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主學習支援人力2024:修訂版本之間的差異

出自福留子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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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教育現場加速走向自主學習典範之必要
三、教育現場加速走向自主學習典範之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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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九年一貫課程到一○八課程,國定課綱始終堅定的邁向支持終身學習與自主學習的大方向上。這一點在東亞 / 東南亞諸國的課程改革中,更是孤例:日本自 2002 年開始實施的第六版《學習指導要領》(約等於台灣的課綱)已在十年後第七版《學習指導要領》予以推翻,學生的寬裕學習只維持了十年;韓國教育的去金字塔化,一再被社會巨大的金字塔投影所覆蓋;新加坡說要結束教育分級制度,也已自找台階,難見進展;中國 2000 年前後推動的課改,如今完全煙消雲散走回「舉國體制」…
 
#從九年一貫課程到一○八課程,國定課綱始終堅定的邁向支持終身學習與自主學習的大方向上。這一點在東亞 / 東南亞諸國的課程改革中,更是孤例:日本自 2002 年開始實施的第六版《學習指導要領》(約等於台灣的課綱)已在十年後第七版《學習指導要領》予以推翻,學生的寬裕學習只維持了十年;韓國教育的去金字塔化,一再被社會巨大的金字塔投影所覆蓋;新加坡說要結束教育分級制度,也已自找台階,難見進展;中國 2000 年前後推動的課改,如今完全煙消雲散走回「舉國體制」…
  
如果我們能再做對第三件事:從教育財政上根本性地去支持自主學習典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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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我們能再做對第三件事:從教育財政上根本性地去支持自主學習典範。做到各國想做而做不到的事:公共教育本身就支撐自主學習典範,則台灣在社會各方面的前景將不可限量。

2024年6月27日 (四) 08:49的修訂版本

案由:
建請本委員會開始研議教育經費基本需求加入「自主學習支援人力」。
提案委員:丁志仁,蕭東原

說明:

一、《教育經費編列與管理法》(以下簡稱本法)中關於教育經費基本需求之相關元素

依本法第 10 條規定計算「教育經費基本需求」應衡酌的六個元素(如右圖所示),其中「學生數 」與學校的「層級、類別、規模」已納入目前基本需求設算;學校的「位置」另有《偏遠地區教育發展條例》加以考量;地區「人口數」目前已透過《財政收支劃分法》間接影響一般教育補助之設算;惟「學生單位成本」與「教育品質指標」至今尚未納入。

然依本委員會多年之研究,我國訂有課綱,學校奉行相同的編班標準,並依課綱審訂民編教科用書,學校請教師依課綱教授教科用書,而公立學校教師採取全國一致的年資薪級表,綜上所表現出來的現況是:除台北市外,所有縣市「教育規模與縣市教育支出關係」分布在同一條迴歸線上;即除台北市外,各縣市間學生單位成本與教育品質指標差異不明顯。

雖自 2014 年起有實驗教育三法的公布實施,公立學校辦理實驗教育,絕大多數是以藝術、健體、綜合加上學校自訂課程節數,構成學校實驗教施教空間。對教育典範之當代適應推進有限。

二、教育現場「學生單位成本」正快速爬高中

如右圖所示:

  1. 2000年台灣實施《教育經費編列與管理法》後,政府教育經費和政府收入掛勾,和教育量體脫勾。
  2. 國中每生單位成本高於國小每生單位成本,但差距在逐年縮小。
  3. 2012年後,教育部開始合計國中小每生單位成本。
  4. 過去十年國中小學生單位成本每年顯著成長,原因是教育經費增加、學生量體減少。
  5. 2018年全台國中小學生的單位成本首度升破 18萬/年,2019年全台國中小學生的單位成本是 18.9萬/年,2021年破 20萬/年。
  6. 依振鐸學會辦理機構實驗教育(2013~2021),高國中小實施自主學習之學生單位成本,新冠疫前落在每生每年 18 萬,新冠疫後落在每生每年 20 萬,我國實在是有開始在現場大規模推廣自主學習之財務可行性,惟教師文化與教育行政制度,尚有須微調配合之處。

三、教育現場加速走向自主學習典範之必要

本來人類社會變遷的節奏就一直在加速,尤其以網際網路與行動載具普遍進入人類社會之後,加速尤為顯著。這使得公共教再依賴「調課綱 / 改教科書」來因應社會變遷變得緩不濟急,於是各國公共教育經常採取兩個策略來進行公共教育的當代適應:
  1. 強化終身學習。
  2. 強化自主學習。

而「強化自主學習」往往又成為「強化終身學習」的基礎,因為人民在學校就學階段就培養出強大的自主學習能力,才能他們離開學校之後,才有能力組織資源,為自己安排適性的終身學習。

然而,由「教授教科書典範」要走向「帶領自主學習典範」,並不是「教學法的升級」而是「生態系的升級」,從通用的技術與工具箱、人際關係、價值觀都須要有全盤的轉變。這個過程並不容易,對所有國家來說:公共教育的典範轉移都是極其困難而且辛苦的工作。

幸運的是台灣在這個過程中,做對了兩件事:

  1. 實施實驗教育三法,允許一部分人民得以「動手打造符合自己需求的教育」,使得一部分的實驗教育,可以累積出大量關於自主學習典範的論述與實踐經驗。這一點在各國間實屬罕見。
  2. 從九年一貫課程到一○八課程,國定課綱始終堅定的邁向支持終身學習與自主學習的大方向上。這一點在東亞 / 東南亞諸國的課程改革中,更是孤例:日本自 2002 年開始實施的第六版《學習指導要領》(約等於台灣的課綱)已在十年後第七版《學習指導要領》予以推翻,學生的寬裕學習只維持了十年;韓國教育的去金字塔化,一再被社會巨大的金字塔投影所覆蓋;新加坡說要結束教育分級制度,也已自找台階,難見進展;中國 2000 年前後推動的課改,如今完全煙消雲散走回「舉國體制」…

如果我們能再做對第三件事:從教育財政上根本性地去支持自主學習典範。做到各國想做而做不到的事:公共教育本身就支撐自主學習典範,則台灣在社會各方面的前景將不可限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