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基本需求國小人力試算:修訂版本之間的差異

出自福留子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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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差異)

2016年1月10日 (日) 09:44的最新修訂版本

國教署邏輯

  • 以每班 1.65 員額、每班平均學習節數 28 節為起點
    1. 1.65*班級=員額
    2. 28節*班級=全校的學習總節數
  • 全校的學習總節數–導師、科任、主任、組長教學節數=全校尚餘節數
    1. 導師=16節*班級
    2. 主任=6節*2~4人
    3. 組長=14節*2~12人
    4. 科任=20節*(員額–前三者)
  • 每位教師回兼一節
    1. 84班以下無尚餘節數
  • 回兼後尚餘節數/20=尚需教學人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