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劉建成討論

出自福留子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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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3.31

討論重點

  1. 是否可以邀請 Alpha Team 當聯盟的發起團體?
  2. 是否可以邀請建成擔任聯盟的召集人?
  3. 是否可以請建成召集青年政綱小組?
    • Alpha Team 是否要建議人選參與「青年政綱小組」?
    • 是否可以尊重「發展全民國防教育」小組往前走?
    • 是否可以尊重「終身彈性學習」小組往前走?
  4. 是否有興趣參與「終身彈性學習」的第一個子計畫「青年學習需求調查」?
  5. 建成有無興趣合作推動「青年世代團結計畫」?(名稱只是暫定,商量後會再改)
  6. 建成是否有興趣參與「自主學習 2.0 組課」?

再盤一次五大訴求

一、以適當立法因應新生兒縮減潮

包含:

  1. 修改《教育編列與管理法》增加「中央教育發展基金」的法源。
  2. 將地方上的高中、國中、國小編組成一個一個的網絡,網絡中的國小沒有生源了,就改組其為網絡中的某種「學習中心」。
  3. 建立新的「教育基本需求設算框架」,將自主學習納入教育的基本需求。
  4. 將台灣目前的課綱改成「軟性課綱」。

二、學前教育公共化

對照法國,以台灣目前政府學前教育的支出的成長速度,很快就能達到法國學前教育公共服務的水準;只是台灣目前是將學前教育當成一個商品市場,將國庫的錢以「教育券」的形式,挹注這個商品市場。

我們希望在「尊重業者的經營選擇」與「維持多元的幼兒教育生態」兩個前題之下,政府以「中央教育發展基金」支撐學前教育在台灣成為一項「公共服務」,在任何鄉、鎮、地區都能平價取得優質的學前教育公共服務,而且隨家庭收入越低,得到的津貼越高。藉此緩解少子化、增加婦女勞參、增進中低收入家庭脫貧。

三、自主學習公共化

重要的子議題包含:

(一)各級學校導入自主學習課程泡泡

(二)待定向青少年適性學習

(三)家長參與教育事務

四、終身學習公共化

終身學習公共化將以下三點帶向公共治理「雷達視野的中心」,而且要由教育再擴大到其他的政事別領域:

  1. 符應全球的共同趨勢:終身學習的功能與重要性越來越提高。社會投入的資源也在增加。
  2. 台灣的終身學習不能走向全面商品化,要有一定的比例是一種公共服務。
  3. 社區大學系統,本身即是公共性相當高的學習提供網絡。

具體的作法:

  1. 開發新的對青年即應用的學習區塊。這一塊雖然政府已提供大量免費學習資源,但顯然未能滿足(有原因),才會使得針對青年的商業學習廣告如此迅猛。
  2. 對大齡國民的終身學習帶有休閑或社交性質並沒有關係,只要能達成黏合大齡國民成群,讓還沒那麼大齡的國民有機會照顧更為大齡的國民即可。全世界都在這樣做。
  3. 對所有年段的終身學習,都須提供迭代節奏更快的「通識性質」的學習機會。這才是解決問題的關鍵。

五、推進台灣成為青年的安居社會

要處理的課題包括:

(一)加課資本利得稅,租稅負擔率恢復到 18%

(二)發展全民國防教育

(三)居住正義

(四)長輩長期照護

(五)公共托育

(六)學校教育改革

(七)終身彈性學習

(八)尊嚴就業

(九)長期實現:能源的基本收入制度

聯盟現況

一、目前是一個雙聯計畫

  1. 教育再公共化聯盟:這是一個常民政治的中、短期公共政策游說計畫
  2. 待取名稱的「青年微社群的世代團結計畫」,即創造一個微社群的社群,並在其中提供許多工具箱。我們暫稱「青年世代團結計畫」。

二、搭建中

(一)擬邀發起團體

  1. 振鐸
  2. 社大全促會
  3. iPower
  4. (Alpha Team])

(二)第二波再找

  1. 參與治理工作圈的其他團體
  2. 響應團體
  3. 領域達人

(三)聯盟簡則草案

  1. 本聯盟名稱為「教育再公共化聯盟」,不申請登記立案,旨在推動 2024.01 總統與國會大選各候選人之教育政策,能儘量趨向「教育公共化」,台灣社會能走向多元社會。
  2. 本聯盟對教育之共識如下:
    (1)台灣社會應走向多元社會,避免形成金字塔型社會。
    (2)台灣教育應走向公共化,減少社經金字塔、學校金字塔、學生金字塔、國土金字塔的程度。
    (3)學生應自小參與治理自己的學習,以培養自主學習之習慣。年齡越大,治理範圍應增大,治理程度應加深。
    (4)各級教育機構應「開門辦教育」,將台灣當成為一所沒有屋頂的大學校。
    (5)學生應自小習慣群學:熟悉相互討論、糾錯求真、分工協作、信任相挺、立約承責等共振,自然養成「我為人人,人人為我」的相處模式。
  3. 本聯盟成員分「治理團體」,「響應團體」,「領域達人」,要件如下::
    (1)治理團體年繳5000元,為發起團體或為發起團體同意之後續團體。團體無須為社團法人或財團法人。治理團體共同分擔募款責任與行政工作。治理團體之間書寫平等,投票權數平等。
    (2)響應團體為認同聯盟理念與政策主張之團體,無須為社團法人或財團法人。有提供通路、連署、提供資訊之權利與義務。
    (3)領域達人由響應團體或治理團體推荐,依治理團體通過之章則邀請。有提供通路、連署、提供資訊、撰文之權利與義務。
    (4)聯盟大會由聯盟成員參加,投票規則由治理團體制定。
    (5)未被本聯盟議決除名者。
    (6)未聲請退出本聯盟者。
  4. 共同發起本聯盟者,為治理團體成員。日後加入之治理團體,須經治理團體會議議決通過。
  5. 本聯盟以治理團體半數以上(含半數)與會,為治理團體會議有效開會額數。一般事宜議決,以相對多數通過;修改「簡則」或「處分財產」之議決,以治理團體會議與會者半數以上(含半數)同意為通過。
  6. 本聯盟推舉召集人兩名,為無給職。
  7. 本聯盟得設各政策議題小組,與各政策次議題小組。
  8. 本聯盟得設執行秘書處,處理各項推動工作。

(四)已投入秘書處助理人力

  1. 林宇祥:青年方面協助伙伴
  2. 閉恩濡:「自主學習公共化/青年彈性學習」協助伙伴
  3. 黃鈴諭:「全民國防教育/學前教育公共化」協助伙伴
  4. 許喬語:「終身學習公共化」協助伙伴,
  5. 游士賢:「待定向青少年適性學習/治理工作圈」協助伙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