到名目編列1570億元的推動經費
   (教育改革行動方案)

聯絡人系統 曾憲政
4 家長會法治化 1989
~1994
主婦聯盟

李美玲、竺鳳鳳、劉雲英、呂美鸞、萬佩萱
黃綉英、丁志仁、田光復、林文虎、李正三

主婦聯盟教育委員會推動,起草「台北市中小學學生
家長會設置辦法」並在台北市議會通過。1997年通過
「臺灣省各級學校學生家長會設置辦法」,讓家長能
夠參與學校校務運作。

1.之後台灣各級家長團體紛紛成立
2.家長參與學校教育事務辦法通過
3.家長參與教育事務法難有進展

5 師資改革 1989
~1995
~1999
振鐸學會
教師人權
促進會

謝長廷、丁志仁、石文傑、吳忠泰、張輝山、
張焯青…

1.大法官 308 號解釋(1992)公立學校教師不適用公
   務員服務法
2.《師範教育法》改為《師資培育法》(1994),普通
   大學參與師資培育
3.《教師法》立法(1995)
4.教師會籌組運動

1.公教分途
2.普通大學參與師資培育
3.公費改自費
4.分發改選聘
5.教師成立教師會
6.教師退休金由恩給制改儲金制

6 社大成立
並發展
1998~ 人本教育
基金會
社區大學
全國促進會

黃武雄、陳水扁、顧忠華、蔡傳暉、林孝信、
張捷隆、林朝成、謝國清…

1.1998年臺北市文山社區大學設立
2.1999年社區大學全國促進會成立
3.2002年《終身學習法》通過,社區大學入法

1.普及平價的終身學習
2.發展地方學
3.講師層是一地達人的網絡
4.學員層是一地普羅的網絡

7 課程改革I 1993
~1999
振鐸學會
教師人權
促進會

翁金珠、彭百顯、李慶華、丁志仁…

一、1989年5月民間第一次參與國家課程標準討論。
二、1993.12.25 翁金珠提出《國民教育法修正案》教
       科書由教育部評鑑,縣市教師專業團體選用。
      1999.2.3 《國民教育法》修法成功:
1.課程與教科書改革
   (1)課程標準改成課程綱要
   (2)一綱多本,各出版社編書,政府審書
   (3)教科書全面走向民編,經審查後學校選用
2.中小學校長由派任制改採遴選制
3.中小學重大校務應經校務會議議決
4.刪除國民教育以國家辦理為原則

1.結束統編本教科書
2.中小學走向「校本」治理

8 教育基本法 1994
~1999
四一○
教改聯盟
人本教育
基金會

翁金珠、朱惠良、范巽綠、林政則、蔡璧煌、
李慶華、黃武雄

1.確立人民為教育權之主體,「學習權」置於「受教
   權」之前。參考聯合國《兒童權利公約》
2.父母有對子女的國民教育選擇權
3.禁止對學生體罰及霸凌
4.教育對政治與宗教中立
5.中小學小班小校
6.保障教育經費

1.開啟 2014 年實驗教育三法立法
2.支持保障教育經費

9 教育經費編
列與管理法
1997
~2000
人本教育
基金會
四一○
教改聯盟
中華民國教
育改革協會
全國教師會
促進會
927搶救教科
文行動連線
選教育當總
統行動聯盟
600個
教育團體

眾教育團體負責人、劉進興、李慶安、朱惠良
林全、丁志仁

1.1995年民間即著手起草《教育經費管理法》
2.1997.7.16~18國民大會凍結了原憲法第164條
3.1997.9.27 民間團體遊行並在國父紀念館前發動
   5000名師生戶外教學(罷課)
4.1997.11劉進興提出《教育經費國庫負擔法草案》
5.1999.12 李慶安、朱惠良、范巽綠等跨黨派提出
   《教育經費編列與管理法草案》
6.2000年「選教育當總統行動聯盟」評許信良、朱
   惠良為五組總統候選人第一名;陳水扁、呂秀蓮
   為五組總統候選人第二名
7.選前兩天,陳水扁的競選團隊主動致電給教改團
   體成員,表示願意支持其所提出「保障教育經費
   占國民生產毛額(GNP)百分之六下限保障」
8.2000.6 各教育團體要求總統兌現承諾,否則將與
   新政府決裂,同時發動大規模抗爭
9.教育團體與主計長林全協商以政府歲入 21.5% 為
   政府教育經費編列下限
10.同時建立教育財政兩委員會,並實施地方教育發
     展基金,以強化教育財政紀律

