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教育經費跨年分析:修訂版本之間的差異

出自福留子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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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類:學前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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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如果是華文的一階運用,文言便是華文的二階運用。用程式語言做比方,文言很像程式裡的函式或物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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右圖是民國 95~113 年,政府年收入與教育經費之間的變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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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法律對政府編列教育預算定有下限,只能編更高,不能編更低。這個下限以政府前三年歲入淨額乘以一定比例,此比例在民國 100 年是 21.5% ,目前是 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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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政府的租稅負擔率常年佔 GDP 的 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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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歲入淨額不含舉債收入,教育經費沒有要舉債辦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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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於這種制度設計,只要政府收入增加(不管支出是不是也增加),教育經費編列下限就會跟著水漲船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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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上方為政府歲入,唯一的凹陷是 2008 金融海嘯,除金融海嘯外政府收入會自然成長。如民國 92 年是 1.85 兆, 111 年增為 3.69 兆十九年間增加 18400 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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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造成教育經費數量及增長斜率約為政府歲入的 ⅕ ,教育經費長期而言年增 194 億,<span style='color:red'>每 5.16 年要增加約 1000 億</sp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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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經費下限在民國 95 年是 4019 億,十九年後的民國 113 年是 7703 億。增加了 3684 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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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一般教育補助一直維持在每年 500 億(均貧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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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在2018年,其實已編不出足夠的教育支出去達成法定下限,所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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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所屬的教育經費,實支真的如帳面上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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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政府所屬的教育經費是帳面上增加。
  
文言有以下五個特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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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於政府歲入逐年升高,過去 19 年間,教育經費法定下限每 5.16 年會提高約 1000 億。過去「去化」新增教育經費有以下途徑:
#較高的語意密度,往往一個字就可以代表一個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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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年國教
#排列彈性很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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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降低每班學生人數
#可以對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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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加每班教師編制
#可以押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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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路與資訊建設,及水電
#穩定度很大。白話因為是我手寫我口,語言的變遷很快,往往二十年就發生很多異動。而文言千百年之下,想法仍能被有效傳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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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節節升高的退撫支出(已踩剎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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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充裕水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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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路與資訊建設(這一輪尚閒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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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國中小學生每班教室裝冷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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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冠肺炎疫情期間,買了大量的平板電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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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排富,定額補助私立大學生與高中生學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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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大量以津貼(教育券)方式補助學前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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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在2018年,其實已編不出足夠的教育支出去達成法定下限,此時推動學前教育公共化,公校導入自主學習,正是時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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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修改《教育經費編列與管理法》建置中央教育發展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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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與地方政府應分工合作配置學前教育公共化之經費––透過教育經費基本需求差短補助,各縣市負擔公共學前教育的基本部分,其差短部分由行政院一般教育補助中予以補足。
  
由於語意密度大,有大量的術語是用文言表達:如「物競天擇,適者生存」、「密度」…。成語更是用很有限的字,去表達多的含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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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建議增加《教育經費編列與管理法》第十三條的第二項為:「中央政府得設立中央教育發展基金,應專帳管理,教育部主管預算於年度終了時應將預算賸餘滾存於基金,供未來年度繼續使用。其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由教育部定之。」
  
本班學習文言的目的,是希望同學運用華文時能適度嵌入適當的文言。要寫出功能複雜的程式,幾乎不可能不使用函式和物件,同樣的在表達較複雜的概念時,部分概念用適切的文言代入,可以使事理說得更簡明扼要。這是文言的「語文」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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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作用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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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的財源可以支持地方的教育需求。
四處看得到的對聯,戲劇、文學中的中國詩詞,其對仗與押韻的特殊美感,本就是身為華人的特殊享受。這是文言的「文學」功能,所以同學自選篇章都選韻文,老師並沒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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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置學前教育公共化的財源籌措可以混搭年度預算與基金預算,使跨年規畫容易落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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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管理公庫財源,也可以管理非公庫財源。
透過文言穩定性,可以和古代的偉大心智交流,這是文言的「文化」功能,像老子、論語、孟子、朱子治家格言、禪宗的偈語,都是歷久彌新的道理。如,得失相兼、福禍相倚;萬般帶不走,惟有業隨身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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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年教育經費法定下限得以滿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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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運用經費時不必急於每年用光,撙節使用可以滾存到來年最有效益的時間點來執行。
但本班教授文言,首先要下的功夫,就是古今相應;其次是找到文言中美的形式;再來就是發掘其中的道理。而考試的方向會引導同學提升視角與境界。希望這學期的文言識讀課是咱們親師生的共學之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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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2月29日 (五) 16:02的最新修訂版本

