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許麗娟副署長討論3:修訂版本之間的差異

出自福留子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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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差異)

2022年12月13日 (二) 15:14的修訂版本

自主學習帶領者培力

一、原訂計畫

  1. 兩年內培力二十位學員熟悉「自主學習典範」,並能將「自主學習典範」運用於校內學生學習之課程設計上。
  2. 其中有十五位學員應為體制學校教師(含代課代理教師)、校長或職員,另五位可為體制學校外人士,如:教育行政人員、家長、社區大學人員、科普教育推廣者、獨立教育工作者…等。
  3. 體制學校教師部分,學員應跨縣市分布。
  4. 兩年補助 94 萬,自籌 10.5 萬。分兩年申請,兩年核結。

二、現況

(一)成功的學員:

  1. 傅心怡,宜蘭永樂國小教師,輔導。
    進展:和南方澳獨立書店,地方的商家,岳明國小教師、內城國中小教師、永樂國小教師,共同辦理「孩有夢」市集,讓學生訪問職人,擺攤介紹市場商家。
    目前和計畫團隊,進一步將市場商家做成線上混搭實體的學習據點,推動「同村共養教育」。

三、調整

實驗教育光譜平台

教育基本需求新的設算框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