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教育社運:修訂版本之間的差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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師資改革
師資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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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聘任改革。
 
*#聘任改革。
 
*#給付由恩給制改為儲金制。
 
*#給付由恩給制改為儲金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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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蘿蔔一個坑的培育,變成供過於求的培育。為公共化奠基。
  
 
==走出公共==
 
==走出公共==

2013年6月4日 (二) 23:02的修訂版本

走出戒嚴

教育社運是臺灣社運的一部分,臺灣社運是臺灣走向政治民主化、社會多元化的一環,三者方向大致保持一致。

1980年代,帶領自己的社會走出戒嚴,改良自己的國家與社會,是許多年輕人共同的盼望,沒什麼特別的。大家覺得教育不正常,必須改變。而振鐸剛成立時,很多人還只是師大的學生。

1984年,人本教育基金會、教師人權促進會、振鐸學會同年成立,兩年後主婦聯盟成立。皆未立案。

師資改革

  • 1992年11月13日,大法官釋字第 308 號解釋出來:「公立學校聘任之教師不屬於公務員服務法第二十四條所稱之公務員。惟兼任學校行政職務之教師,就其兼任之行政職務,則有公務員服務法之適用。」理由書中闡明:「 公立學校聘任之教師係基於聘約關係,擔任教學研究工作,與文武職公務員執行法令所定職務,服從長官監督之情形有所不同…」。
  • 1994年1月18日《師資培育法》1995年8月9日《教師法》相繼通過並公布,有五項重要的改變:
    1. 公教分途。
    2. 特定院校培育走向普通大學參與培育,公費改自費,分發改選聘。
    3. 教師成立教師會。
    4. 聘任改革。
    5. 給付由恩給制改為儲金制。
  • 一個蘿蔔一個坑的培育,變成供過於求的培育。為公共化奠基。

走出公共

福留子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