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教育社運

出自福留子孫
在2016年3月25日 (五) 23:15由丁志仁對話 | 貢獻所做的修訂版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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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民政治

  1. 界定:一不當官二不參選的普通百姓,建立起參與及監督公共政策的機制。背後的意識型態是:揚棄青天,國家是人民的國家。
  2. 常民政治的優點:
    • 較不容易「異化」。
    • 規則健康:靠訴求被反復錘煉至缺點較少,以及倡議者勤於跟各方溝通建立影響力。
    • 珍惜經費與資源。
    • 使用較多的非科層組織,較能適應變遷,參與者動機與動能較高。
  3. 整個公共政策治理走向職業政治與常民政治互補。

走出戒嚴

教育社運是臺灣社運的一部分,臺灣社運是臺灣走向政治民主化、社會多元化的一環,三者方向大致保持一致。 1984年,人本教育基金會、教師人權促進會、振鐸學會同年成立,兩年後主婦聯盟成立。皆未立案。

  1. 人本:教育維權
  2. 教師人權促進會:教師平反
  3. 振鐸:公共政策與教育專業發展,提出競爭性設計。
  4. 主婦聯盟教育委員會:新家長會運動;學生權益(含學習權);倡議學生學習權才是教育的主體;父母教育選擇權。

1987年的台灣解嚴,各教育團體紛紛在 1989 年成功立案。

戒嚴體制中,中央政府依賴四個傳動鏈條全面控制教育:「師資控制」「教育內容控制」(大學共同必修、中小學統編本教科書)、「教育財政控制」「教育行政一條鞭」(總統管部長、部長管廳長、廳長管局長、局長管校長、校長管主任、主任管老師)。

只要進行關鍵性的修法,將四個傳動鏈條「剪斷」,教育行政的龐大體重,會自然使其結構解體。

師資改革

  • 1992年11月13日,大法官釋字第 308 號解釋出來:「公立學校聘任之教師不屬於公務員服務法第二十四條所稱之公務員。惟兼任學校行政職務之教師,就其兼任之行政職務,則有公務員服務法之適用。」理由書中闡明:「 公立學校聘任之教師係基於聘約關係,擔任教學研究工作,與文武職公務員執行法令所定職務,服從長官監督之情形有所不同…」。
  • 1994年1月18日《師資培育法》1995年8月9日《教師法》相繼通過並公布,有五項重要的改變:
    1. 公教分途。
    2. 特定院校培育走向普通大學參與培育,公費改自費,分發改選聘。
    3. 教師成立教師會。
    4. 聘任改革。
    5. 給付由恩給制改為儲金制。
  • 一個蘿蔔一個坑的培育,變成供過於求的培育。為公共化奠基。

課程改革

  • 1999年2月3日《國民教育法》修正,課程標準改成課程綱要,教科書由統編走向全面民編,經審查後學校選用。中小學校長由永任制走向遴選。
  • 1989年5月民間第一次參與國家課程標準討論。1999-2000年民間預備提出民版課綱,以為官版課綱的競爭性設計,政府乾脆找振鐸參與設計社會和綜合活動領域課綱。這一次十二年國教課綱,民間預備開始讓課程由教育人員的課程走向台灣社會的課程。

教育行政再造

  1. 1997年第四次修憲,凍省。
  2. 中小學結束校長獨任治理,並行遴選制。
  3. 三權下放,合議治理。

教育財政

  • 1995年民間即著手起草《教育經費管理法》。
  • 1997年7月第四次修憲時,凍結憲法第一六四條。教育社運界發動大規模的抗爭。
  • 之後將《教育經費管理法》改寫成《教育經費編列與管理法》,並在2000年 12 月 13 日立法成功。重點有:
    1. 教育經費下限保障。
    2. 基本需求差短補助:人事、退撫––窮縣多分。
    3. 補助基本教育設施:校舍、飲水、照明、水電費、基本的資訊設備
    4. 教育部特定教育補助需經審議。
    5. 地方教育發展基金:可以滾存。
    6. 學校校務發展基金:可以滾存。
    7. 教育財政透明公開。

走向公共

  1. 由國家教育權獨大,走向「國民教育權」與「國家教育權」並重。
  2. 論「政府失能」
    • 根本原因:變遷、失去強人的土壤、左右方向問題、政黨與政治人物的角色、通訊革命、台灣規模尺度。
    • 整個公共政策領域,由社運開創議題、帶領議題,當議題成熟後,政黨與政府再行收割。
    • 政府失能的得失:得,「總統」與「政府」的去神聖化,為「揚棄青天」鋪路;使右傾的公共政策比較不會積重難返。
  3. 整個台灣社會必須從基本面提升整個社會的「公共性」,此事沒有捷徑。

基本面

  1. 教育社運區塊,組織化的全面提高。各種組織,星羅棋布。
  2. 良好的情報流通。紙本的「教育公布欄」在2000年發行第60期後,停發。
  3. 意識型態:不用同一把尺去量所有小朋友,讓下一代有形形色色成功的樣態與機會。這種意識型態與台灣走向華人世界第一個多元社會的歷程絲相扣。

