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再公共化聯盟/發展全民國防教育/圓桌會議

出自福留子孫
在2023年9月15日 (五) 10:03由黃鈴諭對話 | 貢獻所做的修訂版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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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會議

  1. 活動時間:112年10月14日(六)14:00~17:30
  2. 活動地點:慢慢bistro(台北市中正區南昌路一段60號,電話:02-23968339)
  3. 參加團體:「全民國防教育」小組、黑熊學院、鐵杉民防協會、文山社大、沃草、台灣民團協會、數位外交協會(待確認)、壯闊臺灣聯盟(待確認)、青年不政常(待確認)
  4. 議程規劃:按下列議題順序進行討論,每一議題討論時間不限。若所有議題都很快討論完,即提早結束;若討論不完,就約下次。(或雖討論不完,但大家都累了,也可提早結束。)
    1. 議題1:民間團體可以如何合作,以增強民間推動「全民國防教育」的能力?
    2. 議題2:對於「改善台灣的全民國防教育」,有何政策訴求?
    3. 議題3:如何突破同溫層,使更多台灣民眾具備「備戰方能止戰」的共識?
    4. 議題4:其他(歡迎各團體提出)

各議題之構想

議題1:民間團體可以如何合作,以增強民間推動「全民國防教育」的能力?

☉「全民國防教育小組」之構想
  1. 《資源池合作芻議》

議題2:對於「改善台灣的全民國防教育」,有何政策訴求?

