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高租稅負擔率,推動學前教育公共化

出自福留子孫
在2017年11月15日 (三) 08:58由丁志仁對話 | 貢獻所做的修訂版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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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是租稅負擔率

政府收入來源主要有稅、費、捐、債四大項,「稅」是依法向人民課徵的各種稅款,「費」則八項社會保險費用,由被保險人及雇主負擔部分,「捐」如菸品健康捐、公益彩券社會福利捐等,並適時視需要舉「債」支應。

而其中第一大項稅除以 GDP 即為租稅負擔率。這個指標可以衡量一個社會將多少財富的比例用於公共支出。

台灣的租稅負擔率 2016 年 為12.9%,僅比產油國、阿聯(杜拜所在地)、阿曼等國還要高(請參閱http://www.mof.gov.tw/public/Data/statistic/Year_Fin/102電子書/htm/33090.pdf)。比較國際各國:日本為19.3%、韓國為18.5%、新加坡13.7%、美國20.1%、德國的22.9%、法國的28.6%,英國26.5%,台灣與他們相比,租稅負擔率明顯偏低。

台灣租稅負擔率偏低的原因

  1. 偏袒資本利得,如對股利所得課稅新制採分離課稅,採較低的稅率(由綜所稅稅率40%,可選擇按股利所得26%分離課稅)。表面理由是吸引外資,但其實台灣資金過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