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共同體與公共支持體系政綱/教育政綱
政策回顧
一、十年政綱中對教育問題點出如下:
- 升學壓力超高負荷的壓力與焦慮,特別是在中學階段。應試教育悖離培養學生的獨立思考與養成品格。
教育成為型塑社會階級的起點。 - 學前兒童教育與照顧的高度私有化、商品化,使學前兒童教育與照顧品質參差不齊、家長經濟負荷沈重,更不用說女性無法藉此減輕家庭照顧的壓力,以進入職場尋求自我實現。
- 高等教育亦過度私有化,公立大學院校的比率偏低,對中下階層家庭的教育成本負擔沈重、過激的升學壓力與就業競爭。
- 少子女化</span>的衝擊,使得學校走向整併、教師新陳代謝停止。
但不應以引進中國學生作為解套,而要運用少子女化的形勢推進教育改革,以為國家長遠發展的基礎。 - 貧富差距持續擴大,衝擊教育資源的分配,使得受地域、經濟、文化、身體等不利條件影響的家庭子弟,難享公平教育機會。
- 教育體系的設計過度重視層級的階梯,導致學用落差太大。
二、十年政綱提出的教育核心理念:
- 定位:教育不是社會人才的篩選機制,而是培養國民與建立現代文明與的基床。
- 目標:在於培養具備獨立思考、人文精神、美學修養、創造力、健全人格的國民。
- 政府的角色:在於導向教育機會與品質均等,讓教育體系可以作為社會良知的堡壘,人與社會及自然環境和諧相處的紐帶。
- 終身學習:教育過程應實踐人本精神,尊重人群多樣性,培養並提升國民終身學習的意願與能力,促進自我實現的可能性。
- 平衡:平衡本土意識與全球化,平衡增進公民素養與發展就業技能。
三、政策主張
(一)沒說也做
- 發展實驗教育
- 全面更新網路與資訊建設
- 國中小每班都裝冷氣
(二)說了去做
- 縮短城鄉差距,促進學校教育均優化。
- 教育資源分享不應因一般與特殊、升學與職業教育而有所差別。
- 保障身心障礙學生的教育。
- 小班小校及小學區
- 推動實施十二年國教
- 因應少子化形成的私校退場趨勢,協助私立院校轉型、整併與退場,並於過程中確保學生及教師權益。
- 以相互尊重、平等互惠原則推動國際學術交流,並將兩岸學術交流納入,但不以減損本國學生的利益為前提。
- 推動國際學術交流應以開闊本國學生國際視野,提升本國文化與科技發展國際化程度為目的。
- 調整課程與課綱。
- 透過降低班級學生人數、減少行政事務、增加學校社會工作與輔導人力等措施,減輕教師的教學負擔。
- 加強本土語言、藝術、歷史、文學教育。
(三)說了沒做
- 明確區分研究型、教學型及技職院校。
- 提供家長終身學習的機會,提升家長與子女共學並進的意願,培育家長參與教育的能力。
- 促使規律性運動人口穩定成長。
- 建立競技人才早期培訓制度,建立優秀運動員及教練工作保障機制。
(四)說了還做不到
- 相對不利的學生完成依法應享的教育,俾利於階級流動,讓下一代有公平發展機會。
- 幼兒照顧與教育公共化
- 八年內達到全面免試入學、高中職社區化的目標。
- 落實產學合作,縮短學用落差。
- 高等教育公立院校學生數過半的目標。
- 公立大學應提供一定名額及學費優惠或獎學金,優先招收在地高中職畢業生,讓學子不必離鄉背井求學。
- 開放與轉型各級學校教育設施,作為回流教育的場所,吸引中途失學青年、需提升就業能力之中高齡者、婦女進入終身學習。
- 協助社區大學及部分大學轉型開辦回流教育,鼓勵國民學習新事物、新技術,落實終身學習理念,提升個人生活技能,強化國民的就業力。
- 培育與活化師資。
- 減少行政事務。
未來挑戰
一、新生人口縮減潮
(一)依據:
- 使用《中華民國教育統計》111年各級學校學生數及畢業生數,公立學士班 B.A. Program。假設不縮減。
- 使用內政部出生人口數:
- 2016年前挺住在每年 20 萬上下達六年。
- 2017年六年內至少掉五萬,掉到每年十五萬左右。
- 政府的人口推估是會維持每年十五萬左右十年。
(二)新生兒縮減潮對各階段教育的影響:
- 幅度是由 20 萬掉到 15 萬,掉¼,剩 75%。
- 對高中以下的影響:
- 新生兒縮減潮(以下簡稱縮減潮),目前開始進入小學,六年內會有大量的小學連一個學生都不剩。
- 縮減潮 6 年後會進入國中,國中規模雖比國小大,仍會面臨巨大的整併壓力。
- 縮減潮 9 年後會進入高中,使公立高中的就學機會率到達 79% 。
- 對大學入學的影響:
- 從 2033 年開始有顯著影響:40%。
- 然後每年快速跳高:43%,47%,48.6%…
- 到 2039 年挺進到 56% ,甚至到 59%,要看這一兩年的出生率。
- 私立大學會反彈,公立大學若不縮減,一定面臨轉型。
- 移民與招外生的政策也會改變。
二、課綱「舉國體制」使新知識新技能新價值觀無法快速進入公共教育現場
依目前《高級中等教育法》與《國民教育法》的規定,我國課綱修訂制度,已由「臨編制」改為「常態修訂制」,課審委員任期四年,每兩年可以更換委員二分之一。但教育界從上到下都不願意這樣子做。
政府只願意 10~20 年修一個版本,每次修改版本礙於各學科山頭既得利益的相互照應與妥協,只能進步 5%~10% 。跟人類的社會變遷越差越遠。而且永遠產生的都是一份過量的課綱,壓到教學現場趕進度。
從台灣體制外教育發現:只要一鬆綁課綱,同學自主學習空間馬上出現,而老師立刻陷入必須後設反思「到底要教什麼」「現場要怎麼教」的處境。
