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展實驗教育並橋接公共教育:修訂版本之間的差異

出自福留子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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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在辦學過程中最容易遭遇哪些問題,又如何去克服?===
 
===四、在辦學過程中最容易遭遇哪些問題,又如何去克服?===
今天實驗教育之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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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實驗教育之發展,最主要的限制因子有四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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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間:不易取得 D5 以上等級的空間。應加大游說力道開放更多閒置校園空間供實驗教育之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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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課程:公民與家長覺得課程開發門檻很高,發展課展與教學的人力、物力、財力耗損太大,不太敢跳出來辦實驗教育。應該運用「分享式合作」的精神,推動跨校選修與自主學習資源共享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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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師資:目前的師培體系,培養的人不適合實驗教育;而目前各師培單位想要吃下實驗教育這一塊市場,只會讓事情變得更糟。應由實驗教育界推動「非結構師資培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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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隔離的隱憂:因為《社會救助法》第16條尚未擴及實驗教育,阻礙了不同社經家庭參與實驗教育的管道。

2017年6月16日 (五) 09:10的修訂版本

主辦單位希望我們談談的課題

一、如何籌組實驗教育團體?

  1. 長期籌備,並設法具足輔導資源。
  2. 尋找可租賃、合法令規定的閒置校園空間。
  3. 抱定「不畏艱阻,排除萬難」的心態來展開:籌組實驗教育團體的工作。
  4. 公開招生訊息,最好是透過網路。
  5. 開說明會。雙向溝通,雙向選擇,要同學和家長都希望來參與的才聚合成團。
  6. 辦理試讀,減少因誤會而結合的家庭。
  7. 同步向地方政府送申請書。
  8. 懇切真誠地向地方政府實驗教育審議委員會說明辦學理念和作法。

二、如何培養學生自主學習能的力?

  1. 任務驅動型的課程設計。並融入一切課程。
  2. 主題備課。
  3. 行動學習。
  4. 大量選修。
  5. 公案討論。
  6. OST。並教導同學組課的要領。
  7. 引導同學由「聽課」進而「選課」,再進而「組課」。
  8. 引導團隊成員由「教師」的想像走向「教練」的想像。
  9. 引導包含家長的親師生共學與學習公社的理念。

三、現有實驗教育相關法律對辦學的保障與限制為何?

應推動以下實驗教育相關法律的修法:

  1. 為免實驗教育成為高社經家庭的俱樂部,衍生教育隔離的問題,《社會救助法》第16條地方政府對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提供教育補助應予補充:
    • 涵蓋參與實驗教育之就學機會。
    • 對此項目地方政府財力不足時,中央政府得予挹注。
    • 此項補助計入教育經費額度內。
  2. 高級中等教育階段實驗教育學生應納入學習歷程檔案建置作業要點:
    • 由地方政府依送審議名冊,配發上傳帳號密碼。但由學生自願上傳。
    • 以學年為單位,每年上傳六件以內。(高教司要強迫學校學生限每學期三件,
    • 上傳作品仍須認證:由任課老師、法定監護人、或成年之自學生(對自主學習之作品)實施認證。
  3. 學校實驗教育實施條例,另立「部分班級實施實驗教育專章」,高級中等教育法第 12 條刪除,「高級中等學校辦理實驗教育辦法」廢止。以免行政機關以「雙軌制」之名,形成實驗教育之亂源,破壞實驗教育之清譽。
  4. 支持公私立實驗教育學校之學生總人數,由原不得超過480人上限修正為600人;公立學校辦理學校型態實驗教育比率由不得逾10%之限制,修正為至多得為同一教育階段總校數之三分之一。
  5. 支持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學生,視同各教育階段學校之學生;高級中等教育階段實驗教育證明,應註明其已修業完成高級中等教育,以保障學生升學權益。丁丁再補充:此點關係實驗教育學生銜接國際教育之空間,須再強化爭取。
  6. 支持辦理團體實驗教育及機構實驗教育者,得向公立學校申請利用或租賃學校閒置空間,或依法租用私立學校之閒置空間,以解決實驗教育團體或機構場地問題。丁丁再補充:租賃價格宜在校舍折舊兩倍以內。
  7. 支持公辦民營擴及延伸至高級中等教育階段。
  8. 支持分校、分部、分班,或可以明確劃分與區隔之一部分校地、校舍,於新設一所學校後可將其委託辦理。
  9. 支持實驗教育排除「就業服務法」聘任外國教師之限制。

四、在辦學過程中最容易遭遇哪些問題,又如何去克服?

今天實驗教育之發展,最主要的限制因子有四項:

  1. 空間:不易取得 D5 以上等級的空間。應加大游說力道開放更多閒置校園空間供實驗教育之用。
  2. 課程:公民與家長覺得課程開發門檻很高,發展課展與教學的人力、物力、財力耗損太大,不太敢跳出來辦實驗教育。應該運用「分享式合作」的精神,推動跨校選修與自主學習資源共享平台。
  3. 師資:目前的師培體系,培養的人不適合實驗教育;而目前各師培單位想要吃下實驗教育這一塊市場,只會讓事情變得更糟。應由實驗教育界推動「非結構師資培力」。
  4. 教育隔離的隱憂:因為《社會救助法》第16條尚未擴及實驗教育,阻礙了不同社經家庭參與實驗教育的管道。