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許麗娟副署長報告國中小員額案

出自福留子孫
在2023年10月26日 (四) 15:00由丁志仁對話 | 貢獻所做的修訂版本

跳轉到: 導覽搜尋

112.7.12 行政院基準委員會決議

  1. 案由一,決議二:有關「壹、教育基本需求」部分/「一、基本人事費」/「4.行政人力」之國小及國中公式,請國教署規劃分年逐步調整公式係數之研究。
  2. 案由三,決議三:有關全國各級政府教育經費應分擔數之試算指標,以及地方政府一般教育經費試算項目及公式原則,請綜規司及國教署即早啟動檢討作業。
  3. 臨時動議決議:有關丁委員志仁及謝委員國清所提:「自主學習支援人力納入教育經費基本需求」一案,為審慎評估,請國教署就本議題辦理委託研究案,研究成果提行政院教育經費基準委員會 113 年度研究小組及委員會議討論。

上年度委託研究之摘要

一、文獻探討部分

  1. 〈各教育階段學生數預測報告(112~127學年度)〉:
    • 從民國 94~110 年就已經下降了 25% 左右,到120年預計會擴大到 30%。
    • 影響首先會從國小教職員規模維持、國小裁併校開始衝擊教育現場。
  2. 〈精進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品質結案報告(國中小部分)〉:民國 108 年代理教師人數皆超過一成,(國小11.63%,國中11.52%,高中11.76%),整體趨勢也是上揚。

二、全國及專兼任教育人員統計結果

以下將各月份數據中,超過該月「全國兼任教師百分比」數值的前三筆用咖啡色標註。

縣市名班級數合理員額六月兼任教職
員百分比
七月兼任教職
員百分比
八月兼任教職
員百分比
九月兼任教職
員百分比
新北市 7871 13538 15304 6.5 16660 14.14 18093 17.19 15576 3.83
宜蘭縣 1067 1959 2384 9.98 2349 8.68 2631 17.71 2237 3.22
桃園市 5293 9334 10239 8.41 10617 11.64 11866 18.28 9973 2.68
新竹縣 1629 2885 3231 9.97 3354 13.15 3666 16.86 3224 5.52
苗栗縣 1507 2767 2875 11.34 3093 17.52 3332 19.75 2974 10.02
臺中市 6423 11356 12801 5.41 13366 9.42 14702 13.63 13287 4.43
彰化縣 2763 5019 5518 15.98 5737 19.21 6536 28.5 5066 7.82
南投縣 1342 2528 2903 13.92 2953 15.34 3270 21.9 2916 12.48
雲林縣 1649 3092 3365 10.7 3481 13.67 3844 22.29 3246 7.98
嘉義縣 1200 2259 2595 10.94 2607 11.32 3001 22.03 2606 10.25
臺南市 4025 7211 8549 12.2 8438 11.03 9459 17.56 8553 8.82
高雄市 5427 9674 11560 9.59 11365 8 12682 14.04 11294 3.45
屏東縣 1799 3353 3971 16.57 3722 11.07 4179 20.39 3729 10.78
臺東縣 718 1367 1566 4.92 1762 15.27 1810 14.86 1592 3.14
花蓮縣 894 1710 1990 20.35 2032 21.95 2227 25.64 1990 16.88
澎湖縣 289 559 619 3.23 700 14.29 745 17.45 632 2.69
基隆市 676 1224 1451 8.68 1452 8.68 1595 10.66 1505 5.25
新竹市 1168 2026 2244 9.98 2394 15.66 2621 23.69 2150 7.02
嘉義市 600 1069 1153 12.23 1069 5.33 1207 13.84 1094 4.84
臺北市 4343 7669 11008 4.71 11048 5.58 11703 10.4 10803 2.91
金門縣 217 401 515 0.39 572 9.79 593 6.91 563 1.95
連江縣 46 89 165 1.21 189 14.29 186 8.06 171 0
全國 50946 91089 106006 9.14 108960 11.64 119948 17.19 105181 5.56

三、國小依 111 年六、七、八、九月份現場僱用數據進行迴歸分析

  1. 將各月份公保與勞保加保人數相加,即為該校該月聘僱的教職員人數。
  2. 將該校的班級數與單月聘僱的教職員人數(簡稱教職員數),形成數據對 (班級數,教職員數) 。
  3. 將全部學校的數據對以二次方程式 Y=aX2+bX+c 為模式跑迴歸。
  4. 數據對圖形如右。
  5. 剔除偏離主要趨勢線的點,再跑迴歸,最終經過多個月份的迴歸與比較,考慮數值的簡化,得到適合的值:
    γ 約為 3
    b 約為 2
    α 約為 -0.003
  6. 再考量數據中兼任人力約一成,而計算應有員額的薪資是以專任人員計算,微調數據為:
    γ 約為 3
    b 約為 1.95,其中教學人力係數 1.6 ,行政人力係數 β 為 0.25 ,自主學習支援人力係數 0.1 。
    α 約為 -0.003

以上即為本研究建議未來調整國小基本人力需求之結論。

四、國中依 111 年六、七、八、九月份現場僱用數據進行迴歸分析

  1. 將各月份公保與勞保加保人數相加,即為該校該月聘僱的教職員人數。
  2. 將該校的班級數與單月聘僱的教職員人數(簡稱教職員數),形成數據對 (班級數,教職員數) 。
  3. 將全部學校的數據對以二次方程式 Y=aX2+bX+c 為模式跑迴歸。
  4. 數據對圖形如右。
  5. 剔除偏離主要趨勢線的點,再跑迴歸,最終經過多個月份的迴歸與比較,考慮數值的簡化,得到適合的值:
    γ 約為 7
    b 約為 2.938
    α 約為 -0.008
  6. 再考量數據中兼任人力約一成,而計算應有員額的薪資是以專任人員計算,微調數據為:
    γ 約為 7
    b 約為 2.752,其中教學人力係數 2.052 ,行政人力係數 β 為 0.6 ,自主學習支援人力係數 0.1 。
    α 約為 -0.008

以上即為本研究建議未來調整國中基本人力需求之結論。

五、當量人力概念的引入

學校會僱用更多「部分工時」的人力或非典人力。所以不能把凡是加保勞保的兼職人力,都以「1」單位人力進行計算。

我們可以用「薪級 / 受僱人數」分佈圖,求出「中位數」或「眾數」,如國中小公保資料中,「中位數」落在薪級 47620 元,眾數落在薪級 51910 元,我們即可以此加保薪俸當作一個標準加保薪俸。當勞保人員(兼職人力)的加保薪俸也達到或超過標準加保薪俸時,我們就把此勞保人力也當作「1單位」當量人力,但如果兼職人員的勞保加保薪俸低於這個數值時,我們以「勞保加保薪俸 / 標準加保薪俸」做為這位兼職人員的當量人力,如一位兼職人員的勞保加保薪俸為 11100 元時,我們計算他的當量人力為 0.248 。

綜上,我們把兼職人員當量人力的計算歸納為三條:

  1. 以全國公保加保薪俸的中位數(或眾數)為「1單位」。
  2. 兼職人員勞保加保薪俸超過上述標準加保薪俸者,當量人力為「1單位」。
  3. 兼職人員勞保加保薪俸少於上述標準加保薪俸者,當量人力為「勞保加保薪俸 / 標準加保薪俸」。

此概念開始進入員額同時以「人數」與「金額」二元表達的並行制。而此觀點應優先使用於高中,因為高中僱用更多「部分工時」的人力,以因應各種專業群科的業師或達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