1.教育經費平均每 4.4 年將增加約
   1000 億
2.台灣教育發展不會受限於財源短絀
3.常民政治透過兩委員會參與教育財
   政治理
4.教育各項支出成本越來越高

10 九年一貫課程
(課程改革Ⅱ)
1998
~2004
~2018
總綱小組
七大領綱小組

吳京、林清江、楊朝祥、陳伯璋、周麗玉

1.吳京請各學科掌門人在總綱制訂後再進場
2.原則上以能力指標取代學科知識內容
3.國中、國小整合成一套課程
4.合各科為七大學習領域
5.領域外另訂議題課綱
6.學校可通過課發會自訂課程
7.老師可以自編教材
8.學期課表取代週課表
9.民間團體主持若干領綱修訂
10.2001年試行、2004年全面實施

1.與傳統師培的各學科掌門人結仇
2.確立學校在課程治理中的地位
   (校本課程)
3.以符號系統劃分學習領域
4.確立「領域」「議題」兩大類課綱單位
5.確立老師可以自編教材或選用教科書
6.擴大混用週課表與學期課表
7.開始倡議「學習典範」取代「教學典範
   」,但仍未穩固
8.開始倡議「親師生共學」
9.高中課綱拒絕銜接九年一貫課程的九年
   級課綱

11 十二年國教 2009
~2014
~
全國家長
團體聯盟
人本教育
基金會
正確推動12
年國教參見
同胞列車

馬英九、蔣偉寧、林淑芬、鄭麗君、陳學聖、
謝國清、史英、丁志仁、吳忠泰

1.2009年,全國家長團體聯盟、人本教育基金會等
   民間團體發起「712我要十二年國教」遊行
2.2010年教育部召開第八次全國教育會議,延長國
   教年限為該會議的重要討論項目之一
3.2011年總統馬英九元旦談話宣布十二年國教將於
   2014年上路
4.2011.9.26~10.10 53個民間團體發動「正確推動
   十二年國教參見同胞列車」舉辨全台 16 場座談
5.2011.12修《教育經費編列與管理法》政府教育
   經費下限由歲入 21.5% 提高至 22.5% ,每年新
   增 200 億教育經費,支持推動十二年國教
6.林淑芬、鄭麗君提出民進黨版《十二年國教推動
   條例草案》;陳學聖提出國民黨版《十二年國教
   推動條例草案》
7.2013.7立《高級中等教育法》為十二年國教法源
8.2014年,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綱要總綱發布
9.2019年「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綱要(常被
   稱為108課綱,課程改革Ⅲ)全面實施。

1.國庫每年支付 200 億反轉高中生家庭
   社經逆分配(私立高中生免學費補助)
2.國中升高中逐漸走向免試
3.推動第三輪課程改革(參考左欄下圖)
4.高中生實施學習歷程檔案
5.大學入學更加走向多元入學

12 實驗教育
三法立法
2012
~2014
~
保障教育
選擇權聯盟
振鐸學會
各地既存的
實驗教育團
體與家庭

蔣偉寧、吳思華、林佳龍、黃志雄、莊國榮、
丁志仁、陳怡光

1.2012.4.28,均優學習論壇提出「立法保障實驗教
   育」開始推動立法
2.台灣智庫莊國榮與丁志仁、陳怡光以非公開座談整
   合各既存的實驗教育團體意見
3.2012.11.7黃志雄提出國民黨版《實驗教育實施條
   例草案》
4.2012.12.12林佳龍提出跨黨派版《機構實驗教育實
   施條例草案》
5.2013.5.15林佳龍提出跨黨派版《家長自主教育條
   例草案》《公辦民營實驗教育學校實施條例草案》
6.2014.9 教育部提出實驗教育三法草案
7.2014.10.15 立法院趕在縣市長選舉前協商完成所
   有實驗教育立法版本
8.2014.11.4,立法院完成實驗教育三法三讀