廢除課綱自然是做不成的,但增加課綱的柔度,以「班本課程」讓新知識新技能可以更快進入公共教育現場,則完全可行。
三、對青年的世代危機沒有提供團結解方
0~35 歲青年與未來青年的立身難題是集體的,如:
- 台灣同島一命的國家安全。
- 金融資本主義之下,擁有鑄幣權的政府與資本家將 85% 的新增流動性用於提高資產價格, 15% 的新增流動性才用於實業融資(皮凱提說的,但在過去三年疫情中被完美印證),使中產階級萎縮,青年世代在經濟系統中處於必敗之局。
- 大數據、物聯網、人工智慧可能使大量的青年與未來青年由「無產階級」再成為「無用階級」。
- 全球暖化若未能順利治理,青年與未來青年將面臨巨大的國土危機。
這些共同命運,青年與未來青年的人際關係如果走向「原子化」必然無解;所以須要用「群學」的典範來養大下一代,讓青年與未來青年能有比今天更強的「網絡能力」,教育不改變,這一點做不到。
四、沒有促進台灣走向多元社會
台灣是一個多梯次移民構成的人口結構,只有走向「多元社會」才是穩定的解方。所以須要在教育現場中培養「認識他者,了解他者,接納他者,欣賞他者,關懷他者」。這一部分台灣教育沒有幫上忙。
理念與目標
一、開門辦教育
各級學校如果固守「城堡思維」,只想設法往城堡內運糧草,則台灣教育萬事無解。現在需要學校把自想像成「漂在資源海洋上的『學習基地』」,伸出許多軟管到社會的資源海洋中,汲取營養回來支撐同學們的學校。
二、以公共化促進教育公平
所謂公共化有五個原則:
- 平等取得原則,不是有購買力的能優先取得,沒購買力的撿剩的。
- 公益規準原則,內容與措施是依學習者福祉而定,不是依市場的賣相好而定(如幼稚園一窩蜂教英語)。
- 國庫分擔原則。
- 公開透明原則。
- 權責相符原則。
台灣國中小絕大多數由政府開辦,公共性是比較符合的,高中階段在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實施後,政府每年注入 200~300 億,也有所推進。
須要再多加努力的主要是以下三個方面:
- 學前教育公共化。
- 儘快結束台灣高等教育與階級固化之間的連結。
- 透過實驗教育取得自主學習機會,只限中高社經階層有此財力。
三、台灣社會的「去金字塔化」與教育的均優化良性的相互反饋
所謂「台灣教育去金字塔化」的概念請參考右邊的上下兩張圖。
但我們須再指出兩點:
- 對教育的影響,外部力量經常大於內部力量。
- 台灣教育能有逐步去金字塔的契機,是因為台灣整體社會在走向「多元社會」,不只是教育界人士努力的成果。對照韓國就很清楚,韓國教改的手段比台灣還「生猛」,但沒有用,因為整個韓國社會是更加金字塔固化。
教育的均優化也會幫助社會更有機會去金字塔化,兩者相互反饋。
四、促進師生「自主學習」
老師的角色由傳道、授業、解惑轉成陪伴、嚮導、教練。自認是「資深學習者」陪伴同學(資淺學習者),降低老師與學生之間的不對稱性。讓學生當自己學習的英雄,而不是搶著去做學生學習的英雄。
而老師採取的最重要要領就是「拉高學生的高度、重用學生」。
依據台灣實驗教育的實踐經驗,老師只有透過以自主學習典範進行自我培力,才可能成為對學生有益的「自主學習帶領者」。
具體政策建議
一、建立「中央教育發展基金」
增加《教育經費編列與管理法》第十三條的第二項為:「中央政府得設立中央教育發展基金,應專帳管理,教育部主管預算於年度終了時應將預算賸餘滾存於基金,供未來年度繼續使用。其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由教育部定之。」
用以支持:
- 學前教育公共化
- 國中小生源縮減
- 高中再社區化
二、持續推動「學前教育公共化」
以「非營利幼兒園」為主軸,目標在緩解少子化,增加婦女勞參,協助脫貧,增進兒童福祉。
但:
- 尊重業者的經營選擇,如高端價高的私幼
- 維持多元的幼兒教育生態
非營 利幼 兒園 | ① ← | 準公共 私立 幼兒園 | ② ← | 未加盟 準公共 私幼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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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立 幼兒園 | 高端 私幼 |
三、行政院教育經費基準委員會修改教育基本需求設算框架
以目前「教育基本需求設算框架」已無可能達成《教育經費編列與管理法》 23% 的政府法定教育經費下限。
新的「教育基本需求設算框架」除了再進一步降低每班學生數,增加每班教師數之外,還應加入「推動自主學習」專項經費。
四、班本課程進課綱
修《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綱要》總綱,修改其中的:
柒、實施要點
一、課程發展
(二)課程設計與發展
新增第六點:班級教師獲得校外資源或在班級自主學習教育基本需求內,設計學生參與治理之群學課程,得向學校課程發展委員會報備實施,其平均課程節數不逾每週十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