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降低老師與學生的不對稱性

出自福留子孫
在2020年2月15日 (六) 23:47由丁志仁對話 | 貢獻所做的修訂版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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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種不同的教育典範

  1. 師徒教學典範
    概念很簡單:會的「師」教不會的「徒」
    背景:
    1. 生師比很大,一位老師同時要教很多位學生。當生師比很大時,就算你要搞師生平權,也會是表面的、假的。
    2. 傳播工具比較原始,老師不教給學生,學生損失比較大。
    3. 社會比較金字塔化,等級森嚴。通常也需要一套儀式來鞏固尊卑,如「起立、敬禮、坐下」;大陸互相尊稱演員為「老師」
    4. 知識、技能的折舊比較慢
    師生太過不對稱衍生的課題
    1. 老師對學生的評價,比「事實」更加強橫得多。老師對學生的肯定與貶抑影響都太大。
    2. 老師在金錢上有較強的索要潛力。
    3. 老師能在情感上有較強的索要潛力。感情一定要對等,尤其是愛情,不然會形成「剝削」。
  2. 自主學習典範
    概念是:
    1. 「資深學習者」擔任「資淺學習者」的嚮導、教練與培伴者,由學習者「自主學習」
    2. 教育是一種「生態化」的助人活動。要避免「依賴」與「剝削」。
    3. 張調「自主學習/自我培力」、「無界學習」、「群學」
    理想是:生命自覺、學習自主、生活自立、責任自負、需求自造
    一些背景上的改變:
    1. 像台灣這種社會,已經負擔得起以個別指導為基礎的教育典範。
    2. 從「電波傳播革命」之後學習者知識與技能的來源就不斷拓展,到了「網際網路」之後,基本上可以實現 Illich 用「人從網絡中學習」取代「人從機構中學習」的構想。
    3. 社會由水平整合(網絡)混搭垂直整合(科層),微權力興起,平權運動當道。只有如中國般的「權本社會」,還會依權力大小,將人用森嚴的等級排序。
    4. 知識、技能的折舊極快,須要用群學抵消一部分。

如何?

一、重新定義學習與教育

  1. 學習=增量×有用×學習主體性(個體我+團體我)
  2. 教育是學習中的一個子集合:學習中能夠「由一個人或一群人幫助另一個人或另一群人學習」的活動。
    所以「『教育』本質上是一種『助人活動』」。

對「增量」的說明:

  1. 增加讀懂世界的能力
  2. 有助充實生活內涵
  3. 推進對生涯的反思與探索
  4. 增進公民素養
  5. 開拓生命的潛能
  6. 其他

對「有用」的說明:

一定要由學習者賦予意義與價值,旁人說的不算。但學習者不一定當下就能準確的清楚其作用,學習者可能在稍後的人生階段,其作用才漸漸明朗。

對「學習主體性」(個體我+團體我)的說明:

學習者本身對於學習活動以及學習活動的治理,有一定程度的決定權,使學習活動是以他的福祉為中心展開的。

偽教育

雖然有增量,甚至有時增量還蠻明顯的,但這些增量對學習者本身沒有意義,學習者通常不會使用這些增量來改善自己的人生。

反教育

直接斵傷學習者的主體性,而常常是打著為學習者好的名義,但往往剝奪學習者本身對意義與價值感受與認定權利。

上述的框架還有很多待發展之處

  1. 學習者主體是漸次成長的,承擔能力也由小而大。嬰兒便與成人不同,不同階段主體性如何對待。
  2. 人類的內在結構採「拮抗性設計」,所以主體天生帶有「矛盾性」。主體內在矛盾的統一與整合,歷程非常複雜。
  3. 團體我包含許多層次:如家庭、團伙、社群、社會、人類…,不同尺度下的團體我各有所欲,個體我夾在中央要如何權衡?
  4. 學習主體–我,是自變數同時也是因變數,具有可塑性。教育對其影響的倫理界限為何?

這些問題不可能在這一次的交流中處理,只能記下,往後投入更多的資源再來探討。不過上述的框架,已經可以用來對很多關於教育本質的混淆與爭論提供一個解答的方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