1.人民可以動手打造符合自己需求的教育
   台灣教育開始有了「教育自造」精神
2.加速自主學習典範論述與實踐的發展
3.啟發 108 課綱中的自主學習精神
4.台灣加速引進國際間的各種理念學校
5.讀經教育(聖經、佛經、儒經)合法化
6.開啟混搭式的國民教育支持模式
7.若干年後補習班辦理機構實驗教育
8.開啟自辦義務教育的正當性爭奪
9.逐步擴展國庫對「國民自造教育」的補
   助
10.開啟教師端的自主學習帶領培力
11.為銜接「後AI公共教育」提供基礎
12.開啟「班本課程」的探索與發展

台灣教育諸里程碑事件催化關係圖解

  1. 藍線代表過去的關聯。
  2. 紅線代表發展中的關聯。
  3. 由左至右分為三個階段:
    (1)走出戒嚴:①~⑦
    (2)走向公共:⑧~⑩
    (3)典範轉移:⑪~⑫







形成中的第十三個里程碑事件––自主學習公共化

一、醞釀與形成

(一)平價自主學習倡議 / 實驗教育發展 / 108課綱 三者相扣

自 2010 年中華民國教育改革協會在良質教育研討會中倡議「打造平價的自主學習」,這一路倡議就從未平息。

而自 2012.4.28,多個自學團體在均優學習論壇提出「立法保障實驗教育」,並開始推動立法,至 2014 年藉縣市長選舉之勢而立法成功。

實驗教育三法施行後,個人自學、團體實驗教育、機構實驗教育、學校實驗教育、公辦民營實驗教育均大為發展。其中可以分為四大群落:

  1. 引進國外教育理念:如華德福、蒙特梭利、耶拿、瑟谷、KIPP 與 KIST…
  2. 多元文化多元信仰:如讀聖經、佛經、儒經
  3. 逃避法令規範
  4. 強化學生自主學習

其中強化學生自主學習這一群落,對自主學習典範深入發展了許多「論述」與「實踐要領」,並啟迪了「108課綱」。還透過「108課綱」的背景、理念、課程目標、核心素養等四章,肯認自主學習典範,並提供以下兩個自主學習實施空間:

國中小可用的自主學習節數

以領域學習節數的 20% 加「彈性學習課程」:

小學低年級小學中年級小學高年級國中
6~8節8~11節9.2~12.2節8.8~11.8節


高中的校定選修

校定課程由 1.2 倍率開課開始,逐步要達到 1.5 倍率開課。

(二)2023年《國民教育法》開始明定「應補助實驗教育」

(三)2023年基準委員會委員提案 / 2024年基準委員會委員報告案

2023年基準委員會委員提案

案由:
建請本委員會開始研議教育經費基本需求加入「自主學習支援人力」。
提案委員:丁志仁,謝國清

說明:

  1. 台灣公校教育當前面臨的三大危機:生成式 AI 帶來的傳統公校教育發生「價值沈沒」,新生兒縮減潮,體制外教育對「自辦義務教育」的正當性爭奪。
  2. 教育基本需求內涵人力部分除「教學人力」、「行政人力」外新增「自主學習支援人力」 0.1C(C 指班級數),並進行試算。

會中並具體建議:

  1. 列舉自主學習教學人力使用場景,初為 12 項,後增到 16 項,如:
    1. 組課:老師協助同學組課(老師提供大量的陪伴、OST)。
    2. 社團:依同學興趣與性向組織社團。
    3. 選修:提供選修課。
    4. 達人教學支援:開門辦教育,將鐘點費用於教學支援人員,如家長、各行業達人,來分享職涯或生涯的人生經歷。
    5. 雙老師制度:兩位老師彼此配合,帶動學生自學、組內共學、組間互學、教師導學。
    6. 家長參與教育事務:系統性導入家長說課、備課、參與治理學習。
    7. 混搭三種資源:設籍學校上課、參與實驗教育、家長運用學習資源(如社教館所)支持同學學習。
    8. 行動學習:包含學生策畫、群學、移地三元素的學習活動。
    9. 參訪:學生參與策畫參訪。
    10. 場域實習:讓十六歲以上在學生,進入工作職場實習或以師徒制跟隨達人實習。
    11. 主題備課:老師決定範圍,同學決定具體報告主題,老師陪伴同學預演,並提供指導。
    12. 補救教學:運用以上原則,用於補救教學,可運用校外人力。
    13. 市集:規畫跨校的學習市集。
    14. 共同觀影並討論:由小組或學習社群共同觀看影片,分析影片,並在映後舉行討論。
    15. 編輯報紙:約定主題與時間區間,由同學共同蒐集素材,並編輯成報紙,上台發表,互相觀摩成長。
    16. 說故事:同學先蒐集各種廣告、業配文中的故事哏,討論分析後,進行再創作,如變成微劇本。
  2. 建議改變教育經費基本需求的邏輯與公式,由學校的常態經費支付這些樣態的開支。

