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2024高雄中學全民國防課程

出自福留子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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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莊福泰校長談合作

一、丁丁

  1. 8.12 20:00與莊福泰校長討論:談與雄中課程合作。他說他們還有 10 小時的全民國防課程還沒找到人。他說會找懷鳴,但懷鳴也可以主動一點,去找莊福泰校長。
  2. 8.13 丁丁傳全民國防開放課程給莊福泰校長,請他挑單元。
  3. 8.13 19:30 於全民國防例會請懷鳴就近去找莊福泰校長談合作。
  4. 8.20 丁丁約吳林輝司長請求支持:與吳林輝司長討論4
  5. 8.20 晚丁丁拉「雄中全民國防開放課程」群組,請求合作。告之:
    • 已約到了學特司長吳林輝,並取得司長的支持。
    • 8.21 開始調動各 NGO 的課程資源。但在此之前,要先確認幾件事情:
      1. 雄中隸屬高雄市教育局,而非國教署?
      2. 我們可規畫的課程是每週 10 節,十八週,共 180 節對不對?
      3. 最低標準是我可以規畫六個單元,每個單元三週六節,然後在五個班上五輪對不對?
      4. 更高的標準是我可以規畫超過六個單元,然後在不同班上不一樣的單元對不對?
      5. 我可以有一部分的單元是讓學生參與學習治理的,開放式的讓學生自選題蒐集資料上台報告?
      6. 我可以有一部分的單元設計成學生自行規畫並執行參訪,如參訪國家太空中心(主題為台灣通訊靭性),或參訪高雄附近的儲能中心(主題為台灣電網靭性)
      7. 由於申請課程實驗須時間,所以只能規畫在下下學期,下學期必須以外部資源支援教學的方式進行。仍然要有具全民國防教學資格的老師擔任該課程的老師(實際執行再說)對不對?
  6. 8.21 7:00 莊福泰校長告知丁丁,昨天雄中已聘入全民國防教師(退休教官),沒有 180 節課了。下午再繼續談。
  7. 8.21 14:00 再向莊福泰校長爭取:雖然 180 節泡湯,但仍爭取第二~四階段合作。但莊校長表示:
    • 由於雄中的全民國防課程全部排在上學期,直接每周兩節課。若要再執行校外支援計畫,要等到變更課程計畫(這個要一年),將課程調整為一半班級12班在上學期,另一半在下學期,可以聘任一個新的全民國防老師,才比較可能施行。
    • 另外,若要報實驗計畫,通常手續有點複雜,要先到高雄市實驗教育委員會報告,這個每學年有固定召開時間,而且要學年開學前就要送審,還要學校內部課發會和校務會議通過,這個可能要先讓校內有所討論。
  8. 8.21 17:00 向吳林輝回報,雄中昨天(8.20)已經聘到了全民國防老師(一位退休教官)。昨天談的計畫,只能另外等待時機囉!

二、懷鳴

8/17 拜訪過雄中校長莊福泰,瞭解他的需求,也談可能的合作。結果如下:

所謂「目前他還有10節的『全民國防』還沒找到師資」,情況如下:

  1. 雄中一個年級有 24 班,『全民國防』(必修課2學分)開在高二,每週總共有 48 節課要上。
  2. 目前,他有三位教官和一位正式公民老師(有『全民國防』專長)可以排課,但最多只能消化每週 38 節課。
  3. 剩下的每週 10 節課並無法聘一位全職代理教師,只能用代課;但代課教師難聘,目前的打算是找外校的教官來兼課(之前也是這麼做)。

所以,如果「本小組能提供師資」,他自然是很樂意。但方式必須是下列二種:

  1. 以每週二節為單位(一個班的課)提供師資,但必須連續上一個學期,由師資全權規劃並執行全學期課程。
    2節×5班×18週 = 180 節
  2. 若以「特定單元」(如「防災與避難」)提供師資(如「黑熊」),得事先和雄中這位正式公民老師協商上課班級和時段。

但他提到一個未來狀況:因為有教官離退,他打算114學年聘一位全職代理教師;屆時,可以要求這位代理教師上本小組提供的「實驗課程」。

此課程的功能定位

  1. 是「全民國防開放課程」主要的課程陣地。須要用交通費、住宿費和共備出席費。
  2. 用全民國防科的補助真金白銀,去模擬國教署自主學習「組課/社團/選修/教學支援/場域實習/其他」等五項新補助,並連結島島阿學共建「一站式線上支援平台」。
  3. 以高中入手,第二步再展延設計相同主題的「國中小課程」與「終身學習課程」,成為「完整」的「全民國防開放課程」。
  4. 是高中,全民國防是必修課,不是課外補充,課程地位有利。
  5. 是雄中,學生素質保證課程只要不無聊,過程就容易成功。
  6. 合作對象是莊福泰校長,膽子大、見過世面、關係鐵。
  7. 政大受託於教育部學特司全民國防科,正在建立教官大量離退後,大學全民國防課程的講師跨校人才庫,限制是碩士學位以上,(如芸伍)。

原訂四階段推動

  1. 下學期的前三分之一(六週),以黑熊的既有課程單元與「台灣電網靭性」的即戰力,使用「自帶培II」的經費支持交通費和備課費用。
  2. 下學期的後三分之二(十二週),集結並調動各友軍,向全民國防科提出課程發展申請,用於 10,11,12 月施教,單元如下:
    • 每單元六節:
      1. 空氣槍射擊或 / 小部隊運動射擊(周樂生)
      2. 台灣軍購武器 (開發中)
      3. 同學選武器分享和報告(丁志仁)
      4. 俄烏戰例(數位外交協會)
      5. 中共攻台想定(開發中)
      6. 從國際貿易了解中共備戰情形(開發中)
      7. 台灣防衛作戰之兵員、設施設備與經費(開發中)
      8. 資訊戰(黑熊)
      9. 參訪國家太空中心(振鐸)
      10. 衛生與基礎救護(黑熊)
      11. 防災避難規劃(黑熊)
      12. 生存營 (黃思宇)
      13. 家用儲能與電網韌性(振鐸 / 丁志仁、林芸伍)
  3. 依《高級中等教育法》第12條第2項「部分班級辦理實驗教育者,其課程得不受第四十三條第一項課程綱要規定之限制」,由雄中向高雄市教育局提出申請。
  4. 與教育部學特司全民國防科合作,辦理「全民國防開放課程」發表會,請部長來開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