右圖是民國 95~113 年,政府年收入與教育經費之間的變化:

  1. 我國法律對政府編列教育預算定有下限,只能編更高,不能編更低。這個下限以政府前三年歲入淨額乘以一定比例,此比例在民國 100 年是 21.5% ,目前是 23% 。
  2. 台灣政府的租稅負擔率常年佔 GDP 的 13%
  3. 歲入淨額不含舉債收入,教育經費沒有要舉債辦教育。
  4. 由於這種制度設計,只要政府收入增加(不管支出是不是也增加),教育經費編列下限就會跟著水漲船高。
  5. 最上方為政府歲入,唯一的凹陷是 2008 金融海嘯,除金融海嘯外政府收入會自然成長。如民國 92 年是 1.85 兆, 111 年增為 3.69 兆十九年間增加 18400 億。
  6. 造成教育經費數量及增長斜率約為政府歲入的 ⅕ ,教育經費長期而言年增 194 億,每 5.16 年要增加約 1000 億
  7. 教育經費下限在民國 95 年是 4019 億,十九年後的民國 113 年是 7703 億。增加了 3684 億。
  8. 行政院一般教育補助一直維持在每年 500 億(均貧富)。

但在2018年,其實已編不出足夠的教育支出去達成法定下限,所以:

  1. 教育部所屬的教育經費,實支真的如帳面上增加。
  2. 地方政府所屬的教育經費是帳面上增加。

由於政府歲入逐年升高,過去 19 年間,教育經費法定下限每 5.16 年會提高約 1000 億。過去「去化」新增教育經費有以下途徑:

  1. 12年國教
  2. 降低每班學生人數
  3. 增加每班教師編制
  4. 網路與資訊建設,及水電
  5. 節節升高的退撫支出(已踩剎車)
  6. 充裕水電
  7. 網路與資訊建設(這一輪尚閒置)
  8. 為國中小學生每班教室裝冷氣
  9. 新冠肺炎疫情期間,買了大量的平板電腦
  10. 不排富,定額補助私立大學生與高中生學費
  11. 近年大量以津貼(教育券)方式補助學前教育

但在2018年,其實已編不出足夠的教育支出去達成法定下限,此時推動學前教育公共化,公校導入自主學習,正是時機:

  1. 應修改《教育經費編列與管理法》建置中央教育發展基金。
  2. 中央與地方政府應分工合作配置學前教育公共化之經費––透過教育經費基本需求差短補助,各縣市負擔公共學前教育的基本部分,其差短部分由行政院一般教育補助中予以補足。

我們建議增加《教育經費編列與管理法》第十三條的第二項為:「中央政府得設立中央教育發展基金,應專帳管理,教育部主管預算於年度終了時應將預算賸餘滾存於基金,供未來年度繼續使用。其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由教育部定之。」

其作用為:

  1. 中央的財源可以支持地方的教育需求。
  2. 建置學前教育公共化的財源籌措可以混搭年度預算與基金預算,使跨年規畫容易落實。
  3. 可以管理公庫財源,也可以管理非公庫財源。
  4. 每年教育經費法定下限得以滿足。
  5. 運用經費時不必急於每年用光,撙節使用可以滾存到來年最有效益的時間點來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