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再公共化聯盟/簡則:修訂版本之間的差異

出自福留子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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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錄二:議題列表
附錄二:議題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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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民國防
 
#*全民國防
 
#*居住正義
 
#*居住正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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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輩長期照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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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托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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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女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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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終身彈性學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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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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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遠:能源的基本收入制度
  
 
==附錄三:工作列表==
 
==附錄三:工作列表==

2023年1月27日 (五) 08:08的修訂版本

教育再公共化聯盟簡則草案

  1. 本聯盟名稱為「教育再公共化聯盟」,不申請登記立案,旨在推動 2024.01 總統與國會大選各候選人之教育政策,能儘量趨向「教育公共化」,台灣社會能走向多元社會。
  2. 本聯盟對教育之共識如下:
    (1)台灣社會應走向多元社會,避免形成金字塔型社會。
    (2)台灣教育應走向公共化,減少社經金字塔、學校金字塔、學生金字塔、國土金字塔的程度。
    (3)學生應自小參與治理自己的學習,以培養自主學習之習慣。年齡越大,治理範圍應增大,治理程度應加深。
    (4)各級教育機構應開門辦教育,將台灣當成為一所沒有屋頂的大學校。
    (5)學生應自小習慣群學:熟悉相互討論、糾錯求真、分工協作、信任相挺、立約承責等共振,自然養成「我為人人,人人為我」的相處模式。
  3. 本聯盟成員分「治理團體」,「響應團體」,「領域達人」,要件如下::
    (1)治理團體年繳5000元,為發起團體或為發起團體同意之後續團體。團體無須為社團法人或財團法人。治理團體共同分擔募款責任與行政工作。治理團體之間書寫平等,投票權數平等。
    (2)響應團體為認同聯盟理念與政策主張之團體,無須為社團法人或財團法人。有提供通路、連署、提供資訊之權利與義務。
    (3)領域達人由響應團體或治理團體推荐,依治理團體通過之章則邀請。有提供通路、連署、提供資訊、撰文之權利與義務。
    (4)聯盟大會由聯盟成員參加,投票規則由治理團體制定。
    (5)未被本聯盟議決除名者。
    (6)未聲請退出本聯盟者。
  4. 共同發起本聯盟者,為治理團體成員。日後加入之治理團體,須經治理團體會議議決通過。
  5. 本聯盟以治理團體半數以上(含半數)與會,為治理團體會議有效開會額數。一般事宜議決,以相對多數通過;修改「簡則」或「處分財產」之議決,以治理團體會議與會者半數以上(含半數)同意為通過。
  6. 本聯盟推舉召集人兩名,為無給職。
  7. 本聯盟得設各政策議題小組,與各政策次議題小組。
  8. 本聯盟得設執行秘書處,處理各項推動工作。

附錄一:公共化五原則

  1. 平等取得原則
  2. 公益規準原則
  3. 國庫分擔原則
  4. 權責相符原則
  5. 公開透明原則

附錄二:議題列表

  1. 以適當立法因應台灣教育未有之變局:新生兒縮減潮
    • 中央教育發展基金立法
    • 高國中小網絡化
    • 教育基本需求新框架
    • 軟性課綱
  2. 學前教育公共化
  3. 自主學習公共化
    • 家長參與教育事務
  4. 終身學習公共化
  5. 青年政綱
    • 全民國防
    • 居住正義
    • 長輩長期照護
    • 公共托育
    • 子女教育
    • 終身彈性學習
    • ??就業
    • 長遠:能源的基本收入制度

附錄三:工作列表

  1. 募款
  2. 討論政綱,寫政綱
  3. 評價候選人政見
  4. 辦理座談或論壇
  5. 辦理客廳會
  6. 開記者會
  7. 建立候選人聯絡網絡
  8. 辦培力營隊
  9. 管理志工與工讀生
  10. 取得作業場所

擬邀發起團體

  1. 振鐸
  2. 青年團體
  3. 台家盟
  4. 全家盟
  5. 社大全促會
  6. 托育政策催生聯盟?
    • 王兆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