☉「全民國防教育小組」之訴求
  1. 訴求1:藉由教學需求,驗證《全動法》八大分工
    1. 說明:《全民防衛動員準備法》第9條規定:「中央各機關主管之動員準備方案,區分如下:一、精神動員準備方案:由教育部主管。二、人力動員準備方案:由內政部主管。三、物資經濟動員準備方案:由經濟部主管。四、財力動員準備方案:由財政部主管。五、交通動員準備方案:由交通部主管。六、衛生動員準備方案:由衛生福利部主管。七、科技動員準備方案:由科技部主管。八、軍事動員準備方案:由國防部主管。」第11條:「行政院得依動員準備分類計畫性質,分別指定所屬機關為動員準備分類計畫主管機關,其任務如下:一、依據動員準備綱領、動員準備方案,策訂動員準備分類計畫並協調推動。…」而根據《112-113年度全民防衛動員準備綱領》,8個「動員準備方案」下之「動員準備分類計畫」共計31個。但不論「動員準備方案」或「動員準備分類計畫」,官方皆未對外公布,亦未進行實際演練,以致其「可操作程度」、「完備程度」無從驗證。國人因此亦無從進行相應之事前準備。因此,我們將以「全民國防教育教學需求」為名,要求政府提供「動員準備分類計畫」之內容;部分計畫若事涉機密(例如金融準備計畫),政府自可繼續予以保密。
    2. 教學需求:
      1. 全國各地「防空避難場所」之地址、入口位置、容納量,防空避難場所維護管理應注意事項;各防空避難場所維護管理單位/人員,戰時秩序維護單位/人員。
        1. 以宜蘭縣為例,完全戰爭手冊 指出,頭城與壯圍海灘均是可能的登陸地點,範圍 2公里都是可能被波及的戰區,範圍內的各級防護團、鄉鎮里長校長應該有避難相關訊息,才能進行學校國防教育與社區國防教育。
        2. 各級防護團應協助偵查辨識、後勤、治安等工作。以宜蘭縣為例,有限的國軍與後備役必須在前線作戰,防護團需要使用武器對抗第五縱隊以維持治安後勤醫療等,也需要專業知識與裝備協助海岸偵查與飛機飛彈辨識。應於平日進行武器訓練,專業知識與裝備訓練。各級防護團、鄉鎮里長校長應該有相關訊息,才能在學校與社區進行國防教育,讓學生與民眾認識戰時治安工作與戰時如何通報。
      2. 戰時物資缺乏時,「民生必需品配送(售)制度」、「配送(售)站站點」、「配送運輸安全維護」之規劃;各配送(售)站維護管理單位/人員,戰時安全保護及秩序維護單位/人員。
        1. 政府應提供相關訊息,才能在學校與社區進行國防教育,學校與鄉鎮公所也才能在平日規劃必需儲存空間、配送人員等。
        2. 戰時有限的國軍與後備役必須在前線作戰,無法全部仰賴有限的警消進行安全保護及秩序維護,也需要各級防護團協助,應於平日進行武器訓練、配送運輸保安工作演練。
      3. 戰時若停水,各地之臨時供水站之地點、取水注意事項;各供水站之維護管理單位/人員,戰時安全保護及秩序維護單位/人員。
        1. 許多學校有水源,大部分學校有濾水淨水設備,可以預先規劃配合防護團運作,一般民眾可以額外自行儲水,預備濾水淨水設備。
      4. 戰時若停電,各地之緊急儲能供電之地點、使用供電站注意事項;各供電站維護管理單位/人員,戰時安全保護及秩序維護單位/人員。
        1. 例如一般民眾如何在戰時得知限電或分區分時用電,學生發現設施損壞破壞如何正確通報等等。現今許多學校有光電球場與太陽能屋頂,應協助各級學校成為戰時的儲能供電點,以便分散斷電風險。
      5. 戰時若網路斷訊,如何取得替代網路。
        1. 政府應提供相關訊息,使學生與民眾在戰時取得正確訊息,避免在網路不穩定的情況下被各種假訊息與陰謀陽謀左右。
      6. 若住家遭炸毀,各地之災民收容站之地點、進駐注意事項;收容站之維護管理單位/人員,戰時安全保護及秩序維護單位/人員。
      7. 若有人員受重傷,各地之急救醫院或急救站之地點、送醫注意事項;急救醫院或急救站之維護管理單位/人員,戰時安全保護及秩序維護單位/人員。
        1. 政府應提供相關訊息,才能使學校與社區配合國防業務;例如一般感冒與傷患分流到學校與鄉鎮公所醫護室,特定醫療中心撥劃給國軍戰傷專用等。
  2. 訴求2:教育部應編足「全民國防教育」預算
    1. 國防教育經費
      1. 以上物資配送、水源取得、電力與網路安全、收容與醫療的課程時數、師資、教材等經費。
      2. 以上各級教育在學校與在社區的演練,所需時數、師資、教材等經費。
  1. 訴求3:強化學校在備戰之角色
    1. 健全學校全民國防教育和訓練
      1. 學校應提供學生和教職員工相關的緊急應變教育和訓練,包括疏散程序、急救技能、火災撲滅、平戰轉換的能力(例如行軍、戰備食物)等,以確保他們在危急情況下知道如何應對。這種教育可以增強社區的整體應變能力。
      2. 請教育部「全民國防教育學科中心」,除了擴大蒐集有關全民國防教育(包括融入各學科)之教案、教材及各種教學資源,也應與其他政府機構或民間團體合作開發更進步的教案與教材,尤其是規劃難度較高的參訪(例如參訪國家太空中心、儲能示範學校、淨水儲水示範學校)或體驗性課程(例如戰時生活體驗),並加以推廣。
      3. 請教育部研究三級學校(國小、國中、高中)實施全民國防教育之各種困難(師資、行政配合、…),藉以提出解決方案;在全面解決前,先提供誘因(例如經費補助),鼓勵有意願先行的學校儘早實施。
      4. 請教育部鼓勵體制學校在實施全民國防教育時進行「跨域合作」,以充實內容;包括與在地社區民防單位合作,學校社團課及寒暑假營隊邀請民間團體合作,以及與實驗教育機構或實驗教育學校合作。
      5. 請教育部與國防部合作開發適合大學使用之教材教案,鼓勵或協助大學將「全民國防教育」納入校定課程。
      6. 請教育部提示各級學校實施全民國防教育時,應強調「抗敵意志」及「備戰止戰」的重要性。
    2. 健全學校的安全庇護設施
      1. 學校應作為臨時的安全庇護所,用於避難和保護學生和社區居民,特別是在自然災害或突發事件時。學校應制定相應的應變計劃,確保庇護所設施的安全和可用性。
      2. 請教育部制定全國戰時各級學校疏散計畫。
      3. 盤點已停辦之各級學校現有空間使用情況。規劃全國戰時疏散區。
      4. 設置全民國防教育學習據點。
      5. 設置電力調度儲能示範學校並盤點全國各級學校綠能設施。
      6. 設置淨水儲水示範學校並盤點全國各級學校非自來水系統的水資源。
      7. 辦理戰備食物體驗,仍遵守戰時食物配送準則,但刺激「戰時食物配送網絡」成型,降低部會之間踼皮球。
      8. 強化現有全國學校健康促進計畫:設計救死扶傷的各受眾課程(衛生與基礎救護、防災避難規畫),仍遵守戰時藥物配送準則,但刺激「戰時藥物配送網絡」成型,降低部會之間踼皮球。
    3. 建立戰時學校通訊網絡及指揮系統
      1. 學校為信息傳播的重要樞紐,通過學校的通信系統,向學生、家長和社區居民提供即時和準確的信息。這對於危機通知、疏散指示和安全信息的傳達至關重要。
    4. 資源儲備
      1. 學校應儲備並管理緊急備品和資源,如緊急供應品、食物、水、醫療設備等,以應對災害或危機情況。這些備品可以用於學校內部或在社區的緊急情況下分發。
    5. 協作和合作
      1. 學校應與當地政府、應急服務、醫療機構等合作,共同制定應對危機事件的計劃,並參與危機應變演習,以確保高效的應變和救援。
      2. 學校與里合作
      3. 體制學校社團課、寒暑假課規畫
      4. 體制學校與實驗教育
      5. 申請計畫,用問卷刺激各方人士對「全民國防教育」的想像,並找到受眾中對全民國防有興趣者,並讓他們相互協助
    6. 推動分享
      1. 場地分享
      2. 器材分享
      3. 師資共享
      4. 內容共享

議題3:如何突破同溫層,使更多台灣民眾具備「備戰方能止戰」的共識?

議題4: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