2023年結果:主計總處與國發會代表反對,因會議採共識決,所以未通過。但主席潘部長打配合:裁示「國教署對『自主學習支援人力納入教育經費基本需求』」一案,辦理委託研究,研究成果提委員會 113 年度研究小組及委員會議討論。」

2024年「自主學習支援人力納入教育經費基本需求報告案」

報告案主題:自主學習支援人力納入教育經費基本需求。

說明:

一、依委員會112年度委員會議決議,有關丁委員志仁及謝委員國清所提:「自主學習支援人力納入教育經費基本需求」一案,為審慎評估,請國教署就本議題辦理委託研究案,研究成果提委員會113年度研究小組及委員會議討論。

二、國教署業於113年2月27日核定補助社團法人中華民國振鐸學會辦理「自主學習帶領者培力計畫」,計畫期程自113年2月1日至114年3月31日止。

三、有關本案初步研究成果,提本會議報告。

決定:

一、教育政策之推行,宜有長期且豐富的研究成果,供政策決策之參考,本案因涉國教署,爰請國教署本議題長期性研究案辦理,研究成果行政院教育經費基準委員會114年度研究小組及委員會議討論。

二、餘洽悉。









(四)修改《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推動實驗教育要點》

補助項目 補助對象 大致基準 備註



1.組課共學 學校、機構、團體、自學生

1. 學校在現有的補助基準下外加 10%
2. 其他對象以每生每學期 1.2 萬為上限
3. 支應項目:出席費、諮詢費、鐘點費、
講座鐘點費、勞工保險費、勞工自行提撥
之退休金及代理教師或非公教人員平安保
險之保險費、印刷費、交通費、住宿費、
膳費、場地費、教材教具費、資料集費、
學生平安保險之保險費、全民健康保险補
充保險費及雜支,或其他相關必要費用。
4. 講師費提高到每節 2000 元

2.共組同好社團 學校、機構、團體、自學生
3.開設適性選修課程 學校、機構、團體、自學生
4.專家、達/職人教學支援 學校、機構、團體、自學生
5.場域實習 學校、機構、團體、自學生



1.聘用專業輔導人士 學校、機構、團體、自學生
2.輔導師資養成/增能研習(輔導人才增能研習) 實驗教育學校 / 機構 / 團體
3.特殊療育(如藝術治療)課程、活動 學校、機構、團體、自學生

但是此事仍面臨以下變數:

  1. 推動自主學習的政策方向會不會再轉變?
  2. 整個方案能否得到部內預算支持?
  3. 地方政府是否有誘因編列相應的配合款?
  4. 將補助對象細化到個人,在請款、核結是否有足夠的專業人力支持作業?

二、讓「自主學習公共化」落地與落實

捲起袖子幹活 –– 從等一下的 OST 開始

  1. 誰要來參與?一個推動的微社群:丁志仁、傅心怡、黃于庭、施采邑、游士賢、譚翰駿…
  2. 需要推動機構:調整「教育再公共化聯盟」
  3. 需要學校、機構、團體、自學家庭來模擬:大概需要四五個(不一定散布全台,可以先集中北部),優先:
    • 身生實驗教育機構
    • 公辦公營的和平實小
    • 宜蘭人文
    • 全促會社大與十二年國教
    • 台北五明國際學苑
    • 岳明?
    最好是模擬:「組課共學」、「共組同好社團」、「開設適性選修課程」、「專家、達/職人教學支援」、「場域實習」
  4. 準備操作說明文件,例如:組課共學
  5. 散布基層廣宣,適合的人可以申請,較高的速度傳到相關的人和團體
  6. 需要文官中有友軍。
    • 中央?
    • 地方縣市文官也要有(地方教育局處長)
      1. 台北市
      2. 新北市
      3. 宜蘭縣
  7. 宏觀推動路徑擬定,
    • 動能維持
    • 鞏固補助要點
    • 研究「教育品質指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