政策面

  1. 《教育基本法》救濟了《憲法》賦予國民教育權空間,使國民教育權有機會逐步取代國家教育權。
  2. 《行政程序法》要求涉及人民權利益務改變的政策,必須立法,不能以行政命令為之。
  3. 對付「一綱一本」逆流。
  4. 中央政府組改「國民及學前教育署」隱然有省教育廳死灰復燃的影子,但也不盡然。
  5. 大學由限量培育(國家的人力規畫),走向人民學習權的不受干預(供需決定)。
  6. 社區大學的普遍設立。
  7. 人民實驗教育空間的釋出。
  8. 行動學習結合實驗教育後對傳統學校教育的競爭與挑戰。
  9. 課程與教學目標的改變:結合吾土吾民,培養下一代更強的工具能力、創新能力、應用能力與團隊合作的能力,進而養出擅長蒐集情報組織情報,設計解決方案的高手。最有機會配合台灣多元社會形成的制度資本,成為華人世界的知識長。
  10. 由小學到國中再向高中發展的課程與教學活化:
    • 九年一貫課程
    • 標竿一百
    • 教學卓越獎
    • 均優學習論壇
  11. 公開格式、自由軟體、共享內容的提倡→網絡式教育雲與中小學開放課程計畫
  12. 網絡式技職教育取代學校式技職教育。
  13. 改善課程治理:由部長獨任治理走向任期委員會治理,課程修訂任意發動走向課程發展週期,課程中立。
  14. 三權第二次向下流動。
  15. 教育財政的轉型正義:教師課稅、退撫改革。

前10項小有進展,11項之後還在進行中。

吾土吾民

  1. 台灣向北是日韓、向東越過太平洋是美加、向南是南洋十一國、向西是中國,位於全世界幾個情報流動的輻輳點之一。
  2. 寬200公里、長300公里、卻有4000公尺的高度落差,是全球的生態熱點之一。有高山高原留住水氣,年雨量達2000公厘。
  3. 以大陸觀之是邊陲,以海洋觀之是軸心。
  4. 海盜與移民的後裔,沒有傳統華人安土重遷的習慣,是實用主義的信徒,怎樣辦得通就怎麼辦。有短、小、輕、薄、快的能耐。所以才能適應電腦製造高速重組的生產線型態。
  5. 對外來者(新住民)相對較友善,對外來文化的包容與吸納能力高。
  6. 社會多元化帶來的制度資本,不是多層社會所能具備的。
  7. 不必跟大陸小孩較量背英文、背公式,應專注於培養下一代組織情報,設計解決方案的能力。

運動:

  1. 民間團體教育會議1988年1月31日→和第六次全國教育會議打對台。
  2. 大學法遊行1989年9月28日,大學改革促進會發動教改史上第一次大遊行。
  3. 救救下一代行動聯盟(1991年)→由抗議學生因升學壓力自殺,再演變為「降低中小學班級人數」的全省街頭連署活動
  4. 國教變局對策聯盟(1992年)→對付官方提出的「志願就學方案」,使其縮小規模後落幕
  5. 四一○教改聯盟(1994年)→訂定教育基本法、廣設高中大學、落實小班小校、推動教育現代化→第七次全國教育會議(1994年6月22日至25日)→行政院教改會成立
  6. 行政院教改會(1995至1996年)教育關懷者聯絡人系統→教改會解散,聯絡人系統不解散,成立教改協會(2009年解散)。
  7. 九二七搶救教科文連線(1997年)→《教育經費編列與管理法》
  8. 選教育當總統行動連線(1997年)→影響 2000 年總統大選
  9. 教育公布欄:從救救下一代行動聯盟發行第一期,至2000年發行第60期停刊。
  10. 新家長會運動:由主婦聯盟家長委員會,從台北市家長會設置辦法改起,至全家盟成立迄今。
  11. 組織教師會運動:從1995年(教師法通過)暑假至全國教師會成立,全國教師工會總聯合會成立迄今。

福留子孫

時代背景

由於極端氣候以及台灣走向少子女化與高齡化社會,台灣只能走向一個中間偏左型的社會。

要注意極左和極右會發展成高度相似的體制,所以只能走向中間偏左,不能走向極左。

公共政策應該「去偏袒」,改正以下的不公:

  1. 偏袒產業犧牲環境
  2. 偏袒工商業犧牲農業;偏袒高科技及大企業犧牲傳產及中小企業;偏袒資本投機犧牲實業;偏袒僱主犧牲勞工
  3. 租稅偏袒資本利得者犧牲受薪階層
  4. 國土規畫偏袒都會犧牲非都會
  5. 政府財政偏袒目前世代犧牲未來世代
  6. 教育偏袒菁英犧牲弱勢

在教育上就是要將「國土金字塔」「社經金字塔」「學校金字塔」「學生金字塔」降低或予以平台化,也就是一至十二年級的「均優質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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背後的意識型態:

  1. 學習權平等。
  2. 個人的成就益於自己的努力與天份,以及人群;個人的產出也應該回饋於人群。
  3. 天賦是用來幫助其他人的,不只是用來贏過其他人的。

公共教育兩大目標

  1. 有效幫助受教者。
  2. 教育機會均等。

此兩項目標互為拮抗,都不能追求極致。

  1. 他們代表的就是教育中的市場機制。在健康的管理下對「有效幫助受教者」產生貢獻。
  2. 快速變遷的社會,教育需求的成長恆大於學校教育供應的成長,此「剪刀差」其實是由補習班所彌補。
  3. 台灣的私校家族多數在「私校特許時期」成長,政商背景很硬,在立法院對私校法有強大的游說力量,國民黨基本包疪,民進黨無力制衡。
  4. 政客不算,奸商最壞;政客若算,奸商只能算第二壞。教科書怎麼算,民間出版社編都比政府統編要好。
  5. 蒼天當死,黃天當立:
    • 學校教育與網絡式學習體競爭。
    • 少子化會使不當私校退場,教科書出版社重新洗牌。
    • 補習班及課後照顧提供很多教育需求的滿足,不要將其妖魔化。而惡補是學校金字塔與學生金字塔的副產品,只能用教育均優質化降低。
    • 減少「升學紅利」,這是惡補的經濟基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