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版課綱

出自福留子孫
在2017年9月16日 (六) 07:42由丁志仁對話 | 貢獻所做的修訂版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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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源:
2016.6.1修正《高級中等教育法》第43條,其中第二項「 前項高級中等學校課程綱要之訂定,除由中央主管機關常設課程研究發展機構外,其他教育相關領域之機構、學校、法人及團體,亦得提出課程綱要草案,併案委由課程審議委員會審議;其提案方式、處理程序及其他相關事項之辦法,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

訴求:

  1. 是對前 5% 前導型教師的課程發展道路拓寬,不要要強迫所有教師改變。
  2. 要讓體制學校中的前導型教師得到接近實驗教育的辦學空間。

立場:

  1. 課審會任期四年,國家課程發展,大週期為八年,小週期為四年。
  2. 大週期由教育部委託起草,大量延請專家,小週期由民間自發起草,各有不同的功能。
  3. 這一輪的民版課綱起草,是繼承 108 課綱,繼續自發、互動、共好的目標,不會另起爐灶,也不是反對 108 課綱。

三大目標:

  1. 增加過程技能與當代適應,取代過多的學科內容。
  2. 大幅增加現場的課程與教學彈性。
  3. 讓學校有開門辦教育,結合各種社會資源幫助同學學習的空間。
    • 橋接「體制學校」與「實驗教育」
    • 橋接「學校教育功能」與「家庭教育功能」
    • 橋接「社大、NGO」與「高國中小」

推動芻議:

  1. 繼承 108 課綱的自發、互動、共好的理念,水平統整(普通+技術)、垂直統整(高國中小)、擴大選修、增加校本課程比重、新設新住民領域、新設資訊領域、自然與社會兩領域導向探究與實作、特教體系完整化等成就。
  2. 在此成就下再往:內容減量、(學習)彈性增加、學校開門等方向推進。
  3. 零版民版課綱是全民的課綱採「相同方式分享」授權或「公共版權」,上網公開,任何個人或團體都可以採取其中全部或一部分,再衍生自己的課綱草案版本,自己去送課審會。
  4. 內容來自:先進國家的課程規畫(透過民間與政府人員雙軌蒐集)、台灣實驗教育之實踐、107 課綱內容。
  5. 職員為策畫層人力一人、協調層及執行層人力一人,共兩人。每人月薪四萬,年僱用成本每人 64 萬,兩人 128 萬。課程發展小組十一人,扣除策畫層職員,其餘為十人,每人每年費用 4 萬,每年費用 40 萬,平台租賃每年 1 萬,延請國教院為顧問,顧問費為5萬。每年的維運經費約180萬。三年約540萬,四年約720萬。經費來自群眾募資、不特定對象捐款、游說勸募。
  6. 課發小組的主要功能為「做決定」,成員涵蓋:科學家(數學及科學) 、藝術家、社會科學者、語文學者、終身學習機構成員(社大)、教師組織成員、教師專業社群成員、家長組織成員、校長組織成員、實驗教育工作者等十方面的人士。由各方面來推舉,不一定是現在組織的幹部,但是一定要有空開會、smart、心胸開闊、喜歡學新東西。
  7. 內容管理全部採取數位化。數位化管理工具也全部採取「相同方式分享」授權或「公共版權」。
  8. 振鐸會起草「推動計畫」,含:核心說明、文宣、經費規畫、參與者和參與規則。
  9. 「核心說明」含:民版課綱的意義與作用、內容與精神、發展模式、當前進展。
  10. 以下人員被視為參與課程發展,限制參加課審會分組審議:課發會委員、民間課發小組成員、領域研修委員、受教育部委託擬定課綱之機構成員、附錄中提到的參與研發人員、候審領域的研修委員、課審會分組會議未審議其參與研修之課綱草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